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75个犯罪团伙在营口中级法院受审。该团伙的第一被告袁成家曾是本溪CPPCC的成员和鞍山市人大代表。2015年,他因六项罪行被终审法院判处20年监禁。2017年,未提出申诉的袁成佳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近日,他向原办案机关辽宁省公安厅提交了37.3多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5月15日,辽宁省公安厅出具证明,称已收到袁成佳案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在过去刑警队举报的国家赔偿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在被宣告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已经定罪正在服刑的被告为什么要提出这么高的国家赔偿呢?被告被判刑后,他的财产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处罚不正确有什么补救办法吗?今天《犯罪小队》带你去看37号这个巨额赔偿案。

▲袁成家,曾经担任NPC副手的“黑老板”。视频截图

做生意“以商养黑”和“以黑保商”

据公开信息,52岁的袁成家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年轻时,他曾当过马车夫、装卸工和个体运输工人。1999年,他获得本溪偏岭第一铁矿选矿厂的经营权。从那以后,他去了鞍山和云南发展。到事件发生时,他实际上已经控制了20多家企业。

在成功的过程中,袁成家获得了沈阳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2003年,他在本溪担任CPPCC委员,2007年,他当选为鞍山市第14届NPC代表。同时,他还被本溪市慈善总会选为慈善救助先进个人,辽宁省抗震救灾捐赠杰出贡献者。

据此前报道,2002年,袁成家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找到了因赌博而失去财产的杜德富。被称为“小福子”的杜德富是个无业游民。杜德富带领弟弟投靠袁成家,了结“黑道”的一切事情。随着人员的增加,一个黑社会组织逐渐形成,依托鞍山金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以袁成家经营的“唐云茶馆”和杜德富经营的“水云轩”卡拉ok厅为基地,以袁成家和杜德富为组织领导,王开江等50多人为参与者。

据警方称,犯罪组织称袁成家为“大哥”,杜德富为“二哥”。他们在平时的活动中听从袁承佳和杜德富的指示。“大哥”迅速出动了一个司令部,几十个人扛着枪、弯刀、铁棍,来打、砸、砍、杀。

与此同时,袁、杜的涉黑组织以暴力开路,在鞍山、云南等地私自成立护矿队,以黑护商。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以来,袁成家、杜德富等不法分子采取“以商养黑”、“以黑保商”等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省本溪市、鞍山市、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采矿、选矿、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等经济领域,疯狂聚敛财富、扩张资本。事件发生时,总资产已达20亿元。

黑社会团伙头目被判20年监禁

作为一个有“政治光环”的企业家,袁成家和他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并没有被公安部门忽视。2010年10月,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辽宁省公安厅从全国各地派出158人,直接组建“10.05”专案组。11月11日,袁成佳在准备飞往美国前在北京首都机场被捕。袁成家被捕后,他的妻子谢、、儿子、侄子和两个姐夫都因涉嫌此案而被捕。此后,袁成家一伙共75人,涉案两个单位已被法院以16项罪名起诉。

指控称,自2002年以来,袁成家、杜德富等人采取“以商养黑”、“以黑保商”等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本溪、鞍山、云南香格里拉县的采矿、选矿、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等经济领域,疯狂聚敛财富、扩张资本。事件发生时,总资产已达20亿元。该团伙组织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造成2人死亡,10人重伤,14人轻伤,21人轻伤。

2012年10月,袁成家为首的75个涉黑犯罪团伙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参与犯罪的团伙被控犯罪事实62条,涉及全案52名被害人,74名被告人委托的67名律师出庭。

2014年1月24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成佳一案作出判决。法院判处程远一家六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数罪。监禁20年;它还裁定收回和没收该组织积累的财产和收入,包括20多个企业、企业账户存款和30辆企业车辆。

▲终审判决将返还袁成家部分财产。手机截图

最终判决返还了部分财产和企业

一审宣判后,一些被告提出上诉。2015年11月2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对袁成佳等人的量刑,减轻了对部分被告人的处罚,宣告7人无罪。同时决定归还袁成家被查封的部分财产。

