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很多应届毕业生开始陆续找工作,但对于初入社会的人来说,实习期、实习期、试用期有什么区别?下面济南优秀就业IT培训小系列会给你具体分析,更多相关文章会关注优秀就业求职策略专栏。

1.实习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像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另一种是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期限,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如有争议,只能按劳动关系处理。

2.学徒期——培训和学习的时期,以使新招聘的工人熟悉业务并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学徒期的长短一般根据工作岗位和技术水平的要求来确定。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安排工作,支付劳动报酬,并为学徒缴纳社会保险。

3.服务期——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以下三类人员必须签订服务期协议:一是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资金招聘的人员多于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二是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专项培训的人员,如飞行人员;第三,用人单位为人员提供特殊待遇,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服务期通常为5年,与合同期同步执行。服务期协议一般会伴随一定的违约量。

4.合同期——劳动合同期的简称。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它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固定期限、非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的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每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明确的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5.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与合同期有关。首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与合同期起始时间相同;用人单位不得将试用期从合同期限中剥离。其次,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受法律限制。

6.试用期——是大学毕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的制度,需要业务适应和考核。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应安排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的,办理转正手续,评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试用期可以延长六个月至一年,也可以降低工资标准。特别是表现不好的可以辞退,退回学校重新分配。试用期本质上是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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