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王正均《作文七巧》作者:迟才主

《作文三书》丛书(1)

杨前进

王正均老师在台湾8位散文中取得了最大的成就,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被称为“一代中国人的眼睛”、“文坛常青树”,被称为台湾散文“冉冉升起的山梁”。他的《作文七巧》、《作文十九问》、《文学种籽》解开了青少年写作的疑惑,在台湾和香港流行。目前,《作文三书》在大陆出版,以台湾港为实验室,经过20多年的检查,取得成功后,可以说在国内得到了普及。

作为散文王正均,为什么屈身写这么三本书?作者说:“我是光脚走路的人。路上没有红地毯,只有荆棘。中年以后整理自己的生活经历时,产生了一个疑问。当年走在路上,前面有荆棘,为什么走在前面的人不告诉我?(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生活》)前面有陷阱,为什么没有人标记?前面有甘泉,为什么去喝水的人不邀请我?经过一次研究,我知道一般人在这方面很吝啬。于是我光着脚走着,想到了写下有荆棘的地方和有甘泉的地方,放在路边,让从后面走来的人捡起来看。(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光脚,光脚,光脚,光脚,光脚,光脚,光脚,光脚。)

《作文七巧》是指“职书”、“历书”、“抒情”、“描写”、“归纳”、“演绎”、“综合性”七种写作技巧。你可能会这么说。“这些手段我已经听说过了。”但是,别人说的这么精彩吗?王正均学问深厚,写作经验丰富。他给你一瓢水的时候,背后是大海。(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学生》)他在解释抒情的时候写道:“作为读者,抒情文要知道不能‘考试’。”他说“我的血管与她的血管相连”,你为什么要解剖?他说“我喝了一杯金合欢”,你为什么要检查?他说他会在银河被推翻而死,你何必搬天文知识?他坐在那里排队,坐少校,坐在火山上,你何必摇头说不可能呢?" "

《作文十九问》假设努力学习、提问的学生继续向老师询问对写作的疑惑。老师在回答时启发这个学生自己思考。这19种类型的问题都具有普遍性和针对性。现在,我建议你成为这个学生,以王正均为你的老师,认真理解他是如何解释这些难题的。不自觉地登上写作古代,放在上面的时候,你会发现,眼中看到的都是可以写的人物、事件、风景,没有找不到资料的烦恼,也不会苦恼该如何表达。(莎士比亚)。

《文学种籽》是从教室向文坛、学生向作家转变的书。每个人都有文学潜力。遇到不喜欢的事情影响学习的时候,选择写作的方式可以消除郁闷,同时获得一首诗或散文。(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这就是文学潜力的释放。当然,这是无意识的释放。阅读《文学种籽》,从无意的涂鸦提升到有意的经营,境界就会不同。王正均说:“人可以说是在挫折中长大的。“不如意的事# # #”、“人和话可能不同”、某些重大挫折会造成“心灵创伤”,一辈子隐隐作痛。”在他心里,虫子咬着他,烙着烙印,用针扎着他,每天,每年,他都忘不了,扔不掉,躲不掉。他痛心地认为内心语言像潮水般翻腾。他不得不做某事来扣除痛苦,其中之一是文学创作。“但是,”如果作家从人生中学到的是浊水,倒入人生的仍然是浊水。这不是伟大的作家。我们希望,如果他用艺术造诣、人格修养、思想境界蒸馏那水,过滤那水,让它浑浊,再回到江河湖海,他就能提高人生,提高文学。”如何把生活变成城门?如何以提高文学的方式提高人生?我不再引用《文学种籽》里的内容,而是给你留了篇幅,说明我推荐《作文三书》的原因。

我11岁失学,19岁再次进入学校,毕业后在机关工作,尝试文学创作。1991年,我有幸阅读了繁体字键盘上的《作文三书》。我边读边想。“如果我小时候读过这么好的书,我想我已经是作家了。”不久,我考入吉林大学文艺学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后去大学教书。首先是《西方美学史》和《西方文论》,2004年9月,系里又增加了4个班的写作课。开学一周后,我发现教材的内容大部分是大道理。是用深刻的术语介绍简单的写作节目。没有失误,但认识到提高写作水平没有太大关系。(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本》)征得系主任同意后,我在教学中作了大胆的尝试:两个班讲授规定教材,两个班讲授王正俊的《作文三书》。到了一年级,听《作文三书》的学生比听教材的学生作文水平明显高,人格建设上的飞跃难以估量。

《作文三书》丛书(2)

作文指南容易枯燥,《作文三书》生动活泼,处处感性。写作指南很容易流向教条,但《作文三书》极具启发性,春风化雨。王正均老师的《作文三书》不仅指导写作,而且塑造了人格,心地善良,感情丰富,思维条理清晰,智慧超群,灵魂圣洁,人格强健。作家用他的爱培养你的爱,用他的功力提高你的功力,用他的境界扩大你的境界。在《作文七巧》中,作家降低姿势引导你。把《作文十九问》门路指给你,让你自己去。《文学种籽》激励你走自己的路,鼓励你与大师赛跑,开始壮丽的生活。

读完《作文三书》后,如果你觉得有很大帮助,请转告你的同学和老师,让更多的人和你一起受益。整体精神氛围的提升意味着站在高海拔的支架上,周围的朋友同时拥有甘泉,你的心会更加湿润。(伯纳德肖)。

(作者系山东枣庄学院副教授、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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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书(1)

我们以叙述的文体记者的身份记录。我们记录下我们发现的同情,总是过去和现在。我们用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和心灵思想发现了它们。发现过程需要时间,我们先发现什么,然后发现什么,有先后顺序。文章按这个顺序写的话是直说的。

直接叙述是最难写的写法。

幸却又是最基本的写法,情形多半是,在作文课堂上首先要努力“禁止”直叙,后来要完成的则是善用直叙。由于直叙最近“自然”,学作文总是先顺着自然写,在这需要使用直叙的时候往往要故意回避,也是一件苦事。

照着自然的顺序写,有时十分必要。那是当“自然顺序”跟好文章的要求恰恰相符之时,就像一处风景就是天然图画一样,其事常有。例如当年江子翠闹水灾的时候:那天水来得太快。我正坐在桌子旁边写文章,觉得鞋子湿透了,回头一看,水正在把我的脸盆冲到门外去。我赶快站起来穿上衣,水已浸到膝盖。当时来不及收拾任何东西,赶快往外跑,跑到后面的大楼上避水。在楼上,可以看见我的箱子从后面漂出来,先是一只,不久是第二只。水涨到九尺深,过了两天才退。水退以后,回到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十年的藏书完了,十年的剪报完了,收音机、电唱机、咖啡壶这些电器最怕浸水,浸了水不如破铜烂铁。内衣、皮鞋,都不知道哪里去了。你问我损失了多少东西,我现在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想到今天得早起,用得着闹钟,可是闹钟没有了,这才想起来还损失了一个闹钟。究竟损失了多少东西,得慢慢地发现。本文所记之事为家中遭受水灾,行文用直叙,作者对事实出现的时间先后并未更动,依序为:触觉——鞋子湿透。

视觉——面盆漂浮。

触觉——水涨到膝盖。

视觉——水冲走箱子。

视觉——水退。

视觉——十年的藏书完了……

心灵思想——损失了闹钟……这样的文章在作文课堂上大概可以得到好评,因为作者的这一段经验适合直叙。这样的例子很多。

第一个例子是:我坐在台北市九路公共汽车上,看见一位从乡下来的农夫拿着一根扁担上车,他看看两厢长椅都坐满了乘客,就站在车厢中间。他一定不常坐公共汽车,不曾拉住安全吊环,面向驾驶,堂堂挺立,手里的扁担竟是扛在肩上。走不多远,驾驶忽然来了个急刹车,——你知道,在那些年月,这是司空见惯的事。说时迟,那时快,那扛着扁担的乘客,像中古时期持矛的武士一样冲向前去,“咚”的一声,扁担刺中了驾驶人的后脑,而驾驶人居然毫无反应。他伏在方向盘上昏过去了。

