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入读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条件的中山华师附中高中招生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以学籍为准。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截至报名前半年,法定监护人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008年10月14日,学校被评定为中山市一级学校。2009年3月13日,学校被评定为广东省一流学校。2009年10月11日,学校被授予全国民办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美景东路,北临京珠高速,南接中山市东明北路,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学校占地28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按照信息化、现代化、国家示范高中标准建设,一期投资约4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可向社会提供3000多个优质初高中学位。学校实行小班教学,每班40人。实行学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广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直接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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