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
建筑防火分区表
表1: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当在建筑类别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中提供自动灭火系统时
一类高层建筑1000 (㎡) 2000 (㎡)
二类高层建筑1500 (㎡) 3000 (㎡)
地下室500 (㎡) 1000 (㎡)
商业营业厅、展厅等。4000 (㎡)
地下商业营业厅、展厅等。2000 (㎡)
裙楼或多层建筑(每层)2500 (㎡) 5000 (㎡)
二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共同点
1、在总平面设计中,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消防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2.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条长边或周长的四分之一,且不少于一条长边长度。高度大于5m、深度大于4m的裙房不宜布置,在此范围内必须设置通向室外楼梯或楼梯间的出口。
3.防火间距:多层-多层6m _;多层-高层9m;高层-13m高层。注:相邻两高层建筑中较低一层的屋顶和侧墙不开窗时,防火间距可为4m;当两栋建筑相邻的上部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距离不限。
4.消防车道:
(1)在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难以设置环形车道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应设置在适当的位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0米)。高层建筑应设置连接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间距不应超过80m。(2)高层建筑内院或天井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置消防车道进入内院或天井。(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米,消防车道至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应大于5.00米,消防车道上4.00米空以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4)末端消防车道应设折返车道或折返场,折返场不应小于15m×l5m。大型消防车的返回场不应小于18m×l8m。
5、高层建筑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上不应开启门窗,必要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
6.高层建筑中有走廊、敞开式楼梯、自动扶梯等与上下两层相连的开口时,应将上下两层作为防火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上表的规定。
7.高层建筑中庭的防火分区面积应通过叠加上下连接层的面积来计算。当面积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与中庭走廊相通的乙类防火门、窗应设置自动关闭的门窗。(2)应设置耐火极限大于3h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将大厅和与中庭相通的通道隔开;(3)中庭的每个走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消防出口不得少于两个。相邻防火区防火墙的开口可以作为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区必须有一个通向外部的安全出口。
9、靠近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最近的洞口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应设置固定的乙类防火门窗。
10.当防火墙位于内角时,内角两侧最近的门、窗、洞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当相邻侧设有固定的乙类防火门、窗时,距离可以不受限制。
11.防火门应为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关闭后可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12、防火门不应跨越变形裂缝。
13.当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防火卷帘应满足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自动喷淋,喷头间距
14.房间面积>:60㎡,或人数>:50人时,必须设置2个以上安全出口;大房间最远点到房间门的直线距离应为
15、6层以上的住宅或公共建筑,各单位的楼梯应与平屋顶相连;
16.空调节楼梯等公共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包括底层扩大的封闭楼梯间);
17.一般来说,两个楼梯间的距离>:15m(高层建筑剪刀梯出口距离>:5m),& lt40m托儿所和幼儿园楼梯间距离
18.口袋走道:
19.疏散门宽度>:1.4m,靠近门不应设置在1.4m台阶内。
20.疏散楼梯扶手高度> 1.05米,栏杆间距
21、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一部消防电梯(可与客运和货运电梯一起使用),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消防电梯应有面积不小于6.0㎡的前室,与防烟楼梯间共用的前室面积不小于10.0 ㎡;
(2)消防电梯前室应靠近外墙,并在底层设置通向室外的出口,或通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井和机房应与相邻电梯井和机房之间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50h的墙隔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应配备电话和消防队专用控制按钮;
(6)消防电梯底部应设置排水设施,底部或底部旁边应设置一个不小于2.00m3的水池。
22.开放式楼梯、封闭式楼梯、防烟楼梯的概念;自然排烟、机械排烟、正压送风、排烟井。
23.电缆井、管道井等。每隔2 ~ 3层分开,通道门为丙类防火门。
24.燃油、燃气锅炉和配电室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
当上述设备必须布置在高层建筑或其裙房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不得布置在上层、下层或邻近人员密集的地方,并以耐火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无门窗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锅炉房和配电室应布置在靠近外墙的一楼或地下一层,并设有直接的外部安全出口。外墙洞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h的防火挑檐。
(3)变压器下方应设置事故储油设施,用于储存变压器的所有油;变压器、多油开关室和高压电容器室应有防止油流出的设施。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25、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的首层、裙楼或地下。柴油发电机房应与其他部分用耐火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室应与发电机用防火墙隔开;当门必须在防火墙上打开时,应提供一个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26.消防控制室应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00h和1.50h的楼板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有直接的室外安全出口。
27.高层建筑中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一楼或二、三楼;当必须位于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个大厅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0㎡。一个大厅或房间内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窗帘和窗帘应由阻燃织物制成。
28、窗墙、窗台墙之间的填充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当外墙表面采用耐火性不低于1.00h的不燃材料时,墙体内的填充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
29.对于无窗和窗台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外缘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实心裙墙。
30.玻璃幕墙与各楼层和隔墙之间的缝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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