第二个例子是:某县的县长下乡去检阅某一个民防大队。地方人士隆重地搭了一座阅兵台,县长以检阅官身份站在台上,与陪阅人员一同看民防大队的大队长率领全队以“分列式”从阅兵台前经过,这是检阅的高潮,大队全体一致向检阅官行注目礼,受检部队的训练和士气要在此时充分表现出来。所以,为首的大队长一面辛苦地踢着正步,一面鼓足丹田之气喊口令:“向右看!”同时在“看”字出口时猛烈地向右摆头。这时县长突见黑忽忽一件“暗器”直飞阅兵台而来,“啪”的一声落在台上,台上诸人大吃一惊,俯身细察,原来是从大队长口中脱落了的假牙。

也许你说,这些事都太稀罕了,我们在作文课堂上哪来这么多的“鲜”事?那么且说另外的例子。

先说演讲比赛的例子

我们都参加过演讲比赛,或者去做选手,或者去做听众。比赛的结果通常是产生三名优胜者,冠军亚军季军。当比赛结束,主办人宣布评审结果的时候,照例是,先宣布第三名是谁,然后是第二名,最后才是第一名。我们也许一入会场就注意那个明晃晃的银杯,到将近散场时才知道谁是得主。我们回来写记叙文,记述这一场我们认为很有意义的比赛,写到宣布评审结果那一幕,我们应该照着真实的情况,笔下先出现季军,其次是亚军,最后才是冠军。我们不必改变它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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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叙(2)

另一个例子是听榜

当年大专联考放榜之日,广播电台播报录取名单,考生的家人必定按时收听。名单很长,播报费时颇久,也许要听到最后才听到自己要听的名字,(甚或终于没听到要听的名字),所以“听榜”的人得准备忍受折磨。有一位家长为了听榜,事先买来茶叶、瓜子、糖果、点心,劝告全家放松情绪提起精神听到最后一人,谁知板凳还未坐热,开水还没烧开,收音机里劈头报出“楚晋材!”就是他家的长子,考取了第一志愿:全家沸腾,茶也没人喝了,瓜子也没人吃了。三姨五舅赶来道贺,听那收音机还在响,伸手替他们关了,那些名字听不听都无关紧要。事实是这个样子,拿来做文章也就写成这个样子就好。

再举一个飞机迫降的例子

我有一个朋友由东京坐飞机来台北。飞机到了台北上空,空中小姐报告不能立刻降落,得等一会儿。飞机在上空兜圈子,大家趁这个机会俯瞰大台北全景。等到看风景看厌了,飞机还在兜圈子,这就不妙了,大家难免有些紧张。空中小姐又报告:飞机有点小毛病,轮子放不下来,请大家不要惊慌。我那朋友常坐飞机,知道驾驶员正在试着把轮子放下来,也许试着试着就成功了。又等了许久,等到飞机上的汽油烧完了,空中小姐说现在要“迫降”了,她们一一察看乘客的安全带有没有拴好,劝戴眼镜的乘客把眼镜取下来,劝装了假牙的乘客把假牙取下来,劝每一个人都不要把手表、自来水笔、钥匙、指甲刀带在身上。最后她们让每一个人抱着毯子和枕头。然后,空中小姐都躲起来了,飞机要用肚子擦着跑道降落了。机舱里的气氛很恐怖,念佛的祷告的声音都有。——还好,安全降落,有惊无险。事实的先后顺序如此,文章的先后次序也可以如此。现在谈一篇经典之作: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记述一个渔人,怎样发现了世外桃源,后来想再度前往,又怎样失去了桃源。在这篇文章里面,文章叙事的先后和事实进展的先后是一致的:1.渔人出外捕鱼,沿着小溪走,遇桃花林。

2.渔人穿过桃花林,来到山前。

3.渔人发现一个可疑的山洞,入内探看。

4.渔人进入肥沃的田野,安静的农村。

5.山中人款待渔人。

6.山中人说他们的祖先在秦代搬到山中居住,与外界隔绝。

7.渔人辞出,山中人叮嘱他保守秘密。

8.渔人在山洞外面的路上做记号。

9.渔人向太守报告发现了世外桃源。

10.太守派人前往桃源察看,由渔人带路。

11.渔人找不到以前留下的记号,无法再入桃源。循序而进,恰到好处,我们不可能把任何一项提前或挪后。这是什么道理?为什么有时你可以“直叙”,有时不可?我们姑且假定,记叙文本来都是“应该”直叙的,不论记人记事记物记地,不论记动静常变今昔表里,不论材料来自视听嗅触味思,“秉笔直书”就好。这样产生了许多记叙文。读那些文章的人,总以为其中某几篇写得特别好,闲来无事还想再读一遍,其中某几篇又十分乏味,除了查考资料之外简直不愿意碰它。

每一代都有许多有心人。有心人发现,某一篇记叙文所以生动,多半是因为那件事情本身生动。某一篇记叙文所以平板,多半因为那件事情也平板。事实既难以左右,那么文章也就各有不同的命运:众人爱读或不爱。

事情为什么又有平板或生动之分呢?什么样的事情才是生动的呢?有心人加以比较归纳,找出许多条件来。条件可能很多,多得我们一时无法消受,其中最要紧的,也许只有三项,就是:起落,详略,表里。

三者有一就很好,倘若三者兼备,那真是“文章本天成”了。

有起落,有详略,有表里,就用直叙;没有这些条件又怎么办呢?这就得另外想办法补救,这就要在直叙之外另有叙述的办法。所以,直叙以外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直 叙(3)

直叙并不是恶评,“平铺直叙”才是。采直叙手法最忌的就是“平铺”,平铺就没有起落。

“起落”是从读者反应的强弱产生的。“平铺”的缺点就是读者的反应一直很弱,弱到“不起涟漪”,弄成死水无波。

精练的文章里,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对读者产生强弱不等的刺激。作文课堂上恐怕无法考究到这个程度。姑且先用心区别大段文字的强弱起落。拿“听榜”来说吧,文章一开始是大家准备用很长的时间听榜,而且不免挂虑到底考上了第几志愿——那年月一个考生可以填八十多个志愿!谁知报榜的人一下子就报出来大家要听的名字,这是“起”。大家听到了这个名字,高兴了一阵子,然后发觉下面有很多时间没事可做,这段时间本是准备听榜的,事先把“杂务”都推开了,现在不听榜,好像生命出现了空白,这是“落”。三舅或五姨突然提议他请大家吃宵夜,算是庆祝,他挑了一家极好的馆子,那里的菜很有名,大家还没尝过,这又是“起”。大家的兴致很高,惟有一个人相反,他说他不去,他要睡觉。这人就是考上了第一志愿的那个大孩子,考前考后一直吃不好、睡不好,现在一块石头落了地,突然觉得十分疲倦,钻进卧房再也不肯出来。没有他,好比婚礼中没有新娘,只得改一天再说了。这又是“落”。

