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鲁迅老师的《阿Q正传》是在高中时期语文课本上读的,当时新学期刚开始,总是在讲台上喊我的名字,我精神抖擞,三步一步走上讲台,收到老师手里的一堆书。新书散发着独特的气味,和墨水味道相似,和纸味道相似,也可能都有。(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者》)我贪婪地吸入新书的气味,在一堆书里找到了历史教科书,神兽翻了一会儿,然后拿起了语文教科书。(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本》)目录里,我看到了《阿Q正传》,长长的省略号后面写着鲁迅。所以读了它,第一次读不觉得怎么样?如果只读报纸杂志上的娱乐故事,读起来有点可笑。不能同情阿q,也不打算讽刺或批评封建社会的3763破坏等用语。(莎士比亚)。
后来语文老师上了这篇文章课,才知道阿q只是封建时代某个悲剧人物的典型代表,他们麻木无知。特别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被王皓抓住辫子,撞到墙上几次后,阿q强迫——是一只虫子,而不是儿子打老人。这种精神胜利法更像当代3763自我安慰。自我安慰也有可取之处。我认为,至少心理平衡在无法改变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让自己的心舒服是可能的。(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HALET》)当然,不能单靠精神胜利法欺骗自己,偶尔用心理调节剂就足够了。
阿q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在乔家舔米的时候,用微弱的油灯来到吴妈妈面前,鼓起勇气说:“我想和你睡觉”。这样干脆直接,换成我,充其量想想,如果我说让你说这种下流无耻的话,我还是很难开口的。(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史记》)第一,这样的话,风俗,3763节日破坏,第二,我的有色心,胆量,第三,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喜欢吴妈妈,她长得像嫦娥,在我眼里,她和猪肉堆没什么区别。第二个是AQ欺负尼姑癌者的小尼姑。因为我认为小尼姑是弱势群体,所以说遇到尼姑厄运的话。(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LIMER)正好在附近店里喝酒的闲散的3763喝彩声加油,AQUE兴致勃勃,不仅摘下小尼姑的脸,还摸了摸小尼姑的帽子。AQ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和女人的皮肤亲近。他手上沾着小尼姑的体香。如果是我,我打算几年不洗那只手,把那只手切开,用福尔马林浸泡,让小尼姑的味道经久不衰。(大卫亚设)。
首先,我不是AQ。我不想和吴某打瞌睡,也不想为了取悦别人而摸小尼姑的头。五毛被阿q挑衅后,她以寻死为生,五毛一本正经的3763,不诚实的是阿q那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淫荡邪念。也许当小尼姑在她手上留下的余香培养了他对女人的渴望时,自然产生了对女人的精神冲动,肉体冲动还没来得及实施就死了。(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挨了几根棍子,桃子夭折了。这是悲伤的阿q。
我想,如果阿q是西门庆这样有钱的儿子,花小钱,找廉颇石船搭桥,别说潘金莲了,马金莲、刘金莲、张金莲也很容易弄到。(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钱)不能像西门庆那样,退而求其次,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以偷偷跑上青楼几次,有钱一时高兴,怎么能对一点风韵都没有的五毛动感情呢。没办法,阿q没有英俊的脸,没有他可以挥霍的造像业,也没有吟诗得到月亮的八斗文彩。他只是个可怜的小人物。
AQQ进城的时候,偶然收到一包衣服,回到了美容院,因为衣服质量好,卖得便宜,AQ口袋里有钱了,抖了抖身子,变成了老QQ。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在我看来,只有在这个时候,阿q才最有可能是赵。有钱后,阿q喝酒的时候不赊账,口袋里的钱一抖就会响。如果是我,如果追求本分生活,当然是老实一点,花钱买地盖房子,养牛羊鸡鸭,生活宽裕一点就乞讨妻子,过老婆孩子热炕上的幸福日子。(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如果今天追求醉酒的日子,就拿着钱去找花姑娘,吃几顿大鱼肉、山珍海味再说吧。当然,前者更符合我的追求。
