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犯聚众斗殴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委托王学德律师为黄辩护,与被告人见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律师接案后,发现上诉时间即将超过,立即到一审法院宣读文书,核对案情证据,及时提交上诉。王律师审查案卷后,发现本案缺乏量刑的关键证据,立即调查取证,依法联系中级法院,为本案被害人制作了法律调查笔录,然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中级法院根据法律和犯罪事实予以支持。
判断结果:
一审法院关于量刑的部分被撤销,被告人黄被判处缓刑,大大缩小了量刑幅度。被告家属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表示感谢:王律师,非常感谢!
律师提示:
本案启示:被告人黄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原因是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一审未聘请律师,未取得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一审法院只能根据当时可获得的证据作出判决。刑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律师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律师独特的会见和阅读论文的权利以及律师在犯罪辩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是辩护成功的关键因素。所以,刑事案件发生时,不要因为小事而担心律师费和赔钱。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及时介入,依法辩护,充分维权。
王学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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