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志强。
□本报记者周/地图
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的114项案件质量考核指标中,甘肃省检察院排名全国第一,前5名23项,前10名43项,前20名84项,占考核指标的73.7%,上升到近十年来的最好水平。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志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五大突破”:在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果等方面实现突破。
重大服务保障项目
甘肃省检察机关在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两个环节、两个促进”的专项行动,以“联系企业和项目、促进发展、促进诚信”为主题,为200个总投资1.2万亿元的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3780名检察人员积极参与联合推进行动。
卢志强介绍,甘肃省共设立检察机关803个,开展走访调查1355次,共成立551个分会,调解矛盾纠纷159起,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及时为企业办理292项手续。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提醒、引导和帮助企业家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使自己的企业不砸灯、不出事、不流汗、不吃苦、不吃亏,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卢志强说。
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主动探索并实施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警告提醒、诫勉督促、责令纠错三项制度。2013年,192名反映群众和社会的人受到警告和提醒;对234名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隐患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76名失职人员被责令改正错误,及时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
“这些创新措施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人民的广泛赞扬,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卢志强说。
培训方面,2013年,甘肃检察机关以执法领导干部和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共举办了461期培训班,培训了10,420多名检察官。特别是省检察院和北大首次联合举办高级检察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培训质量和效果。今年,甘肃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警官素质,以解决案件过多、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
据介绍,2013年,甘肃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纳入全省工作大局进行规划和推进,以服务发展体现职能,以履行职能促进发展。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03起,999人,同比分别增长4.3%和5.5%。共立案查处违法侵权案件188起,涉案人员372人,同比分别增长53%和78%。
加强监督,维护正义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卢志强说,目前,甘肃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政策机遇重叠时期,后发优势释放时期。经济和社会呈现出发展势头好、质量和效益高、人民收入增加、后劲和活力强的良好态势。该省的主要指标在全国名列前十,大多数增长率在全国名列前5至8。
“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比,检察工作的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卢志强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党中央、甘肃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更加突出。第二,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必然会带来法律和政策层面的调整和变化,对执法能力提出新的挑战。第三,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社会对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寄予厚望。第四,随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惩治司法腐败的期望,法律监督的责任进一步加重。
卢志强说,面对新形势,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提出了扎实建设“3521”工程的总体思路,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3521”工程就是要坚持“三个理念”:强化监督维护公正的理念、改革创新的理念、创造一流的理念、忠诚为民的理念、务实诚信的理念;坚持“五严”: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严惩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严惩侵犯人民合法权益的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严惩执法、司法人员犯罪;坚持“两个增强”:加强预防犯罪和自身建设;坚持“一个努力”:推进“双活”。
卢志强指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为老百姓讨回公道,作出解释的机关。今年,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警察相信、遵守和尊重法治。他们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持秉公执法的决心。也要以人性、灵活性、阳光性执法,以体现执法的人文关怀,让每一方都能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正廉洁。在处理的每一个案件和处理的每一个纠纷中,从法律适用、工作语言、执法形象、办案能力等方面。,我们可以满足群众的期望,不断提高他们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北京,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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