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因早教行业投诉数量大且消费者问题反映强烈,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联合启动了对该行业的监督工作。截至9月,共通过发送调查函收集了深圳市范围内13个品牌早教机构的课程协议文本及宣传册,并组织律师团专业律师对其中可能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法律评议。针对评议问题,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多次征求律师团意见,形成最终点评意见。8月中旬,根据最终点评意见向13个品牌早教机构发送监督函,要求其认真比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2020年11月17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召开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意见征集会,在征集各早教机构意见后,推出《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为我国首个高于国家标准的早教行业自律公约,具有以下五大亮点:一是高于国家标准。《自律公约》参考了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GB T 31725-2015)国家标准,并高于该国家标准。二是全国首个早教行业自律公约。三是设置七天冷静期。《自律公约》中设定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购买课程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四是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费标准。《自律公约》中明确消费者在合同期内申请退费,早教机构在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早教机构承诺公示各项费用明细)并收取合同约定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按购买时价格计算)。五是商业使用肖像须经授权。早教机构商业使用学员及家长参加其组织的课程、活动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图片、照片、视频、音频以及其他影音资料),应经授权同意。
本次早教行业监督选取了我市13个大中型早教机构品牌,涉及123个门店,覆盖全市各行政区。其中承诺加入《自律公约》并整改相应合同条款的有7个早教品牌,55个门店,分别是深圳乐学乐园儿童教育有限公司(乐学乐园)、深圳市七田真百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七田真)、深圳市润加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宝贝)、深圳市小马壹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小马快跑)、深圳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红黄蓝亲子园)、深圳市伊文启蒙国际教育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润海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瑞德启蒙)、深圳石厦瑞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色彩艺术馆)。另外,深圳逸美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巧虎)对存在的不当扩大不可抗力范围,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承担问题,个人信息的查询、使用问题,涉及强制交易等七个方面问题拒不整改。接下来,深圳市消委会将持续跟进未加入公约早教机构的合同整改情况。
此次推出的《自律公约》,以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自律公约规范早教行业行为,弥补了行业监管空缺,对早教机构品牌升级、服务质量提升、最大化满足消费者需求起到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而 "自律公约+社会监督"的监督模式也契合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理念,有利于优化早教消费环境,促使整个早教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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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即日起,本早教机构自愿接受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起的《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严格遵守公约内容:
一、提供符合《早期教育服务规范》(GB T 31725-2015)国家标准的早教服务。
二、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尚未消费,可予以全额退款。
三、消费者合同期内申请退费,本机构在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早教机构承诺公示各项费用明细)并收取合同约定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按购买时价格计算)。
四、不将会员及家长参加早教机构组织的课程、活动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图片、照片、视频、音频以及其他影音资料)用于商业用途,会员及家长对商用进行授权同意的除外。
五、为校区经营场所/教学中心购买公众责任险。
六、在本机构各出入口、接待区域、幼儿活动范围安装有存储功能的24小时监控系统。
七、配备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基本设施设备、婴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和教具、玩具等。
八、公示并定期更新早教机构指导师资历。
九、在经营、服务场所公开展示含有格式条款的早期教育协议文本,供消费者查阅、复制。
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回应消费者投诉,并积极沟通处理方案。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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