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冷冰冰的理论和条文。它就在我们身边。学生们把生活、电影作品中学法律、枯燥的学科变成活生生的事例,不受格调限制地教授学术,要教什么是快乐?(莎士比亚)。
最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分论》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大受欢迎。试卷上只有一个问题:用现代刑法分析案件中每个人的刑事责任。题目后面列出了《初选车箭》、《焚书坑儒》、《完备归祖》、《斗宫短剑》、《藏奸图书》五种典故。学生们说根本想不到,在洗手间哭晕了。
题目一出来,“律师团”就有了飞跃,我们赶紧看看各大律师是如何给古人人物定罪的。(威廉莎士比亚,律师团,律师团,律师团,律师团,律师团)
一艘初选借箭
初选以借箭非法占有诸葛亮他人的财产(箭)为目的,在雾蒙蒙的夜晚,满载稻草人的船只采取假装受到攻击的欺骗手段,使曹操误以为受到攻击,命令向初选射箭,使赵军遭受财产损失,诸葛亮获得赵军失去的财产(箭),是典型的侵略大亨
在本案中,诸葛亮已经完成了欺诈行为,获得了财产(箭),已经成为旗手。由于与案件有关的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应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相应的罚款。
(浙江日墨律师事务所潘晓芳)
烧2本书陷害儒教
秦始皇“分书界”涉嫌肆意损坏私有财产,情节严重,故意破坏财物罪和挑衅自责罪。(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两起犯罪竞争,选择重罪处理,要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
“坑儒”为了故意杀人罪,秦始皇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里斯向秦始皇提出“焚书坑儒”的建议,教唆犯罪,积极实施,属于主犯,要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地律师事务所王永浩)
3完美地回归。
陈小香王用欺骗的方法隐瞒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借用15个城市交换华氏维尔,与他已经被骗了手,这是诈骗罪。(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在量刑上,要以和氏璧的市长/市场鉴定价格为准。如果犯罪金额特别大,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林也用欺骗的方法找回了华氏维尔,但没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不构成犯罪。(威廉莎士比亚)。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柯永明)
四宫也出现了匕首
斗宫团剑讲述了燕太子团为了阻止秦国统一六国的进程,派遣刑根和陈武阳,拿着燕国独航地图和大将军樊雨琪的头欺骗嬴政信任刺杀秦国的故事。
燕太子丹是荆轲的注射者。他的行为也被俗称为“杀人者”。主观目的是利用刺刺杀秦国,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客观上为班加西提供了杀人的便利条件(指导、提供武器),明确提出了杀人要求,但最终班加西由于客观原因未能暗杀秦国。
秦、武阳作为荆棘的一半,在秦之前在外面被秦国的威严吓得瑟瑟发抖,最后没有追随荆棘。他全程参与暗杀行动,但案发时年满13岁,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因此陈武阳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大卫亚设)。
作为主人公,他亲自行使了对井进的暗杀,主观上也受委托承担暗杀任务。最终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成功,但要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此外,暗杀前,荆轲在自杀期间去说服大将军潘,因为牺牲了自己的头,潘自责了一段时间的国家。京科主观上希望范郁期间自杀,客观上采取说服自杀的行动,范郁期间也听了他的话,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京科应该从这一节的事实中教唆自杀,并追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秦王嬴政作为本案的受害者,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京砍了一条腿后,英贞躲开了刺扔的匕首。这时,荆轲手无寸铁地倒在地上,无法再继续侵权行为,嬴政继续向荆轲砍七八剑。要超越正当防卫的范畴,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浙江明光路法人朱智艺)
第五章干书
张干被派到东吴刘裕投降,但在周瑜的房间里发现了蔡英、张允岩通董宇的证据,偷走了证据信。信本身价值不大,但因为是入室盗窃,所以要追究刑事责任。
周瑜是蔡、张、张、张、张、张、张、张、张。
(浙江明光路法人朱智艺)
资料来源:厚部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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