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该3000元应由()。
A.乙、丙、丁均等继承
B.乙继承1/2,丙、丁各继承1/4
C.乙继承
D.丙、丁各继承1/2
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胎儿出生后死亡,故该遗产份额应由胎儿的继承人即乙继承。1.《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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