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在讲台上漫无边际地东拉西扯,不时还蹦出一两句不雅的英语粗口……这样的场面如今不时在广州一些中小学校、甚至是幼儿园里出现。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不少中小学校都用“外教”作为自己吸引生源的噱头之一,然而外教队伍却鱼龙混杂,一些不具备本科学历的外国人、母语不是英语的英语教师、短期来华的旅游者充斥外教队伍。而根据规定,在中国任教

  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才能上岗,否则就是打“黑工”。

  课堂上拉家常学生没兴趣

  日前,记者在某学校采访时看到,一名年轻的金发碧眼外国人正在给高一年级的孩子上英语课。

  他一边打着手势一边挤眉弄眼,时而坐在讲台上,时而走到台下的同学中间。其间他本人说到兴奋之处,忍不住“哈哈”大笑,但台下的学生却目无表情。一堂课下来,班上的同学一脸不解地说:

  “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懂的不光是英语单词,更主要是讲课内容没有主题,就像拉家常一样漫无边际,听得学生们“一头雾水”。

  经了解,原来该名外教是来自广州某高校的留学生,既没有教学经验,也不具备任教资格。他一上课就是聊天,东拉西扯,课堂气氛看似活跃,但学生收获甚微。

  外教课堂上说粗口教坏学生

  张先生的儿子今年读初二,近日他发现儿子说话总爱带一句口头禅,细听之下竟然是一句英语的粗口!张先生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儿子所在学校请了个外教,该老师上课说话时不时会带上一两句粗口,久而久之,儿子就当这句口头禅是“时髦的洋玩意儿”,成天挂在嘴边。张先生认为,无论外教的课上得多好,学生收效有多大,但如果他连一个做老师基本的素质都没达到的话,那就不能胜任教学工作。

  外教收入普遍比国内老师高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摆脱“哑巴英语”的重视,不少外语培训机构、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都打起了“外教”招牌,以吸引生源。现在市场上的外教主要由3 部分人构成:留学生、旅游者和拿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尽管外教的素质参差不齐,但收入普遍要比中国教师高出很多,平均薪酬达到100 元人民币/节左右。

  相关规定:

  外国人任教也须持证上岗

  据了解,在中国任教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才能上岗,否则就是非法打“黑工”。那些持旅游签证的外国游客或是拿学生签证的留学生当外教,都是违反我国法律的。

  教育部门:广州15所学校可聘外教

  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家外专局批准,2004年广东省共有160 个单位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其中广州市属学校有15所。而目前不按规章制度聘请外教的学校主要都集中在一些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据广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外教资格的审查一直以来都有严格制度和程序。申请外教者需具备大学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教师资格或经教师资格培训;身体健康等条件。执教英语的,其母语必须为英语。而教育局审批时通常都要求外教每周不得低于18节课,而月薪大约是4000~5000元。

  缺乏监督各学校曲线聘请非法外教

  该人士表示,在政府的监管之下,教学质量可以得到保证。如果培训学校或外教一旦对消费者有不负责任或是欺诈行为,会得到处罚,消费者的利益才可以得到维护。否则,如果出了纠纷,学校将难以保障自己的利益。由于目前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一些学校和培训机构不通过教育部门这条线审批外教,而是作为企业主体,通过有关部门获得就业许可,聘请外籍人士作为公司的外来员工但实际上从事教学工作。

  教育专家:

  鼓励学校引进更多好外教

  据了解,目前在国外只有持有TEFL或是TESL证书才有资格教非英语国家的人说英语。

  对此,广州市教研室小学英语科科长鲁宗干表示,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聘请“外教”,一方面可以教给学生纯正、流利的英语口语,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进新的教学形式、教学理念,以弥补我国英语教育的不足。但不可否认,确实也有的学校聘请的外教不具相应的资格,素质也比较差,如上课时完全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只是在漫无边际的闲聊。评价一节课上得是否成功首先要看课堂内容有没有目标、主题,其次是看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形式。

  对待外教的态度应开放一点

  鲁老师说,我们对待外教的态度应开放一点,因为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教师都有各自的生活习惯、教学习惯,我们不能以中国传统的眼光来看待外教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因此,我们应鼓励学校引进更多好的外教,提高学生英语水平之余拓宽视野。但引进外教的前提则是要引进那些真正经过专业训练的、对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国教育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的外教。

  市外国专家局:

  管不到文教类的外国专家

  记者从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获悉,目前市外国专家局只是管理经济类的外国专家人才,而文教类的外国教师则由市教育部门管理,高校的外教则由省教育厅来管理。但上到国家外国专家局那一级,则经济类、文教类外国专家都属于其管理范围之内。

  有关部门准备起草相关条例

  目前国家外国专家局有部门规章对外教进行管理,但也仅是指引性的,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且即将于今年7 月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这样一来,相对应的下一级的政府部门就没有上位法作为依据来对外教进行管理。现在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会对这方面的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还有一年的过渡期,所以国家外国专家局所制定的对外国专家进行管理的部门规章还会延续一段时间。

  有关人士透露,前一段时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曾到地方来调研征求意见,准备起草《外国专业人士来华工作管理条例》。此条例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外国专家怎样管,管什么的问题,相信条例出台后,外教的管理就会有法可依,但条例的出台仍需要一段时间。

  教育专家:

  管理外国专家需要新思维

  记者采访了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长期从事外事工作的专业人士,他认为管理外国专家,包括外教在内,需要新思维。目前政府所制定的管理外国专家的规章中,有着明确规定:外教必须从由国家认证的一些国外人才中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聘用,但由于社会已经市场化了,作为用人单位、企业都会考虑用人成本的问题,用人单位认为这个外教合适,觉得能教好学生,但用政府的部门规章去衡量就有可能通不过,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认为部门规章是非强制性的法律,它就会绕过政府部门的审核认证这个环节。

  这位人士称,目前对于外教的管理需要有新认识,一方面现今社会对外教有一定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个市场需要有一定的规范,但市场的规范如果再以旧方式去管理,将有可能对市场发展造成阻碍,与市场化选择背道而驰。因此,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要考虑到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齐鲁热线·许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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