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奖励女主播,花了近6000元。律师:没有父母的同意是无效的
十岁的邓登爱唱歌跳舞,妈妈就把手机给儿子玩。当我知道怎么用钱的时候,发现微信钱包没钱了,儿子奖励了网上女主播近6000元。
用钱的时候发现微信里没钱
潘女士最近几天一直很烦,这是因为她10岁的儿子。
潘女士说,8月21日晚,她老公打电话给她,让她给别人转5000元。“我打开微信钱包转账,才发现钱包里只有几百块钱。我清楚地记得,至少要有7000元。”潘女士查询了交易记录,发现在8月17日至8月20日的4天内,有一个叫“星币充值服务”的项目一直在转账,最低的在1元,然后是10元,最高的在1200元。
想了想,觉得儿子最近两天特别爱玩手机。我问他,他说没花钱。但他说,他在“酷狗音乐”上听过歌曲,并在里面向女主人播放礼物,这需要明星币。潘女士低头一看,发现儿子也玩“大球大战”等游戏,也花了不同的钱。
潘老师狠狠地教训了儿子一顿。“如果他花钱奖励女主播,那不等于送钱给人吗?”
昨天下午,华商日报的记者在潘女士的家里见到了10岁的邓邓。他是黑色和紫色的。潘女士说,她生气地打了孩子。“我打了他,伤了他和我的心。他哭了,我哭了。我和老公一起做小生意,每个月赚的不多。我没想到孩子会这么无知……”《华商日报》记者问邓邓都,在他妈妈的手机上玩什么?孩子说,是听女主播唱歌。问他花了钱没有,他摇摇头。
孩子不知道充值就是花钱
在潘女士的微信钱包交易记录中,华商日报记者查了一下,发现消费主要集中在8月17日至8月20日,最集中的是8月17日下午1点至5点,以最短的一两分钟间隔给女主播送礼。四天买明星币当礼物花了近6000元,但17日下午短短四个小时,就花了4700多元。
华商日报记者让邓登演示给女主播送礼的过程,却看到他打开了妈妈手机里的“酷狗音乐”,然后点开了“看”界面,有“热门推荐”和“女神直播”。邓登说他密切关注八位女主播,都是他喜欢听的。他进去听歌,然后给他们礼物。“我点了周杰伦的歌,还有别的歌给主播唱。如果他们唱得好,我也会送礼物,而礼物也需要星币……”
邓登可以操作,但他不知道星币是用钱买的。根据邓登的演示,在直播女主播界面右下方,点击赠送礼物图标,会弹出一个窗口,显示“星币不足,请先充值”字样。邓邓点击充值,然后进入充值界面,上面写着选择充值金额,一共六个方框,依次是:10,50,100,300,600,600邓邓说奖励女主播是同学教他的。
> >律师说
未经父母同意,10岁的孩子进行奖励是无效的
潘女士承认她疏于管教孩子。“但是孩子不懂,大人应该知道。而你看,这些主播头像都很别扭,穿的什么?”潘女士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梁山表示,未成年人花钱奖励主播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民法上,这种网间的“悬赏”空可以视为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孩子的父母,也就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事件发生后认可,该行为将被认为是有效的。很明显,4天内花费近6000元奖励的行为与10岁儿童的认知不符,无效。
赵梁山认为直播平台多,观看和奖励非常方便,让很多孩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很多钱。目前没有上限,奖励也没有延迟。这种无节制的“资本流动”隐藏着“洗钱”等犯罪风险。
因此,从规范金融、稳定市场的角度出发,应该确定一个适度的“上限”,或者设立一个延迟到达程序。同时,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有必要通过技术手段区分观看组和奖励组,防止未成年人享受无限奖励。
据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已经引起司法机关的关注,已经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交易的法律规定。赵梁山认为,未成年人的奖励行为需要法律规范,需要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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