演讲比赛宣布优胜名单,所以要把名次倒过来,跟“起落”有关。冠军的荣誉最高,奖品最多,到底谁赢了冠军,大家最关心。如果一开始就报出冠军的名字来,固然是“起”,可是下面再报亚军的名字,就是“落”,季军的名字,再往下“落”,情绪一步比一步低,不好。现在反过来,步步是“起”,把大家的情绪引到高潮,然后在这昂扬的情绪中发奖,在热闹的气氛中散会。所以说,你要记述的事情本身有起落,你写出来的记叙文也有起落。请记住:读者反应的强弱=文章的起落记叙文除了不可“平铺”,还有一戒,是不可“平均”。记一天的生活,把一天分成早、午、晚、夜四个时段,每个时段写上两百字,但早晨做错了一件事,得到一个教训,写了两百字,夜间只是睡眠,连恶梦也没做,也写两百字,这就太平均了。我们常常听见人家批评一篇文章写得不好,说那篇文章是“记流水账”,多半因为那篇文章犯了“平均”的毛病。账本上的记载是很平均的,一块钱可以占一栏,一万元也占一栏,每一栏的大小相同。所以看账本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除非你是会计专家。

作文在下笔之前要考虑安排什么地方写得详细一点,什么地方写得简略一点,有简有繁。这个原则,连大文豪陶渊明也遵守。我在前面把《桃花源记》里面的事件,按照发展的时序列出来,除了南阳刘子骥的“尾声”,共十一条,陶渊明写山中人的生活状况用墨最多,连心理都写到了,写渔人向太守报告写得最简单,只有“诣太守,说如此”六个字。试想在那个年代,乡下渔夫想面见太守,要费多少周折,太守听了渔人的报告,也必定加上一番盘问,这些材料都割舍了。文章开头写那片桃花写得很迷人,文章结尾时只说渔人“遂迷不复得路”,斩钉截铁地断了希望,那么大一片桃林再也没有提到。在十一条之中有几条写得详细,有几条写得简略,详有详的道理,简有简的道理。

我们试以某一次结婚典礼为习题。结婚典礼的程序不必列举,我们注意的是,哪一项值得细写?哪一项应略写?哪一项可以根本不写?除非另有特殊理由,来宾签名通常可以不写。除非另有特殊理由,婚礼的中心人物是新娘,当新娘披纱捧花踏着红毯缓步向前时,写她的动、静(真个静如处子),写她的今、昔(盛妆的新娘比平时“粗服”分外艳丽),写你眼中的常、变(捧花是“常”,花球的种类是“变”;披纱是“常”,礼服的款式是“变”),写你眼中的表、里(一面恋恋不舍她的少女时代,一面兴奋地迎接婚姻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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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叙(4)

重要性仅次于新娘的,当然是新郎。他平时不拘小节,今日十分整洁(今、昔),他呼吸迫促,却竭力镇定从容(表、里),他照例手中握着一双白手套,却不知在什么时候只剩一只了,他竟完全没有发觉(常、变)。除非另有特殊的理由,我们会详细写他。

什么是“另有特殊的理由”?这是说,来宾中间突来了一个名人,他这人十分忙碌,简直行色匆匆,他的自信心又特别强,签下的名字比别人大三倍。这倒颇能增加婚礼的喜气。这就值得写了。有一次我参加一个婚礼,新娘腿部残障,不良于行,由新郎搀着一同走到证婚人面前,新郎不让伴娘搀她,一定要亲手搀来搀去,而新郎是英俊的,健壮的,温柔的。在这个婚礼上,新郎恐是我们笔下第一个人物了。

通常证婚人在婚礼上并不受大众注意,可是有例外,如果他在致词时确实说了几句有益世道人心的警语,我们不写出来未免可惜。在战争的年代发生过这样的事:婚礼进行到一半,证婚人、介绍人和来宾都逃走了,因为战争来了。新娘得洗掉化妆换穿旧衣再逃,新郎陪着她,就在他们手忙脚乱的时候,一个将军走进来喝问原由。将军替他们证了婚,发给他们通行证。这时,焦点人物就是证婚人了。取材有主从,所以文笔有繁简,不宜平均。作记叙文不可平铺,不可平均,也最好做到不平滑。不平滑,文章才有表有里。“表里”的意思是,我们通常看事只能看见一面,就像看戏,只看见戏台上张飞对刘备很恭敬,没看见他俩刚刚在后台互相指着鼻子叫骂;就像看人,只看见他穿了一身旧西装,没看见他口袋里有一叠大钞;就像看画,只看见现在一池荷花没看见冬天一滩污泥。俗语说:“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揍。”从前地方上有私刑,抓到小偷就吊起来打,做贼的只要不失风,日子倒过得比一般人舒服。

乡下老太太都说世事有“里三层外三层”。简化一下,姑且说里一层外一层吧;倘若能既见其表,又见其里,文章就格外生动。我们不写报告文学,不做调查研究,又怎么知道里一层?不知道就算了,不过有时候那盖在“外一层”下面的“里层”,偶然会露出一点端倪来,就像外面黑裙飘动让我们看见里面有一条红裙子,虽只恍惚一角,却已耐人寻味。这一瞥所得,往往很有用处,抓住了,就可以使文章生色。我们在作文课堂上那点时间,那点篇幅,也只有这么一丁点儿用武之地,无须贪多。

图画不但把立体的事物固定在平面上,也把时间停止、空间切断。它展示出来的是“外一层”,但是,据说,有一个画家先画一匹马,再在马蹄旁边画几只飞舞的蝴蝶,以表现“踏花归来马蹄香”的情景,就隐约露出“里一层”来。口袋里装着成叠的大钞、和皮夹里只有车票零钱的人,单看衣冠也许难以辨别,但是其中之一听见了“当心扒手”的警告会伸手摸摸口袋,于是泄漏了“里一层”的玄机。有一个家庭主妇,婚姻似乎十分美满,后来她不幸得了重病,终至不起,临终时低声喊一个人的名字,显然是个男人的名字,那人不是她的丈夫,不是她的儿子,不是她的哥哥,谁也不认识那个人,只有年老的奶妈知道那个名字是谁,她在喊初恋的情人!她并不像一般人所想的快乐。这真是“豁然开朗”,接着又烟雾迷蒙!

世上不知有多少事,只因为多出来一丁点儿,我们才得到好文章。记得有个老和尚,平素吃斋念佛,有一天生了急病,入院开刀,开出牛排来。记得有个杂货店老板跟太太激烈争吵,下午开奖了,店里还有两张奖券没卖掉,老板太太说:“不退回去了,自己留着碰碰运气吧,卖了二十年奖券,月月看人家中奖,怪眼热的。”可是她的丈夫坚决反对。他对奖券的看法是:这玩艺只能劝人家买,自己从中赚些蝇头微利。吃斋念佛的老和尚有个“里一层”,它借着牛排露出一角来;一脸热情劝人发财的老板也有“里一层”,从只卖不买露出一线边缘来。露出来的都不多,都若隐若现,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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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叙(5)

回头看那个“听榜”的例子:当时全家欣喜若狂,只有那个考取了的人倒头便睡,他在考前考后受了多少折磨啊,这是“里一层”。或者,他没睡,他的爸爸心满意足地问:“儿子,你想要什么做奖品,尽管说!”做儿子的没精打采地说:“爸,别的我也不要,你把我的画架画笔还给我吧,我想好好地画几张风景。”原来他的兴趣在画,父母却逼着他读物理。

就以上的例子,可以知道:作文的材料有隐有显,可以形成一表一里。《桃花源记》有起落,有略详,也有表里。

先说起落。文章开头,“晋太原中武陵人捕鱼为业”,是很平淡的,渔人撑着船沿溪而行,也没什么特别。但是“忽逢桃花林”,桃林的面积那么大,桃花开得那么茂盛,景象迷丽烂漫,似幻似真,读者的反应加强了,文章有了“起”势。

