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枣政发[2008]50号)等文件要求,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全区高校毕业生限度就业为目标,切实解决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现状,改善干部队伍人才结构,不断提高我区干部队伍素质。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向重点行业、急需专业倾斜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考聘用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薛城区生源且具有薛城区常住户口(含父母);
(2)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区所属学校聘用任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07年我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两年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另外,区所属学校聘用任教一年以上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也可报考教师岗位);
(4)选聘到我区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到我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
(一)非师类招聘30名,详见《2009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二)师范类招聘30名,具体为:1、招聘研究生8名,须有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报考情况免文化测试直接说课,说课录用后分配到区委党校、区直学校和职业中专;2、职业中专招聘非师类特殊专业教师2名;3、农村中小学招聘教师20名。详见《2009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二)。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的招聘职位(招聘研究生职位除外),按照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聘计划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计划名额列入不限专业计划。
四、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8日—22日
报名地点:薛城人才市场服务大厅(永福南路永福大桥北)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含父母)、加分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薛城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另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情况的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报名考务费参照公务员考试的有关规定收取,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10月26—28日到薛城人才市场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4、加分规定
2007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到我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鲁组通字[2009] 18号和鲁人发[2008] 29号文件规定,“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加分人员随笔试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招聘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
上午:8:30—11:00《申论》或《专业课》
下午:14:00—16:00《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理论》
(2)笔试方法和内容:非师类笔试内容分为《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概括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水平,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查应试者基本知识能力和理论水平,满分100分。师范类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专业课,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满分30分;专业课按所报专业测试,满分70分。
(3)成绩公布:阅卷结束后,非师类按申论占50%、公共基础知识占50%的比例,师范类按公共理论占30%,专业课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在薛城人事人才网、薛城教育网和薛城人才市场公布。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说课)考务费70元。
2、面试(说课)
(1)面试(说课)时间:2009年11月8日
(2) 面试(说课)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情绪控制、反应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因工作或部门需要,可以增加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说课内容为现我区学校使用的初中教材,说课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说课顺序和说课内容,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3)面试(说课)办法:面试(说课)分两个组进行,一个是非师类面试组、一个是师范类说课组。面试(说课)分别由异地7位考官组成,说课由异地5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各1人。面试(说课)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新闻编导、影视制作专业面试后加试实际技能操作。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按照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说课)成绩并在每场面试(说课)结束后当场向应试人员宣布。
(4)成绩公布: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新闻编导、影视制作专业计分标准比例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2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面试(说课)成绩高的进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薛城人事人才网、薛城教育网和薛城人才市场公布。
六、体检、聘用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枣办发[2006] 6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枣政发[2008]50号)等文件要求,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七、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纪委监察、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程监督,监督电话4412028、448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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