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2008年8月5日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河北省沧州市中心医院对患者使用过期液体,8月5日,医院回复中新。com,称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医院的个别护理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和操作程序,事件的当事人将首先被停职,并根据事件的调查情况给予进一步的严肃处理。
8月4日,有媒体报道,沧州中心医院医院给患者配发过期氯化钠注射液,最长过期注射时间已达四五个月。
对此,沧州市中心医院表示,2017年8月1日,3名患者使用的0.9%氯化钠发生在脑科神经内科,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17年3月过期。当发现这个问题时,该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即更换了液体,并对患者进行了密切观察,确认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和病情变化。对此,医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护理部、药剂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据调查,医院所有在用药品均严格执行从入库质检、药品管理、药品配送到各临床科室的管理流程,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未发现过期药品。这起事件是由于医院个别护士未能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和操作程序造成的。
医院表示,根据对事件的调查,事件的当事方首先被停职,并得到进一步的严肃处理;我真诚的向三位患者道歉,现在已经和三位患者充分沟通,基本达成共识,会妥善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医院表示,将对全院潜在的医疗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防止不良医疗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表示,已发现网上反映的问题,并指示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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