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2股票简称:金隅集团编号。:Pro 2018-09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殊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15:3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世贸中心D座22层6号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德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主席的议案
选举姜德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主席。
投票结果:10票赞成;弃权0票;0票反对。
二.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选举姜德义先生、曾晋先生、吴东先生、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下列人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
导演:姜德义先生
成员:先生、田先生、唐骏先生、魏伟峰先生、曾晋先生及郑先生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导演:王
成员:田先生、唐军先生、魏伟峰先生、吴东先生审计委员会
主任:田先生
成员:王先生、唐骏先生、魏伟峰先生、郭燕明先生、薛春雷先生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任命曾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姜先生、姜先生、王先生、先生、陈国高先生、安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不及物动词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的议案
聘任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任命刘飞先生为公司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七.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聘任张晓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任命张登峰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与法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法律治理能力,公司拟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增加法治建设职能,并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2018年8月30日《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宣布。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先生简历
姜,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中共党员。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常委、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蒋先生曾任北京水泥厂技术部主管、原料车间技术员、新线分厂操作员、安全生产部主任助理、安全生产部副主任、运输公司副经理、供应部主任兼分厂书记、生产管理部副主任兼总调度、供应部长兼副厂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业务部副主任兼部长
2015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6年5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9月,任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7年6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常委、副总经理,唐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姜先生简历
蒋,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山东文登人,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毕业于山东建材工业学院无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常委、副总经理..
蒋先生曾任北京燕山水泥厂技术质量部科员、副科长,北京建材集团公司科技部干部、副经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副经理,建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建材协会办公室主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
2015年11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6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常委、副总经理..
王先生简历
王,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河北定兴人,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先生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工程师、副主任、主任、副院长、执行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理化室主任,北京圣戈班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北京建材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北京建材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
2005年3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9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文艳先生简历
刘文艳,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辽宁铁岭人,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冀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文艳先生曾任北京刘立河水泥厂技术改造办公室干部、新线分公司焙烧车间工长、中控室操作员、值班主任、技术能源部工艺工程师、制造分公司副主任、厂长、党支部书记、调度员、北京刘立河水泥厂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鹿泉东方丁鑫水泥有限公司经理、副书记
2009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6年10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冀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国高先生简历
陈国高,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安徽巢湖人,中共党员。1991年5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中央党校党建理论与党建专业研究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高先生曾任北京刘立河水泥厂干部、副科长、副主任、财务部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资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北京燕山水泥厂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北京刘立河水泥厂财务总监,北京水泥厂财务总监,北京三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部主任
2008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2015年9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安志强先生简历
安志强,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北京市房山区人,中共党员。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安志强先生曾任北京建材机械厂企业管理办公室文员、办公室文员、办公厅副主任、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博沙工贸公司经理、北京工程机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与物业事业部负责人..
2008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2015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6年5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刘飞先生简历
刘飞,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广东梅县人。1994年8月入职,1994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工商管理金融与会计专业,2007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企业金融硕士学位。他是在香港注册的执业会计师,也是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彼现为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及领先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飞先生曾担任香港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方正控股有限公司会计经理兼首席财务官、方正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首席财务官及领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年7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秘书;
自2017年12月起,他一直担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并为领先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晓兵先生简历
张晓兵,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贵州桂阳人,中共党员。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北京金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晓兵曾任北京朱总墙板厂技术员、科长,北京朱总建设公司团委副书记,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副经理、经理,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叶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2015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7年6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2017年9月,任北京金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自2017年12月起,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北京金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登峰先生简历
张登峰,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河南商丘人,中共党员。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
张登峰先生曾任北京建材集团人事部干部经理助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助理董事、副董事、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公关部办公室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监事;
2017年6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7年12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
股票代码:601992股票简称:金隅集团编号。:Pro 2018-098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殊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豪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15:0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世贸中心D座22层5号会议室召开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裴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投票结果:7票赞成;弃权0票;0票反对。
特此宣布。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1992证券简称:金隅集团公告号: 2018-096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权:没有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6日
股东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世贸中心D座22楼6号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德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和表决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10人,参会人员10人;
2.公司有7名监事和7名出席人员;
3.董事会秘书郑出席会议;一些高级经理参加了会议。
二.审议该动议
非累积投票动议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确定如下:
执行董事薪酬: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非执行董事和员工董事:不单独支付报酬;
独立董事薪酬:15万元/年。
投票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确定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不单独支付报酬;
员工主管:不会支付额外的工资。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增加了“公司章程建党”,增加了业务范围,完善了累积投票制。详见2018年8月30日本公司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Pro 2018-086)。
4.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统一登记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本运营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注册发行计划、品种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统一登记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申请统一登记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把握市场的有利时机,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建议根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和监管部门的意见,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请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申请统一登记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授权安排详见2018年8月30日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提案的投票情况
6.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姜德义先生、曾晋先生、吴东先生、郑先生、薛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7.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田、唐骏、魏伟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8.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选举裴颖先生、王志成先生、余凯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员工监事。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8.涉及重大事项的a股股东少于5%的投票情况
9.对动议投票的解释
第一、二、六、八项提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3-5为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律师目睹了这种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认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馆陶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飞、张夏
2.律师鉴定结论: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献目录
1.北京金豪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关西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豪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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