渔人一直往前走,想看看桃林究竟有多大。“起”势一直维持到桃林尽头,“落”下来。落到水源,山洞。但是山洞里有光,渔人钻进去了,洞很深,也很狭窄。文势又“起”。以后写渔人发现了桃源,一直在“起”势之中,但起与落原从比较而来,起势之中仍然高低相间,错落不平。渔人先看见农田和农作物,听见鸡鸣狗吠。然后高上去,看见小孩子。再高上去,看见许多成人。这些人见了渔人反倒吓了一跳。文势稍稍下降。大家接渔人回家吃饭,态度十分友好,并且说了“知心话”。山中人说他们的祖先是“避秦”来此。文势上升。他们根本不知道秦朝已经亡了。渔人告诉他们,秦后面是汉朝,汉朝也亡了。汉之后有魏,而现在,是晋。山中人听见了这些沧桑变迁,同声感叹。这些都足以使读者产生很强的反应。

这最重要的一段文字写完之后,渔人辞别,是“落”。山中人请他保守秘密,是落中之“起”。他找到自己的船,是“小起”之后的又一次“落”,但他一路上做记号,显然有所图谋,是小落之后的又一次“起”。下面渔人去见太守报告发现,太守派人寻访桃源,步步上扬,是一次“大起”,但是渔人怎么也找不到留下的记号,无法再入桃源,是一次“大落”。

文章尚有尾声。南阳有个刘子骥,是一位高尚之士,他听说山中有个世外桃源,十分向往,决定前往寻访,这又是“起”。但是他没有找到,(或者没来得及去找)就病故了,以后再没有人打听桃源在哪里。像舞台上的大幕缓缓降下来,文章结束了。

《桃花源记》是一篇短文,居然有这么多起伏,这是大文豪才办得到的事情,我们作文,如能有一起一落(或者最后再加一起),就是得到诀窍了。同时我们要明白,文章写到《桃花源记》这般水准,你读了有你的感受,我读了有我的反应,彼此并不一致,因之,你认为是“起”的地方我可能认为是“落”,彼此找到的起伏线并不相同,

例如,前面说山中人轮流款待渔夫是“落”,也许不然。山中人看见渔人闯进来,他们安静了几百年的社会突然产生了危机,这个渔人可能把外人引进来,破坏了他们的幸福,他们虽然和和气气地陪渔人吃饭谈天,内心其实是很焦虑的。他们最后叮嘱渔人“不足为外人道也”,就露出“里一层”来,杀鸡为黍都是对渔人“行贿”,那实在是“起”,不是“落”。

再看文章结尾,刘子骥有志未成,病死了,以后再没有人打听桃花源在哪里了,我说是“落”,你也许认为是“起”。世界上“高尚之士”如此之少,人人只能在浊世中打滚,不知道超脱,偶尔有个高尚之土,又赍志以殁,这是多深多大的感慨,这当然可以说是“起”。

由于感应因人而异,起落没有标准,很多人反对分析文章中的起落,认为毫无意义。诚然,起落云云是不科学的,没有共同的标准,但是它又何必有共同的标准呢?总之:它有起有落;

你认为起落在何处就在何处;

你写文章时也注意起落。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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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叙(6)

《桃花源记》的“详略”,前面大致谈过,现在且说“表里”。这篇文章是通过渔人的经历来叙写的,渔人眼中的桃源是一个表层,叙写到山中人叮嘱渔人保守秘密的时候露出少许里层来。山中人的想法似乎是:虽然已经改朝换代,还是不受外面的官府管辖治理比较好,他们大概是对政治彻底失望了。他们既不喜欢那社会,又不能改变那社会,只有继续躲起来。渔人在山中停留的那几天,山中人也许秘密的开过好几次会吧,会议的结论大概是,他们不希望再得到什么,但求不失去现在已有的。……这些,你可以自由想像。

“不足为外人道也”,山中人也太老实了,自己先把身世和盘托出,再求人家保守秘密,凭什么相信渔人能遵守诺言?难道凭那几天的酒饭?他们深知人心的俗恶甚至诡诈才入山惟恐不深呵。不错,他们并未忘记历史经验,只是反应迟缓了一点,等到醒悟过来,就用极笨的方法补救,干脆把渔人出入的山洞堵死了。他们总要不眠不休汗流浃背干上几天吧,老实人都这样,整天忙着填补聪明人留下的坑洞,以免自己掉下去。这就难怪他们要躲得远远的了……这些,你可以自由推论。“里层”就是引起读者的想像和推论。有人读了《桃花源记》,认为山中住的不是人,是一群神仙,那迷离恍惚的桃林,正好是仙凡的分界线。渔人跑去报告太守是俗不可耐的举动,他从此坠入尘寰,再也与桃源仙境无缘。他之“迷不得路”,既不是山中人消灭了标志,也不是因为“春来遍是桃花水”,而是随着渔人的一念之转,通往桃源的路自动消失了。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吗?也许是吧,要知道,也只有《桃花源记》这等水准的文章才会引发这样的“错误”呢。

读了《桃花源记》,回头再去读那一段记述水灾的文章,文章和文章之间的差别实在很大。

读了那一段记述水灾的文章,再读下面的文字呢:昨天是星期天,天气很好,我们去逛××花园。早上九点,吃了早饭去等公共汽车,等了一个小时才挤上去。十一点到公园,先在门口排队买票。进园以后,看见杜鹃花开得很茂盛,红的黄的白的都有。杜鹃花圃旁边是玫瑰花圃,也开得很漂亮,很多人在那儿照相。往前走,满地细细碎碎的小花,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再往前走,转一个弯儿,左边是一个池塘,铺满了荷叶,右边是一个花架,花架上头爬满了花,花朵底下有石桌石凳,有几个老人坐在里面休息。池塘的尽头有龙舌,龙柏,一棵一棵绿油油的。有个人在公园那一头卖包子,很多人围着他买,我也走过去买了两个吃,滋味不错,再买一个。三个包子吃下去,觉得口渴,就到公园外面去找卖汽水的。同是直叙,这一篇“游园”又比那篇“避水”差得多。文章原来分成许多等级!

你现在是在哪一级?做好了拾级而上的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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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 叙(1)

一般而论,记叙文讲求真实,不尚虚构。“开学记”,记本校开学那天的情况;“远足记”,记上个星期天本班郊游的见闻;“我的家”,教师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生活;“我爱读的书”,教师想借作文了解你的知识。

拿“开学记”来说吧,我们可以先把材料一条一条记下来:看到的——

听到的——

嗅到的——

吃到的——

碰触到的——

想到的——我们要借着这些材料,写出“开学”的动、静、今、昔、表、里、常、变。即使不能全写,也要把其中一部分写出来。原则上,我们照时间的顺序写。我们既希望忠于事实,也希望文章可读。若想两者兼备,得事实本身具备构成好文章的条件;也就是说,得有婀娜的身材,才有曲线美好的旗袍。

倘若那事实本身不能支持我们的写作,怎么办呢?把想像放在第一位的文学创作可能索性不管实情实况,只求文章好,怎么精彩动人就怎么写。他照着理想的尺寸裁制一件旗袍,不管眼前的人合不合身。我们也许不能这样办。某一所著名的中学里发生过这样的事:老师出了个题目,要大家写《我的母亲》。他在一个女孩子的作文簿上读到“我的母亲改嫁过两次,我现在既没有父爱也没有母爱”。教师恻然心动,专诚去访问那位母亲,才知道作文簿里的曲折全是虚构的。母亲发觉女儿瞎编身世,又惊又痛,跑到学校里去更正,在教务处放声大哭起来。

