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太阳病为《伤寒论》六经病之一,是太阳所主肤表与经络感受外邪,正邪交争于体表,营卫功能失调而发生的疾病。

包括经证和腑证,那么经腑之证如何表现,又如何鉴别?

本文胡希恕老先生、段治钧老先生为你解答。

1、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太阳病即表阳证,它经常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的一系列脉证反映出来。

故无论什么病,若见以上脉证即可确断为太阳病。

血液充盈于浅在动脉则脉象显浮。

尤其上体部血液充盈的程度更甚,故头、项、体部血液郁滞,压迫神经肌肉而发作凝滞性的疼痛。

邪热郁积于体表,增大了与外界气温的差距,故稍有风寒来袭则恶寒。

由此可见,所谓太阳病者,乃肌体驱集大量体液于上半部广大的体表面,欲汗出而不得汗出的一种病理现象。

1太阳病虽称之为病,其实就是证,按六经八纲辨证体系分析,它就是在表的阳证,即表阳证。

浮脉是脉动深度的浅在象,属于太过的脉象,凡是脉太过均主有余的病。

所谓有余,包括邪气的有余、病势的有余或机能之有余等。以下仿此,不另说明。

2恶寒,为表证所习见,又为发热之前驱症状。

人体新陈代谢(生理、化学变化)为体温之大来源,脏腑、肌肉、血液流运为体温之小来源。人体热的辐射、汗的排泄为热之大出路,呼吸、两便之排泄为热之小出路。

今恶寒,其散热机能大于造热机能之故也(陈慎吾先生语)。

本条为太阳病之提纲。

头疼、恶寒为太阳病之确症。

2.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上述的太阳病,若同时见有发热、汗出、恶风、脉缓的则名之为中风证。

浮为太阳病脉,缓为中风证脉,此条之中风即今之伤风感冒中的一种类型,非口眼歪斜、猝然倒地之脑血管病也。

1发热与汗出并见,乃散热机能不若造热机能旺盛的缘故。

有汗出而发热不解是本证的大眼目,也是精祛而邪留的反映,可参考第12 条桂枝汤阴阳交之释意。

2恶风,成无己曰:“恶寒者,啬啬而恶寒也,虽不当风,仍自然觉寒。恶风者,见风之至而恶,若得居于密室之内,帏帐之中,则坦然自舒也。”此解可从。

3缓,乃缓弱之缓,而非缓慢之缓。

因有汗出,脉管内一部分体液被夺,脉管约束性能不及,故缓脉主营卫气伤,亦主风邪。

本条为太阳中风之提纲。

3.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太阳病迟早必发热,但无论其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同时见有体疼、呕逆、脉寸尺俱紧者,则名之为太阳伤寒证。

中风与伤寒为太阳病的两大类型。

前者由于汗出敏于恶风,因名之曰中风。

后者由于无汗,则不恶风或少恶风,但重于恶寒,故名之为伤寒。

对于风曰“中”,对于寒曰“伤”,实亦另有深意。

盖太阳病,机体欲以发汗以解除疾病,但每限于不得汗,或虽得汗而病邪反乘汗之虚深居于肌肉之内,中者中于内,名为中风者,提示在表的邪深也;或不得汗出,病邪郁结体表不得其汗而去,伤者伤于外,名为伤寒者,提示在表的邪浅也。

中风、伤寒均是证名,不要以为中风即真的中于风,伤寒即真的伤于寒。

尤其“风伤卫,寒伤荣”的说法更为无稽,不可信。

1 “或”者,未定之解。

2正气充足者,初得太阳病即发挥抵抗力于体表,故而发热;正气不足者,初病之际抵抗力尚不能达表,则尚未发热。

3“必”者,定然之谓。体痛,邪在表,人体自然良能发挥抗病机制驱集体液于体表,欲汗出而不得汗出,因废弃物结聚而发凝滞性的疼痛。

4呕逆正气御邪于外而不得发越,且有气上冲的病理现象。

5阴阳指寸尺言,关前为阳,关后为阴。

脉阴阳俱紧者,即寸、关、尺三部俱紧。

感受外邪后,人体欲驱邪外出(主要是从汗解),因其人肌肤致密不能汗出而解,遂见发热、恶寒、无汗之证。

气血充盈于体表浅层动脉,故脉象为紧。

紧与缓为相对脉,是脉管约束性能太过,胡老曾以香烟卷束之疏紧形容之。

寒主收引,使脉管聚束有力,故紧脉主寒邪盛;水性寒,故紧脉亦有时主病水。

若病势紧张,脉亦紧急有力。在此,紧主外邪盛。

广义的“伤寒”,包括中风、伤寒、温病等各种外感病,即全书所论。狭义的“伤寒”,单指太阳病的伤寒证,即本条所论者。

4.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烦躁,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病得之第一天,大都要发作太阳病的。脉若静而不数急,则不至于传于里或半表半里。若病人颇有欲吐和烦躁不宁之症,而脉又数急者,提示病正在发展变化,为必传之候。

