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近两年来全国法院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情况。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全国法院立案3100多万件,现场立案率超过95%,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不立案、不理会诉讼、拖延立案、提高门槛”的问题基本根除。下一步,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预防和惩治恶意诉讼和不合理诉讼。

12个地区的登记病例超过100万

据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室副主任甘文介绍,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的登记案件数均超过100万件。其中,江苏、广东、浙江的登记病例数超过200万。

面对问题,虚假恶意诉讼浪费资源

但是,自立案层级改革实施以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人案矛盾进一步激化;窗口解释难度增加;“送货难”问题逐渐突出;审理和执行新型案件更加困难;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诉讼与对接,简化与分流还没有完全落地;有些缔约方对登记和备案的理解有偏差;滥用上诉权更为突出。

甘文说,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不合理盯梢是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新问题。司法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如果大量的司法资源处理大量的乱诉、恶意诉讼、无理诉讼,有限的资源就无法用在刀刃上,登记制度改革就无法有效实施。

司法依据规定该案件不予立案

最高法2015年发布的《关于案件登记备案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得登记备案,包括违法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起诉,以及一些甚至可能损害国家领土完整、危害国家主权的诉讼。下一步将出台关于预防和惩治恶意诉讼和不合理诉讼的司法解释。如果从立案角度发现此类案件不立案,如果发现诉讼被驳回,甚至会进行制裁。

刑事自诉类型同比增长60%

民事案件同比增长25.15%。其中,河南、云南等7个地区增幅超过50%。增幅最高的是陕西,达到86.46%;其次是云南,占63.81%。

行政案件同比增长54.24%。其中,河北、山西等九个地区增幅超过一倍。增幅最高的是西藏,超过6倍;其次是上海,上涨近1.8倍。

刑事自诉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0%以上。其中,上海、浙江等九个地区增幅超过一倍。增幅最高的是河南;其次是河北。

执行案件同比增长55.79%。其中,江西、重庆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70%。增幅最高的是陕西,超过1.2倍;其次是湖南,占89.13%。

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102.07%。其中,天津、辽宁等七个地区增幅超过两倍。最高的是贵州和宁夏,增长11倍以上;其次是天津和陕西,增幅超过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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