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度解决。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可以参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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