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命伦理学的主要理论有,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环境和人口、动物实验和植物保护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类生殖、节育、遗传、优生学、死亡、安乐死和器官移植中的道德问题。
生命伦理学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然后在欧洲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学科。它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展最快、最有活力的交叉学科。生命伦理学的生命主要是指人的生命,但有时也涉及动物生命、植物生命甚至生态。伦理学是对人类行为的规范研究。因此,生命伦理学可以被定义为在跨学科和跨文化的情况下,利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方面,包括决定、行动、政策和法律进行的系统研究。
生命伦理学出现后,不仅发展迅速,而且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医学家、生物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宗教人士、记者、立法者、决策者和公众的关注,并迅速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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