我记得阿q在法庭上签名的时候,他画了一个圆,因为他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画了有生以来最圆、最成功的圆。(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列侬》)他死的时候才30岁,竟然比我大一岁。如果我要打阿q的话,可能要提前准备。首先树立了这方面的崇高抱负,然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死亡》)但是我好像没有这种野心,我很庆幸我没有这种野心。
刚进入社会的几年里,我大肆吹捧阿q老师的“精神胜利法”,从他那里得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自足。比如欺骗自己。他在我眼里是个“名师”。是我文章中一直明亮的那种精神的明灯。他照亮了我所有的夜晚,完全烧掉了我的灵魂。(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本)过去,我是发自内心的景服,为了生活,他完全可以失去尊严。他麻木的瞬间提醒了我活着的意义。
有时候我真他妈的在想这个,阿q?当然不是,他成了替罪羊。当他被囚车拖到刑场时,他看到了人群,看到了等待他被杀的人群。这样的人,这么热闹,不禁毛骨悚然。这是第一次有这么多人为他而来。阿q应该高兴。也许此时此刻,人群中的五毛突然被他的慷慨和义气的壮举震惊了,接着被钦佩和感动了,脑子里还有什么振兴杂念。阿q老师对五毛的热爱也没有白费。
AQ死的时候唱不好《我拿着钢鞭打你》,人群沸腾的声音和他无趣的心跳声混杂在一起,甚至他的呼吸在封建社会的框架里都有点多余。(莎士比亚)。
阿q死了。从头到尾他都死了。他从未真正活过一秒钟。这是我最同情他的一点。还有一点就是,到死都没碰女人,真可怜。(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死亡》)如果有一天我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能再次留出时间提高绘画技能,我一定会画一张马锦莲的肖像,让他搭车。希望他能在黄泉下解除生理的急务。(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如果他对绘画有要求,比如要少画衣服,露肩露大腿就行了。只要他高兴就行。
取悦阿q不是我的目的。我想模仿东山大学的那个老宰相。如果我是东山大学毕业的,我看到杨大人就会被迫跪下。跪下也不能表达我崇洋媚外的决心。我打算扑通地在地上发出几百个声音。如果
不能取悦洋大人,我打算出绝招,叫他们“洋爸爸”,叫他们“洋爷爷”。倘若还不能取悦洋大人,我就画一张阿Q先生的遗像亲手送给他们,并题字:“阿Q在此,不要放肆。”看来阿Q在抵挡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阵线上是坚不可摧的一道防线,遗憾的是依然有人为了面子,为了在中国同胞面前炫耀而把自己送了上去。把自己送给外国人,我觉得她们还不如把自己送给阿Q先生。如果这样,阿Q先生也不至于无儿无女的断子绝孙了。真是中国人的悲哀,真是华夏民族的耻辱。个人认为,阿Q是有机会成为圣人的,他把杀头看做是每个人人生都需要经历的事,我很钦佩他。我曾经想过自己的很多种死法,英雄点的是为了民族大义慷慨赴死,不皱眉头的那种,被杀头前还大声骂娘的那种。寻常点就是寿终正寝,吃饱撑死,或者是被一个冷笑话笑死之类的死法。当然,我都没机会,因为我成了宋Q,这样的名字对于我来说有非凡的意义。它证明了我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阿Q先生的师门了,至于另一只脚,可能还要走上几千年才能踏入师门。
阿Q有时也是可恨可耻的,他既被人欺负,又想欺负比他弱小的人。摸了小尼姑不算,还去尼姑庵偷萝卜,被抓个现行后还用歪理逻辑对老尼姑说:“是你的萝卜你叫它它答应你吗?”如此无赖行径辜负了华夏民族赋予他勤劳本分的传统美德。
阿Q的死是有深刻的意义,他不是封建社会第一个死去的人,但是他却是鲁迅先生文字中死得最有意义的一个人。阿Q不该死,但是他却必须死。我在想,如果可能,我愿意替阿Q去死,阿Q的活着比我更有历史意义。他可以见证封建王朝的没落,他可以娶妻生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上劳苦大众最平凡的生活。
可惜,阿Q只能帮人舂米,做些短工来养活自己。他的尊严,它的麻木,再到他的无知,他的一生事迹把一个好好的“人”字活生生写成了“狗”字。出于爱心,我喜欢狗。出于尊严,我厌恶狗的身份地位与追求以及充满屎味的精神世界。
今天,我借阿Q白骨森森的尸骨,还这个世界既脏且臭的魂。
2019.9.20竹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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