我们只能在“忠于事实”的原则之下动一点小小的手脚。也许,我们只要把时间顺序更动一下,把先发生的事放在后面,后发生的事移到前面,文章立刻就出现精彩。例如,“如果秀英肯嫁给我,我要结婚了。”是一句很平淡的话。倘若倒转过来:我要结婚了———如果秀英肯嫁给我。就有明显的起落。“我要结婚了!”肯定的口吻,突然宣布,是“起”。下面紧接着假设,原来八字还没一撇呢,是“落”,可是下面无声有声,你是觉得这人鲁莽得可笑呢,还是痴情可悯?这又是“起”。

语文引起的反应有时是很“奇怪”的。有一个普遍流传而不明出处的故事说,某君问他的牧师:“祈祷的时候可不可以抽烟?”牧师坚决表示不可。某君接着问:“抽烟的时候可不可祷告?”牧师的回答却是:“可以!”反正是一面祷告一面抽烟,何以得到不同的判决?我们可以体会,“祈祷的时候可不可以抽烟?”祈祷在先,抽烟在后,牧师认为开始祈祷时既未抽烟,怎可中途羼入?那不是太不虔诚太不专心了吗?“抽烟的时候可不可以祈祷?”抽烟在先,祈祷在后,心不在“烟”,这时不专心反而是好现象。

文章,先出现哪个字,后出现哪个字;先告诉读者哪件事,后告诉读者哪件事,颇有讲究。我们不妨常做一种练习,把许多语句倒过来说一遍,咀嚼一番:风霜雨露——雨露风霜

不眠不休——不休不眠

三长两短——两短三长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豆得豆,种瓜得瓜。

无名英雄——英雄无名仍然是那几个字,只因调换了位置,就有不同的滋味。我们先看见“前门进虎”,想从后门逃走,纵是“后门进狼”,还可以冲杀出去,狼比虎好对付一些;如果先是“后门进狼”,向前门退却,不幸又“前门进虎”,岂不陷入了绝境?“天崩地裂”,天崩的时候人还可以伏在地上,或是钻进山洞里,然而地又裂开了,没有希望了,其间有过挣扎;“地裂天崩”,地裂开了,人掉下去了,天崩与否已是无关了,似乎就不像“天崩地裂”那么恐怖。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

李后主说“春花秋月何时了”,没说“秋月春花何时了”,恐怕不只是声韵上的理由吧。由秋月而春花,是由寂凉而热闹,由春花而秋月,是由绚烂而苍白。李后主先为人君,后为臣虏,当然是“春花秋月”才切合。东坡说“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不说“山间之明月,江上之清风”,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游江,是在船上,由江风到山月,视界提高扩大,是“正三角形”;由山月到江风,视界缩小,是“倒三角形”。

倒 叙(2)

这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简直可以说,人的心灵有多复杂,这事就多复杂。我们现在不能深究,且先万中取一,锻炼一种功夫,必要时改变记叙的时间顺序,以补救直叙的“平铺”之弊。这就是:后面发生的事移到前面来写,

前面发生的事移到后面再写。第一个可能:把整件事倒过来写。

传述民间故事的人常常使用这个方法。我听说有个县太爷升堂问案,案情是妻子告丈夫,因为丈夫打伤了妻子。为什么要打妻子?因为“她毁坏了我的全部家产”。说来可笑,所谓“全部家产”,只是一枚鸡蛋。妻子为什么要摔破那个鸡蛋呢?因为丈夫要娶小老婆,丈夫对她说一枚鸡蛋可以发家,蛋生鸡、鸡生蛋、蛋再生鸡,累积财富买猪,卖猪买牛,卖牛买田造屋,那时成了富翁,不能只有一个妻子。此事的时间顺序是:1.丈夫提出“一枚鸡蛋兴家计划”。

2.丈夫说发财后要娶妾。

3.妻子怒摔鸡蛋。

4.丈夫打伤妻子。

5.妻子告状。

6.县官问案。说故事的人完全把顺序倒转过来。我不知道县官怎样判定本案的曲直,想必他在判决之前先要笑起来吧。

另一个故事是,大家在村庄外头看“野台子”戏,看着看着,忽然李大娘推了张大嫂一把:“你怎么抱着南瓜来看戏啊?”那完全生活在剧情中的张大嫂这才回到现实,大叫一声“我的孩子呢”?她本来是抱着孩子赶到戏台前面的啊。既而一想,跑过南瓜地的时候曾被瓜秧绊倒摔了一跤,孩子一定还在瓜田里,于是戏也不看了,瓜也不要了,跑到瓜田里找孩子。东找西找,找不到孩子,找到一个枕头。是了,她正在搂着孩子睡在床上,听见外面锣鼓响,抱起孩子就往外跑,她好久没有机会看戏了!太兴奋了!快中有错,八成抱起来的是枕头,不是孩子。赶紧跑回家去,推门一看,孩子在床上睡得正甜呢。这个故事也是完全倒过来说的,倒着说才这么有趣。

报纸上天天有这样“倒过来写”的记叙文。新闻,十之###用这种写法,新闻记者的专业训练里面有一项就是这种写作技巧。他们倒不是为了有趣。

报纸的版面是像拼七巧板一样用许多新闻拼起来的。拼版的时候,可能发现某一条新闻长了些,占的空间大了些,得把它删短,拼出来的版面才匀称好看。所以,新闻稿多半把事实最重要的部分写在前面,不甚重要的写在后面,越往后越不重要。这样要删短就很方便,把最后的一段两段拿掉了,新闻仍然很完整。

新闻要“新”,时间最近的那一部分往往是最重要的部分。两个明星今天结婚,“结婚”最重要,他们上个月订婚就比较次要。两个明星今天订婚,“订婚”最重要,他们去年开始恋爱就比较次要。重要的写在前面,次要的写在后面,不正好把时间顺序倒过来吗?

还有,并不是事实发生了就成为新闻,得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新闻。以“桃花源记”为例吧(姑且假设那是真人真事),渔人出外捕鱼,怎能算是新闻?他发现了一个仿佛有光的山洞,怎能算是新闻?连他在山中住了几天都不能算是新闻,直到他见了太守,报告发现,直到太守派人调查,这才构成新闻。

那么写新闻当然由构成新闻的时候写起,再一层一层补充。

那么时间的顺序就倒过来,后发生的事在前,先发生的事反而在后。

我们可以想像,当太守决定派人前往调查世外桃源时,新闻记者立刻发出如下的新闻:本郡境内群山之中可能有一群与世隔绝的居民。本郡太守指派了一个三人小组负责进行调查。

太守是根据一个渔夫的报告作此决定。

这个渔夫曾在那“化外之地”居住了七天,那里的居民待他很好。那些人的祖先是在秦代天下大乱的时候搬入山中居住的,几百年来和外界没有任何联系。他们根本不知道秦朝已经亡了,更不知道现在的国号是晋。

倒 叙(3)

这个可称为“世外桃源”的地方有肥沃的土地,淳朴的人民,宁静的生活。那里的人并不愿意再回到我们这个大社会里来。

这个“世外桃源”是怎么发现的呢?渔人说,他看见一个山洞里仿佛有光,就走进去……“桃花源记”是不需要倒写的,这只是一个例子,一个极端的例子,说明“把整个事件倒过来写”大概是怎么样的写法。

