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福建宁德霞浦县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已经出台,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本站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霞浦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本站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霞浦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划片招生、免试摇码入园”原则。
二、招生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时间、地点安排
(一)发布招生通告
城区各公办园于8月9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
(二)招生具体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实幼、一幼:8月19日——8月20日
西幼、东关、桥头、松港:8月20日
注:具体登记办法详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2.审核编组时间:8月21日-8月22日
3.编组公示时间:8月23日
4.摇码时间:8月24日——8月25日(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5.招生地点:所在片区幼儿园
四.招生办法
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一)城区三所幼儿园(实幼、一幼、西幼)的招生方式
1.申请登记条件。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13个社区常住户口(新落户截止时间是2019年8月16日前),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到所在片区幼儿园登记: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幼儿、法定监护人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3)家长来园登记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接收办法。登记报名的适龄幼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则由幼儿园安排具体时间,县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人员参与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3.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家长持规定的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于8月16日到县教育局幼教股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可参与登记摇码:
(1)驻守本县部队的军官适龄子女;
(2)我县企业、规模企业和新增规模企业的企业主、高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3)港、澳、台胞及华侨人员的适龄子女;
(4)农村教师适龄子女;
(5)县引进人才和省优秀人才的适龄子女。
(二)城区其它幼儿园(东关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园、松山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登记条件
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本地户籍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到以上属地幼儿园登记(新落户截止时间是2019年8月16日前)。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幼儿、法定监护人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3)家长来园登记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接收办法。符合以上幼儿园登记条件的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的计划数,经公示后无异议则予以直接录取;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幼儿园安排时间,县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人员参与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3.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在东关、桥头、松港、松山幼儿园未招满的情况下,可自行到其中一所幼儿园登记,或到城区民办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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