病常自表传于半表半里,亦常自表而传于里,此即称之为病传。

1颇欲吐,即伤寒呕逆之证不解,此为向内之机已萌。

2烦躁,为内热已生之象。

3数,与迟相对,是脉动速度的太过。

心主血脉,脉动发于心,心受盛热刺激而运动加速,故脉数主热;热盛则阴液为伤,阴液虚衰亦恒促使发热,故脉数亦主虚。本条数为快,急为更快,脉数急者,交感神经兴奋,心搏加速也。

本条述伤寒传变之脉证。

《素问》之:“经各一日,至厥阴六日”,乃推之于理者,未必尽符于事,只有合之于事若才无不尽合于理也。

5.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患伤寒经过二三日时,其若传,必有预兆。若毫不见有阳明或少阳证的现象,则肯定其为不传也。

六经者,太阳、少阳、阳明、太阴、少阴、厥阴也。

发热恶寒无论有汗无汗,主病位在表,皆为太阳病;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病位在里为阳明病;寒热往来如疟,病位在半表半里,为少阳病;里有虚寒而吐利者,为太阴病;全身机能虚弱或误治而伤其正气者,为少阴病;里虚而寒热相兼,或上热下寒,或寒热胜复,其证错杂,或见消渴吐衄、下利舌卷、囊缩者,为厥阴病。

以上所举病证,略述六经之部位,性质,有表里寒热虚实之别,其释当于各论中分述之。

传变者,如原为太阳病,今见阳明证,即为太阳传阳明。

若今见少阳证,即为太阳传少阳。

既传少阳,更见阳明证,为少阳传阳明。

设传之病见,原有之病罢,方为传变。

若传后而原有之病仍在者,谓之并病。

同时数病俱见者,谓之合病。

此传变、并病与合病之不同也。

伤寒病轻者,治之得当,则于太阳病阶段即可治愈。

重者,即便依法治之,只能于太阳病时挫其凶势,一般愈于阳明病的初期或少阳病的末期。

若是经过误治,虽有不传的特征,亦可内传,若在重证,那就不堪设想了。

此虽论述伤寒病,但其他急性病的初期也多发做太阳病,当亦不立愈,这是规律。

轻病重病,传与不传,医家必须心中有数。

传变既无定期,亦无定位,但有自外而内的规律。

不传有二:一为不传自愈,一为不传犹未解,不可不知。传与不传以脉证为准。

本条为不传之证。

6.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

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睡眠,鼻息必鼾,语言难出。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本条虽形似太阳病,但太阳病发热不渴而且必恶寒,今发热而渴竟不恶寒,为热盛于里的温病,与邪热在表的太阳病大异。

温病宜寒凉,不可发汗。

若误发其汗则津益伤而热益炽,势必变为身灼热的风温重证。

更不可误下使津液竭于下,不可烧针、火熏以火助热。凡此种种逆治而成的坏病,犯一尚可苟延时日,犯多则死期至矣。

1发热而渴,不恶寒者,是热盛于里。

热在表,散热机能不及,热郁肌表,会感到与外界温度的明显差异,故恶寒,热盛于里,产热机能太过,蒸蒸外泄,远远超过外界温度,所以但觉发热而不恶寒,“渴”是口津不足,其原因有热盛、水蓄不行、伤津耗液等之不同白虎汤证之大烦渴,热盛也;

五苓散、猪苓汤证之渴,为小便不利,水蓄不行也;

小青龙汤证之或渴,表不解,心下水停也;

小柴胡汤证之或渴,上焦不通,津液不布也;

大陷胸汤之渴,水与热结也;

茵陈蒿汤证之渴,湿热内聚也;

柴胡桂姜证汤之渴,津伤而水不行也。

其中白虎汤证、五苓散证、猪苓汤证之渴是主证,余均客证耳。

此外,单纯因伤津而胃不和之渴,少少与水即愈,不必治疗。

2上述之温病,若再有身灼热烫手,即是风温病,较前为重,乃由于温病误发汗而致。

此条更示人温病不可发汗,发汗则津愈竭、热愈炽矣。

3脉阴阳俱浮,指尺脉和寸脉俱浮,乃热盛于里而迫于外。

身重乃湿热郁于外。

大青龙汤之身但重是虽有表证而里热,正气与外邪抗争于表,因表实不得汗出,积而郁之,故身但重;

大小承气汤之身重乃由于里实而内热,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之一身尽重乃烦惊之热郁,白虎汤之身重乃里虽不实而热蒸于外,全身皆热也。

上述之身重皆属客证。多睡眠,固热壅于上,扰其神明,或曰汗出疲倦。

鼻息必鼾,热盛散温不及,鼻代其职,呼吸加重。

语言难出,热盛津伤,舌失其养。

4小便不利,误下而水分被劫夺。

直视,即两眼直瞪而且不转睛,乃津竭于上,影响视神经。

失溲,即大小便自遗,乃前后括约肌失职。

上述均属误下而致的坏病。

5微发黄色(轻者),以火助热,热灼津枯,红细胞、白细胞崩解而为溶血性黄疸。瘛为筋急而缩,瘲为筋纵而伸,时瘛瘲(重者),即抽搐如惊,乃因热而使运动神经失常也。

上述均属烧针、艾灸所致的坏病。

6若火熏之,指用艾叶等药物烧火熏身。

凡以火助热的坏病,一次逆治或可延其时日,多次犯逆,预后危殆!