第二个可能:把事件的一部分倒过来写。

这种写法最常见。且举一首诗为例,诗短,举例方便。我们谈的是散文,你可以在意念上把它“译”成散文:四月清和雨乍晴

小溪泛尽却山行

绿荫不减来时路

添得黄鹂四五声四月,雨后,艳阳高照之下散步、泛舟,回来的路上听见黄鹂叫。黄鹂的叫声是很清脆动听的,叫得夏天很充实,很有朝气。这里有一个问题:黄鹂为什么最后才叫?为什么去时不叫来时叫?是黄鹂的叫声一直有,诗人留到最后才写吗?我想是的。前面已经有雨有晴,有溪有山,还有泛舟有步行,已经很丰富了,若再加上黄鹂就太拥挤了,后面又太空虚了,所以,诗人把它移到后面去了。

这个方法可能把平直的事件处理得有些曲折。参观博物馆那天,你早晨出门,中午回家,看到不少古物,似乎平直。如果你早晨唯恐迟到,匆匆赶车,博物馆里琳琅满目,看完了才忽然想起来早晨没来得及吃早饭,难怪中午肚子这么饿。这就有曲折有起落了,“早餐”这件极平常的事情,忽然发生了很大的作用,完全因为你把它移到中午。

同样的“型式”可以写出不同的文章。也许你不是游博物馆,是看下午六点开演的电影,到了散场时才想起还没有吃晚饭,——本该吃过晚饭再入场的。这部片子的吸引力真大,使你把晚饭忘记了。

“早饭”可以换成别的东西。你利用暑假找了个临时工作,在艺品公司当店员,店里有个小女孩专管打扫清洁,每天擦擦洗洗没个空闲。她一时失手打破了一个花瓶,老板告诉她:“你得赔,用你的工资,这个星期你没有钱可拿了。”小女孩哭起来,她说不把工资拿回家一定要受爸爸的责罚。你心里不忍,替她赔出来。事后自己觉得好笑,——以上都是直叙——你是为了赚学费才打工的,钱还没有赚到,先贴了老本。你的经济状况也不好,父亲也常为了钱发脾气。这些事本来发生在打工之前,现在移到打工之后才写。你用了那个“忘记早餐”的模式,你拿“自己的学费”和“早餐”代换。每一种形式都可以推广使用而且加上变化。你这篇文章的结尾可以加上感想:帮助别人没有错,自足也是应该,人生的快乐也许就是两者兼顾吧。

假想另一个题材:叔叔家里本来没有狗,星期天去看婶婶,居然添了一只漂亮的狮子狗,家中顿时热闹了许多。你在记述了这只狗的可爱之后,——以上都是直叙,——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这只狗是从哪里来的呢?它有个奇异的来历,这就是把先发生的事移到后面来写了。

同样的形式: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晴天有鸟叫,雨天有淅沥声,夏天有浓荫。可是这两棵树当初是谁栽的呢?……

继续推广:学校里有个老校工,胡子都花白了,天天还是摇铃打钟,烧水送茶,他对每个学生都很好,学生都管他叫伯伯。他独身一人,没有家室,在这个学校里服务也有二十年了,那么他以前是做什么的呢?他年轻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按照一般通行的说法,这颠倒时序的写法叫“倒叙”,倒叙是使文势变化的基本方法。

但是请注意:倒叙毕竟是不自然的,如果读者觉得它违反自然,就不容易接受。所以:“倒叙”经常伪装成好像也是直叙的样子。侦探小说是倒叙吗?也许是吧,一件罪案要先有犯罪的人,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方法,实施的步骤,而侦探小说一开始就写犯罪的结果。

从罪案的发生看,侦探小说是倒叙;就侦办的经过看,警察的确是先看见了尸体,再去查死者的姓名,清查死者的人事关系,假设涉嫌的人,一步一步水落石出,最后将凶嫌逮捕。时间的顺序就是如此。这岂不又像直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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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 叙(4)

写侦探小说,作者的布局的确想倒过来写,但他不能以凶手的眼睛建立视点,要以警察或侦探的眼睛建立视点,正是为了避免“赤裸”的倒叙。

几乎每一个谈论“倒叙”的人都举过下面这个例子,各家的“版本”略有不同。故事的大意说,某君从异地还乡,见家中的长工赶着马车在车站迎接,颇感诧异,他以为弟弟会开着汽车来的。

他和长工之间有如下一段对话:“家里的汽车呢?”

“昨天撞坏了。”

“怎么撞的?”

“二少爷开快车。”

“哦!我弟弟怎么样?”

“在医院里急救。”

“咳!他开车为什么不顾安全呢!”

“因为他要送老太爷去医院。”

“我爸爸怎么啦?”

“他老人家突然得了心脏病。”

“本本好好的,怎么突然病了呢?”

“因为家里失火,房子都烧掉了。”写这个故事的人似乎有意把整个事件倒过来说,但是读来十分自然,他不但使我们“听见”家破人亡的惨变,也使我们“看见”一个拘谨的、迟钝的、口才笨拙的老仆,他透过人物性格使倒叙显得合理,也就是说使读者“误以为”仍是直叙。

有人在外面应酬了一天,回家后发觉遗失了打火机。那打火机是个纪念品,他不能淡然置之,就坐在家里,抽着烟,回想可能失落在什么地方。他把当天所到的地方、周旋的情景一一在脑子里检查一遍。他倒用不着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相反的次序。他可以先想印象最深刻的,先滤掉没有可能的。

早晨到某旅馆看某人,在那里并未抽烟,不可能遗失打火机。

下午四点陪朋友喝咖啡,大家称赞他的打火机,有人开玩笑说要“没收”,他也用开玩笑的态度抓起打火机,装进口袋里起身就走。这一幕印象最深刻。

剩下的,一个是中午的餐会座谈,一个是晚上的喜酒,这两个地方最可疑。喜筵上一直有人点烟敬酒,自己的打火机有没有拿出来过?……

这也是倒叙吧?然而它是顺着“他”的思维写的。

如此这般,我们有两个问题:一、从什么地方倒叙;二、怎样“伪装”成直叙的样子。

民间传说有很多女子比男人强,而且她们大半是丫鬟或姨太太。据说有一次,蒙面大盗侵入一个富人的家庭,把全家人都捆起来再大肆劫掠,有一间上了锁的屋子无法进入。盗匪断定屋子里有值钱的东西,威吓富翁交出钥匙,富翁的太太吓慌了,说出钥匙在姨太太身上。姨太太知道不能抵赖,就坦然说:“你们放开我,我打开锁,带你们进去拿东西。”强盗认为一个女流不足为患,就给她松了绑。她果然开了锁,举着烛台,跟在强盗后面指指点点,使强盗找到金银。(此处故意遗漏一件事。)强盗走后,富翁急忙报案,官厅查问强盗的模样,都说强盗蒙着脸,看不出来,独有那位姨太太说,她替强盗秉烛照明的时候,故意把烛泪滴在强盗的衣服上,希望官厅赶快搜寻,但看衣服后背有蜡泪的,便是疑犯。(前面遗漏的事在此处写出来。)官厅凭此线索,果然破案。

在这个故事里,把姨太太留下破案的线索改为倒叙,增加叙述的曲折起落,这是把“关键”移后,让读者有所期待,有期待而后有满足。倒叙的“伪装”也很成功,姨太太的布置在当时是一大秘密,旁人看不出来,强盗感觉不出来,只有姨太太自己知道,但她恨不得连自己也瞒着,所以读者对此一隐秘的气氛不加抗议,以为自己也“应该”和在场的人同样懵然。如此始能破案,而读者赞成破案。

