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医保中心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强化医保基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充实驻医院代表队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非在编的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为医保驻医院代表,是市医保中心派往市直医保定点医院规范医保管理、加强政策宣传的人员。其基本职责有:
1、宣传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服务,配合定点医院对医保病人的服务管理;
2、向参保人提供正确的就医指导服务,核查医保病人的身份并记录住院医保病人的基本资料;
3、按《大病医疗管理及健康服务计划书》要求开展健康干预和咨询;
4、听取医保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有关建议和意见;
5、发现参保人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及时反馈有关部门;
6、完成市医保中心布置的其他临时业务。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者一般需具备本市户籍,品貌端庄,身体健康;医学或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3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经验;熟悉医院环境和工作程序,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待遇
薪酬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录用同等学历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每月考勤考核发放,外加绩效及年终奖金。代交相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选、面试、笔试、体检、培训和录用等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9日---2009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直接报名。携带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到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体育馆内,淮海北路51号)报名。
2、网上报名。登陆淮安医保网站(www.hayb.cn)下载《驻院代表应聘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截止日前发送至ha.yb@163.com邮箱。
3、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近照2张,寄至:淮安市工农路1号(行政审批大楼三楼),淮安市医保中心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邮编:223001。
(三)审核初选
1、对《驻院代表应聘申请表》将集中核对,应聘人携带个人简历、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
2、审核报名条件,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笔试和体检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主要测试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参加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
(五)培训试用
我中心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及试用。
(六)录用手续
本中心此次系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委托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七)其他
1、初选、笔试、面试、体检时间一律在淮安人才网和淮安医保网发布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勿来电来访。
淮安市医保中心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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