中国江苏网12月25日电-12月24日,南京首次排污权公开拍卖在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共有17家企业参加。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大污染物分别以160吨、10吨、135吨、300吨出售,周转率均为100%。据初步测算,交易总额约为1299万元,与排污权指标征收标准相比,费率达到46%。
据南京市环保局总量司司长侯正天介绍,当日交易的污水量来自政府储备,现有企业因未获得污水初始有偿使用权,无权相互转让。招标当天,竞争的激烈程度超出了环保部门的预期。
根据交易规则,一些企业将无法在拍卖中购买排放权。因为有两种情况会停止竞价:一是拍卖指标售罄;第二,最后只剩下两个出价,按照交易规则,是不可能出价的。不竞争的企业可以参与下一次排污权交易。按照规定,如果项目比较紧急,需求量比较大,也会考虑一个月安排两次交易,但是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排污权交易。
“我们有一个年产5000吨脱硝催化剂的新二氧化钛项目。今天的拍卖量基本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南京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中标12吨化学需氧量,项目负责人坦言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这样的指标,新项目就上不去。其实我们愿意付出更高的代价来拥有排污权,因为排污权的有偿使用也是企业的责任。”
根据南京市去年出台的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南京市工业排污企业将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在规定期限内,对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享有使用权、转让权和抵押权。排污权指标的有效使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南京市环保局此前公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有偿使用标准为2240元/年吨;纺织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电子等7个行业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权分别征收4500元/年吨和11000元/年吨,其他行业分别征收2600元/年吨和6000元/年吨。排污权有偿使用将按照2016年征收标准的40%、2017年征收标准的70%和2018年起的规定标准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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