侦探从法院二审判决书中看到,判决书末尾附有袁成家被查封的财产清单,其中8家企业及其账户资金被查封。辽宁省高级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他17家企业及其账户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追回、没收上述企业及企业账户资金、车辆、被冻结资金等资金不当,判决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退回。

财产部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袁成家个人名下和非企业名称名下的存款、现金、房屋、车辆、物品应予返还;返还银行股份,并返还袁成家在2003年黑社会组织成立前拥有的2000万元资产。

判决期间提出了37亿英镑的国家赔偿

据律师称,袁成佳目前在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服刑。他的妻子谢也因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组织被判处三年零五个月徒刑,现已从监狱释放。

2017年,袁成佳、谢委托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申请国家赔偿37.3亿元。申请书包括袁成家返还17家企业、返还和补偿17家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的收益、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本息、银行集资、租赁权协议结算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内容。,合计人民币37326478973亿元;同时,归还其他物品,包括电脑、手表和金条。

据律师称,袁成佳及其妻子谢于2010年11月11日和2010年11月26日被刑事拘留。在此期间,辽宁省公安厅查获并冻结了袁成家谢实际控制的20多家企业及其存款、现金、房屋、车辆、物品和银行股份。

从赔偿申请的内容来看,袁承佳根据法院最终判决提起赔偿,涉案财产被法院认定不是非法所得。

▲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表示收到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辽宁省公安厅收到近千页的赔偿申请材料

关于赔偿权限,袁成家夫妇认为,辽宁省公安厅在调查阶段单方面处分了袁成家及其企业的大量财产,不符合先处分案件所涉财产的条件,明显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辽宁省公安厅被视为赔偿义务机关。

5月15日,辽宁省公安厅出具《国家赔偿申请回执》,表示已收到袁成家夫妇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其中赔偿申请书12页,证据材料75页,一审、二审判决书共874页。此证收据加盖“辽宁省公安厅国家赔偿专用章”。

重案解读

因财产超出范围被拘留的被告如何“维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活动中发现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和文件,应当予以查封、扣押;不得查封或者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和文件。”司法实践中,被告的合法收入被扣押后,应如何索取?

经确认,被告的合法财产应当返还

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教授表示,在刑事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都是手段,司法机关一般采用上述手段控制被告人的犯罪所得。

一旦判决认定上述财产属于非法所得或犯罪工具,就必须返还和追回该财产。

首先是将涉及的财产返还给无辜的被害人,保证被害人的权利。其次,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违法所得为房屋、汽车的,必须兑现,以现金形式上缴国库。

法院确认返还后,被告与本案无关的合法财产和收入应当返还被告。

有罪的被告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洪道德说,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财产的不当处置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罪的被告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财产权。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尚不清楚赔偿申请人是否是无辜方。同时,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洪道德认为,从《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意图和以往的案例来看,只有在案件“完全错误”的情况下,即原有罪判决转为无罪后,当事人才有机会获得国家赔偿。但在此之前,并没有因为判决或某个司法阶段的某些错误而让被告获得国家赔偿的先例。

如果国家赔偿“不起作用”,洪道德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民事诉讼与国家赔偿的区别在于,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损失全部由国家支付,而民事诉讼中的赔偿则由相应的执法机关支付。

2012年,辽宁75个犯罪团伙在营口中级法院受审。该团伙的第一被告袁成家曾是本溪CPPCC的成员和鞍山市人大代表。2015年,他因六项罪行被终审法院判处20年监禁。2017年,未提出申诉的袁成佳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近日,他向原办案机关辽宁省公安厅提交了37.3多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5月15日,辽宁省公安厅出具证明,称已收到袁成佳案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在过去刑警队举报的国家赔偿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在被宣告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已经定罪正在服刑的被告为什么要提出这么高的国家赔偿呢?被告被判刑后,他的财产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处罚不正确有什么补救办法吗?今天《犯罪小队》带你去看37号这个巨额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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