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中的贷款条件 【篇一:精准扶贫“特惠贷” 申请办贷流程流程。】 附件2-1 精准扶贫“特惠贷” 申请流程图 附件2-2 精准扶贫“特惠贷”放贷流程图 【篇二: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word版本,下载后可自由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农信社金 融主力军和金纽带作用,大力支持全省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xx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结合xx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x省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辖 内营业网点经营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5万 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 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等各类农村青年能人就业创业的农户小额信 用贷款。 第四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银行政府合作、免除担保抵押、信用贷款 发放、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模式。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长期居住在 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农户。 第六条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管理以农户信誉为基础,实行“精 准到户、区别授信、风险可控、流程简化、特色服务”的信贷支农服务政策。 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授信、用信管理方式。 第八条 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 诚信的原则。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 政策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贷款对象。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及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评定 的信用等级在“一般” 以上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户。 第十条 申请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乡镇扶贫部门确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 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不具备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 生产、经营国家明文禁止产品、项目的; 贷款用途不明确、不合法的; 经营特殊行业未取得规定的批准文件的; 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或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 【篇三:xx县精准扶贫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定稿】 xx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 部署,全力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 人口增收脱贫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5年起,利用2年时间,以2014年底全县已建档 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到 2017年底使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对有劳动能力且有贷 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贫困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贷款,从根 本上解决农户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的 问题。二、资金来源、承贷机构、贷 资金来源 本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资金由xx银行自行筹资。贷款 额度批复后,资金由xx银行xx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专 户转入xx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联社账户,并按农村产 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运行模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由省财政全 额贴息。 承贷机构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依托xx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 作联社,由县金融办协调指导,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 中心具体负责审查、审批、发放、管 理和回收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贷款的责 任主体,乡镇长既是放贷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收贷的第一责 任人。 贷款条件 1 、对象。本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持对象为2014年 底全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对于无劳动能力、无偿还能力 的贫困户贷款资金,可以由农村合作社、致富能人及小微企 业等使用,但必须与贫困户、乡政府签订“脱贫增收三方带 动协议”。 2 、条件。一是在县域内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身体健康,且有发展项目和生产能力;二是借款人遵纪守法、 信誉良好,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是符合金融机构 其它贷款条件。 贷款额度及期限 针对贫困农户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 元,农村合作社、致富能人及小微企业等最高额度不 超高5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用途 本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 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的可行性先由各村委会 审查推荐,各乡政府复核,县金融办统一审定。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主要采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生产工具、农业设施、林权证、银行存款、房地产抵押、机 器设备抵押、存货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方 式组合的担保机制。 时间安排及放款额度 从2015年8月份起至2016年底,在全县已建档立卡的 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工程。 三、业务流程 贷款办理步骤 农户自愿申请→乡镇干部入户调查推荐→ 村委会受理初审→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 金管理中心审查、审 批、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 1 、农户自愿申请。满足“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条件的 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所在村 委会报名、提交申请,村委会安排专人将填制好的资料,分 批次提交乡政府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乡政 府通知申请人完善贷前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 申请人说明原因。 2 、乡镇入户调查。乡政府要联合农村产业发展 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主要调查以下几个 方面,并对下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查看农户是否符 合贷款条件;了解家庭情况和贷款用途;核对身 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惠农卡、营业执照、购销合同等相 关证件。调查同意的,统一造册,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调查推荐汇总表》,并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调查推荐表》 上签字盖章。 3、村委会推荐。村委会与双联干部作为推 荐人,经对申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的信用、生产经 营能力初步审查公示通过后,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填写《精 准扶贫专项贷款初荐表》,向乡政府进行推荐。 4、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审查审批发放贷款。乡镇农村产业发展 资金管理中心将本乡镇拟发放贷款资料, 汇总上报xx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联社审 查备案后,由各乡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发放贷款。 5 、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乡政府会同农村产 业发展资金管理中心,每半年对贷款农户进行现场检查,并 于贷款到期前1个月,及时告知农户到期还款。 6 、贷款回收。各乡人民政府是贷款回收的第一 责任主体,该乡镇逾期率超过3%时,县财政将从乡镇经费中 扣除逾期贷款金额。 用户,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所有【成交的100%】。原创力文档是网络服务平台方,若您的权利被侵害,侵权客服QQ:3005833200 电话:19940600175 欢迎举报,上传者QQ群:78432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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