太阳病必恶寒,不渴;

阳明病不恶寒,反恶热,有渴,温病不恶寒而发热,必渴。

可知温病乃阳明之类,首句冠以太阳病者,比较之意,文中多见。

中风、伤寒均为太阳病的一种证,故论中不称其为病。

今明明又提出一个温病,其不属于太阳病可知。

太阳病有汗名中风,无汗名伤寒。

热病无汗名温病,有汗名风温,亦以有汗、无汗区别之。

热在表则发热恶寒,热在里则发热不恶寒,热在半表半里则往来寒热,此热在表在里、在半表半里的最佳鉴别法。

温病发热不恶寒,故其热在里可知。

渴更属热盛伤津之证,所以不可辛温发汗。

里虽热,然津虚,故亦不可下。

至于火攻,乃使人发汗的一种方法(后有详细的论述),太阳病本当戒用,施之温病,更属逆治。

本条未出治法,既言不可汗、下、温,当用寒凉除热之法。

大青龙汤(初起)、麻杏石甘汤、桂枝二越婢一汤(有汗)、白虎汤(入阳明)等可酌情选用。

温病所以在此提出,以其与太阳病相似,提示勿以治太阳病的发汗法治之,其意颇深。

特别明示不可汗、下、火攻,其戒均已在先矣。

7.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

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病始在表,若发热恶寒者,为太阳病,故谓发于阳也;

若无热恶寒者,为少阴病,故谓发于阴也。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皆约略词,不定准确。

至于阳数七,阴数六,乃附会水火的成效,推于理者,不可信。

8.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

若欲做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有七日以上自愈者,大阳病自愈一般有不逾七日的规律,故谓行其经尽故也。

若至七日不自愈而传里欲作阳明病者,可针足阳明经穴以泄其邪,使经不传即愈。

历来诸家,多据《内经》六经递传之说解释本条,此实大错。

实践证明,病有自表传于里或半表半里,亦有自半表半里传于里者,并亦有自表传于半表半里再传于里者。

试问,有谁见阳明病而传于少阳的吗?

尤其六经依次递传,回头再由太阳病从头开始,是真可谓怪哉病了。

书中为文确有语病,如前之“伤寒一日,太阳受之”和此“欲做再经者”,词意均欠清楚。

因书中一贯精神是表里相传,而无一条涉及六经逆传者,故读者不可以词害意。

1头痛,为太阳病头项强痛而恶寒的略词,书中多有此种文笔,宜注意。

2自愈,即未经治疗而病愈,多位体健、抵抗力强之人。

9.太阳病欲解时,从已至来上。

巳,午时,阳气旺,为太阳所主,故太阳病当于此时解。

此附会运气之说,不可信。以下各篇均有这种说法,不再释。

10.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大阳中风表已解,但有轻微余证而不了了者,一般可于十二日愈。

本条亦为太阳自愈证之一。

1风家,即太阳病中风证的患者。

2不了了,即不清楚,引申为没有完全好。

11.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

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病人的体表虽大热,但其人反欲加覆衣被者,是外假热而内真寒也。

病人的体表虽似大寒,但其人反欲去其衣被者,是外假寒而内真热也。

病性寒热有真假之辨,医者不可误于表面现象而处方药。

论中手足逆冷的白虎汤证、颜面潮红的四逆汤证等均属其例。

1热在皮肤,言其浅。

2寒在骨髓,言其深。后句反此,但其意相同。

表热里寒即真寒假热证,当温之,少阴病虚性兴奋也。

表寒里热即真热假寒证,当清之,阳明病阳极似阴是也。

一般普通病证所见发热恶寒,若无他证,不得认为寒在骨髓也。

脉证相反,虚实真假莫辨时,依病人喜恶而定则无遁情。

疑似证情当亦不会久匿。

小结

以上十一条,可视为太阳病的总论。太阳病是表阳证,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是此证最精确的特征概括。

太阳病又可分为中风和伤寒两种类型,二者以自汗和无汗为主要鉴别点。

此外,另有一种类似太阳病的温病需要鉴别:太阳病热在表,虽发热而必恶寒;温病热盛于里,故不恶寒但发热且渴。

急性病初做,大多出现表证,表证有阴阳两类,太阳病即在表的阳证,少阴病即在表的阴证,鉴别要点为发热恶寒和无热恶寒,即“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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