使用局部倒叙的人不要忘记了,“倒叙”的部分叙完以后,多半要回到主流,继续直叙下去。这样,直叙的“大形式”并吞了倒叙的“小形式”,倒叙始完全自然。姨太太设计破案的线索,是倒叙,官厅凭线索破案,是归于直叙。同理:

那个遗失打火机的人,在左思右想、东找西寻之后找到了打火机,并慎重地收藏起来。

倒 叙(5)

那个坐在马车上惊闻家变的归客,只嫌马车太慢,恨不得一步走完。

那白发苍苍的老校工,平生最爱儿童少年,所以选择了现在的职业。

在我家院子里栽树的人早已不知哪里去了,诚所谓“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婶婶一直希望有只狗陪她,如此这般得到了狮子狗,不寂寞了。

进电影院或博物馆之前不早已饿了吗?现在电影散场赶快吃饭吧。

倒叙是直叙的变化、调剂,整体倒叙的散文很少;局部倒叙的散文,其倒叙的部分多半不会很长。而且,倒叙完毕回到直叙以后,文章也快要结束了。这就是说,倒叙的部分多半在文章的后半段,甚至有人定出比例,认为约占三分之一的篇幅。

特殊的例子总是有的,试看:越王勾践破吴归

战士还家尽锦衣

宫女如花春满殿

到今只有鹧鸪飞李白的这首诗,倒叙的部分竟占了四分之三。这样写成的散文也有时可以见到。

最后的问题是,纵然使用倒叙,那材料仍然不能写成一篇可读的文章,怎么办?如果这是课堂上作文,你只得硬着头皮写,如果是自由写作,那就放弃这个材料算了。并不是每一经验,每一见闻,每一思虑都是文章,我们放弃的材料比使用的材料不知要多几十倍。不过放弃并非“丢弃”,你可以保存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忽然有了用处。

以上的说法尽量约束了写作时的想像力。一开始我就说,我们是讨论忠于事实的记叙文,只希望事实在读者眼中生动一些。

在想像的天地里应该没有乏味的事情,你可以“加油添酱”,甚至可以“妙造自然”。老夫老妻无言对坐,结婚五十年把可说的话都说完了,多乏味啊,文章怎么做得成呢?但若可以任意想像,就有一个蚂蚁在老太太脸上爬,跌进皱纹里头爬不出来,老太太挺富泰,纹沟一挤,几乎可以把蚂蚁活埋了!老先生望着妻子的脸微笑,像五十年前的笑法,而老太太也忽然腼腆起来。

有一年,我穿过台北市新公园,一个十三四岁的小朋友向我兜售奖券。那时正是上午。我问他怎么不上学,他说祖父躺在台大医院的三等病房里缺钱。台大医院近在咫尺,我教他带着我去看他的祖父。进了迷宫似的台大医院,那小朋友忽然不见了,一条条走廊上只有灰沉的光线和使人联想到尸体防腐的药水气味。我想那孩子撒了谎,又在无以自圆的情势下逃走了。这件事我一直不能忘记,也始终不能写出来,材料本身有缺陷,倒叙也难以补救。若是摆脱限制,自由想像,那孩子把我领到病房,朝着病床上的老太太或老先生虚指一下再躲开,而我不知是诈,上前和老太太攀谈起来,岂不就可以得心应手写下去?

在想像受限制或想像力不够的时候,写散文的人宜乎用“观察”来补救。

身在局外,用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去发现可写的材料,都算“观察”。若非观察,怎知有老翁老妇默然对坐。若非观察,怎知老翁微笑。不但写老翁微笑,而且写老翁为老妇脸上的蚂蚁而微笑,而且写老妇因老翁之笑而腼腆,是靠进一步的观察,连续观察。

连续观察下去,或者可以发现,两人虽然无话可说,却并不走开。老妇坐在那儿打毛衣,老翁坐在那儿玩扑克牌,这两种“活动”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并无坐在一张桌子上的必要,然而他们谁也不肯走开。这就又“观察”出一些“意思”来。五十年来,两个人的“领域”已合而为一,他们互相依存。如果有材料,此处可以开始“倒叙”了。

或者,你看见另外的景象。那打毛线的老妇,忽然起身离座,她要走开吗?不是,她拿着快要完成的毛衣到老翁身上比试,她是替丈夫打毛衣!过了一会儿,老翁把扑克牌收拢、叠好,起身离座,他是要走开吗?不是,他活动一下筋骨,又坐下了。他还对老妇说:“你的运气很好,我算出来了。”原来他是替太太卜卦玩儿呢!两人在形迹上很淡,在情意上却是很浓。这不是更有意思吗?也许这些年,老翁老妇常常无言对坐,一个为一个卜卦,一个为一个打毛衣,或是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表现出良好的默契。如果有材料,这也是倒叙的时候了。

倒 叙(6)

我们怎能知道他们以前的生活呢,又不能观察他们一辈子。或者你得跟他们谈谈,你得“访问”。访问是观察的一部分。发现了“有意思”的现象,好比找到“矿苗”;

进行访问,就是“开矿”。如果老师说,明天远足,后天作文写《远足记》,那么你在车上不能只打瞌睡,你得跟售票员谈谈,你在中午不能只吃包子,你得跟小贩谈谈。你进了庙不能只求签,你得跟和尚谈谈。

这样,材料就多了。把材料一条一条列在纸上,从其中选出若干条来写你的《远足记》,想想用哪一条开始,哪一条结束,哪一条倒叙,或者根本不必倒叙。

人多半喜欢谈他自己,所以访问多半会有收获。倘若碰了钉子呢?你不是想把文章写好吗?那就不要灰心。

抒 情(1)

抒情文写的是情

其实不独抒情文,记叙文、议论文也离不了“情”。如果不是某件事引起了我们的喜悦、警惕、悲悯或钦仰之情,我们干吗要记它叙它呢?如果无爱无憎,心如止水,我们又何必对别人的主张议之论之抑之扬之呢?无情固然不能抒情,无情恐怕也不宜记叙议论。

不过,记叙文毕竟以所记所叙的事物为主,议论文以所议所论的理为主,两者都比较客观。如果说文学作品都是主观的,那么记叙议论是“主观中的客观”。

抒情文以情为主,它可以由事由理引起,但文章里的情“淹没”了那事那理。借景生情,情溢乎景,因事生情,情溢乎事,临地生情,情溢乎地,睹物生情,情溢乎物。它的表现是主观的。

极端的例子要向诗中寻找。有一个诗人到情人的墓前凭吊,适逢天降大雨。他回来写诗,责怪上天为何把暴雨降在他的爱人的墓上?读诗的人质问:雨到底应该降在哪儿?别人的墓也在淋雨,为什么她的墓应该例外?如果雨神也画个租界,那么本来应该落进租界里的雨势将“转嫁”到别人坟上,这样公道吗?——不错,你有理,诗人理屈,但是情长,他本来就是在抒情!

《唐·吉诃德》里面有一段记述对我们很有意义。唐·吉诃德以骑士自诩,漫游四方,某月行经一地,见几个男子正在为一个自杀而死的青年营葬。听他们谈论,知道死者是因为失恋才寻短的,他在生前颇有才华,身后还留下几卷长诗呢!

一个送葬的人在坟地朗诵死者的遗作,诗中的意思大概是(让我当作抒情文写出来吧):狠心的女郎啊,我的死讯,就是你的捷音,我的呻吟,替你做了最好的宣传。雄狮的怒吼,子夜的狼嗥,蛇的嘶鸣,寡鸱孤雉的悲啼乃至地狱里一切幽魂的嗷嗷嘈嘈,都不能和我的绝命词相比。深岩绝壁,幽谷荒山,都将缭绕着我的哀声余响。欢乐和恐惧曾经同时占据我的灵魂,希望和幻灭交替支配着我,她的真实的态度终于露出来,狰狞的幻影凝成实体,你这暴虐的女王,把自裁的利刃交在我的手上,再赐给我一条绳索。我的尊严的爱情,只讨来嫌憎。冰霜凛冽,恩断义绝,我以一死战胜侮蔑,让心如蛇蝎的人妆扮容颜,把我的死期当作佳节来庆祝吧!另一个送葬的人听了朗诵,提出异议,他认识死者生前的恋人,他认为那个叫马拉赛的女孩有操守美德,跟绝命词里所形容的并不符合。此时死者的好朋友就说:当这个不幸的人写这首歌的时候,正和爱人在分离之中,心境受着各色各样的扰乱,担着各色各样的忧虑,他在想像之中起了种种的嫉妒和疑惧,仿佛真有其事一般。这几句话对抒情的主观色彩作了扼要的说明。接着,女主角马拉赛出现了,她是为自己辩护而来的,面对送葬的人,她说了一大段话,摘要转载大概是:你们认为,老天生得我好看,我的美貌使你们不得不爱我,而我为了报答你们的爱,你们就硬主张我也非爱你们不可。这话听起来实在太可怪了。况且那个美人的爱人或许很丑陋,难道也可以说,我是为你美而爱你的,我自己虽然丑陋,你却一定得爱我?即使两方面的美相等,也不能说两方面的志趣性格就应该相投,美不一定能激起爱来。请你们告诉我,如果我生得很丑陋,而我爱你们,要是你们不爱我,我就怨恨起来,你们认为公道吗?名誉和美德是灵魂的装饰,要是没有它,那肉体即使真美,也不该认为是美。贞操是美德之中最足以使身心两者都更加美的,那么一个因美而为人所爱的女子,为什么要抛弃贞操,去满足那个男子的欲望呢?……这简直是条理分明的议论文了。我们拿这美女振振有词的辩解,和前面那男子如怨如怒的遗言比较一下,抒情的主观岂不是十分明显吗?

我们中国把人的感情区分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大类。“喜”大概就是家有喜事的那个“喜”,大概也包括了“乐此不疲”的那个“乐”。“哀”是现在所说的“悲”,“恶”是爱的反面,而“欲”大概是现在所说的欲望。前面所引那个男子的遗言,“恶”和“欲”的成分多,“爱”和“哀”的成分少。

抒 情(2)

情与人事结合,又生出许多名目,如亲情、友情、世情、爱情、思古之幽情、出世之逸情、慷慨之豪情。情的况味是复杂而细微的,你要睡着了,有人怕你受凉,拿件大衣替你盖上,此中情味如何,要看那人是谁。那人是父亲,是母亲,是老板,是朋友,是同性朋友还是异性朋友,你的感受绝不相同。

人是感情的动物,由一片黄叶飘落到一个亲人死亡,都使你“有动乎中,必摇其精”。苦行僧夜宿树下,每三天换一棵树,惟恐对那一棵树恋恋不舍。就这样,人的感情连感情,感情生感情,连结成一张网,把你围住困住。也许结了茧,一生冲不出去。

有些事物引起的情感特别强烈,例如母亲留下的老花眼镜,震撼力很大,尤其是家用拮据的母亲,一副眼镜用了多少年,不惟式样老旧,镜片也起了毛雾,而且可以想像,这眼镜的光度也跟不上眼睛的光度了吧。然而这副眼镜的所有者,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就是透过这混浊的光线,眯着眼睛穿珠子,把丝线穿进塑胶珠的小孔里,一串一串地穿了十几年。我们并不是她的儿女,我们甚至根本不知道她做过什么,只要看见那副饱经忧患的眼镜,就禁不住内心感情之汹涌了吧。

从前,食指浩繁的家庭往往给最小的儿子另找父母,这疏散出去的子女,照例要和原来的家庭断绝联系。于是发生这样的事:做哥哥的(也是个小孩子)常常跑去探望弟弟,带一块糖给他,或是送他一只蝉。弟弟的新父母受不了聒噪的蝉声,觉得两个孩子的交往对家庭构成威胁,就狠狠地隔断他们。有时候,小哥哥忍不住,不免拿着一只蟋蟀或是一只麻雀,在弟弟的新家附近流连徘徊,探头探脑。如果我们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看他那模样,怕不只要恻然心动吧。

一个写作的人,一旦受到深深的感动,他怎样做?我想,总不会记下他发现了一副旧眼镜就满足了吧,尤其是当他置身局内的时候。有一个少年,他写了这么一篇文章:我的爸爸本来是个卖包子的,他在公园路有个铺子,是那种叫做违章建筑的木板屋。生意真好,他整天剁馅儿。

制馅儿的人是包子铺里的灵魂,我家的包子能够驰名四方,全靠馅好。爸用两只手拿两把莱刀剁馅,动作极快,供应不断,从不让买包子的久等。剁馅用的砧板是用很厚很结实的木材做成的,两三年后就变簿了,而且像砚台一样留下了凹痕。它不能再用,爸得去买一块新的砧板来。

人家都说爸做的包子天下第一,理由如下:包子是中国食物,最好的包子应该出在中国,而中国的包子又以我们家做得最好。不骗你,我每天上学放学从包子铺门外走过,常见有人坐着汽车从老远的地方来买包子。

现在爸不卖包子了,公园路那一排木板屋也早拆掉。当年那几块不堪再用的砧板还在,爸把它带回家挂在书房里——他现在有书房了——当做纪念。他常常指着砧板告诉我们为人不要好逸恶劳。他写的是一篇记叙文。后来,身为人子的他,在父亲荫庇下受大学教育的他,对这一篇“旧作”越看越不满意,于是有一次大规模地改写。改写后的“新作”又是什么样子呢?每逢看见有人弹钢琴,我就想起父亲。

每逢看见有人使用英文打字机,我就想起父亲。

每逢从收音机里听到评剧的鼓声,我就想起父亲。

父亲不打鼓,不打字,也从来不弹钢琴,但他的双手比打鼓、打字、弹钢琴的人忙碌十倍,也巧妙十倍。当我上小学的时候,每天背着书包从父亲开设的包子铺门前经过,总看见他在剁馅儿。他两手并用,双刀轮番而下,打鼓似的、弹琴似的敲响了砧板。当我去上学的时候,包子铺里的成品堆得像小丘那么高,他仍然不停地剁馅儿,好像他的工作才开始。放学回来,成堆的包子不见了,卖完了,他仍然在那儿剁馅儿,好像永远没个完。

那条路上有许多小吃店,许多行人,还有来往的汽车,声音十分嘈杂。可是而今在我的回忆之中,只有一种声音,一种擂鼓的声音,轻一阵重一阵,密一阵疏一阵,从路的这一头响到那一头,整条街上的木板屋都发出共鸣。

抒 情(3)

这是父亲的战鼓,我踏着他的鼓声去上学,踏着他的鼓声回家,我是在他的战斗里长大的。

那是多么严肃沉实的声音啊!听那节奏,就知道他的手法多么纯熟,知道这个枯燥的工作消耗了他多少岁月和热情!包子铺的生意极好,很多人从远处开着汽车来买,称赞这一家的包子“天下第一”。父亲什么表示也没有,只是擂他的战鼓。

然而父亲对他的战斗是颇为自豪的,他每隔两三年要换一块新的砧板,旧砧板在无尽无休的切剁和刮洗之下变簿了,中间凹下去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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