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了望塔

文|郭艳慧范月潭评论家

本文以2019年7月15日《“教师被重罚”,击中了法律的软肋》为题,转载于微信公众号《半月谈》(ID: Banyuetan-Weixin)。

山东日照教师用教科书抽打旷课学生后,最近陕西商路某中学女生长期遭到班主任辱骂的事实被媒体报道后,当地政府和教工署立案严肃处理,最终被涉事社取消了教师资格。

有趣的是,两位教师都受到了重罚,但处罚过程和舆论的反应截然不同。女教师因训斥逃学学生而被家长起诉后迅速受到处罚,几个月后受到“信用记录黑名单”等处罚,舆论为女教师大发牢骚。(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妇女)中学女生长期遭受辱骂的事实曝光后,相关教师在舆论沸腾后,当地相关部门才撒手不管。

事件似乎尘埃落定,遗留下来的问题仍有待解决。为什么两个事件中主管部门的处理过程不能满足舆论?一个原因是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缺乏制度上统一的规定,主管部门的处理水平不稳定,受到外部因素的严重影响。以之前的一个事件为例,由于被鞭打的学生家长的不满,主管部门对“用心”增加了多种处罚,所以无法说工作的严肃性。说到两起事件所涉及的教师惩戒权话题,这样“李自成”式的处理后,教师的继子更不敢轻举妄动,学生也对不同惩戒行为的性质更加不明确,惩戒效果更是无从提及。

究其根本,这就是为什么对教师的惩戒行为仍然缺乏法律参考。不管是过去的经验还是现有的背景,高度评价教育和积极激励都不能适用不同的行为性格和学生性格。良好的教育效果确实需要合理管教的配合。但是这种惩戒不是教师不断的情感泄露,也不能以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代价。最近各种惩戒引起的师生冲突敲响了警钟,明确惩戒范围和惩戒形式,建立一致的监督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教师警戒了几度长,急需制定与制定法律相关的规范。

法律赋予教师惩戒权既是对教师的尊重,也是对学生的保护。一方面,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利用适当的惩戒手段规范学生的不当行为,意味着可以缓解“不可辱骂”的教育恐慌,促进传统教养形象的回归。另一方面,惩戒权明确防止不正当的惩戒方式对学生造成的身心伤害,并在受到不正当惩戒时提供法律保护。我们期待教师惩戒权立法能尽快提出议程,在法治的基础上为全社会重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管不着,管不着?老师为什么不再举“桂子”

如果教育领域发生任何事件,都很容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然而,人们经常关注教育界“发生了什么事”,但很少关注教育界“什么事都没发生”。

很多教师和有识之士都知道,近年来,面对学生的违法行为,教师们果断严厉批评、适度惩戒的事情越来越少。

教师的惩戒权作为教育工作者与生俱来的权利正在悄然流失。人们对此毫不知情,但要承担后果。面对犯规的学生,教师不敢管束,管不了,管不了。(莎士比亚)。

惩戒权的丧失使师生关系扭曲,校园欺凌无法有效制止,学生殴打老师的现象时有发生。

“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是太阳下最闪亮的职业”。这些名言使无数教师感到自豪。但是时代好像变了。在讲台上没有统治者,手里没有鞭子的时候,教育行政部门一再告诫——要慎重的时候,如果自己一次忍——,“得了吧,少一件事就少一件事”,丧失惩戒权的教师感叹道:“面对学生,我们只教知识,不做人。”(莎士比亚)。

不严格管理也意味着没有厚爱。失去教育惩戒权,受伤的只有教师吗?

文|李美妍、王阳、陈锡元、半月潭记者

本文在微信公众号半月谈(ID: Banyuetan-Weixin)上发表于2019年7月9日,本刊发表于《半月谈内部版》 2018年第5期,标题为《不敢管、不能管?教师缘何不再举"戒尺"》期。

管不着,管不着,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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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学生,我们害怕”

罚站不敢罚,批评不重。家长闹事,学校大部分处于弱势。接着,老师被要求检讨和扣工资。这是半月谈记者最近在江苏、山东、江西等地采访的数十名中小学教师的普遍反映。

“在家长面前,学校仍然很怂。“江苏小学老师告诉记者,一位同事因为布置的作业,班上的学生没有做。没有做的学生在教室后面罚了一节课,然后家长去学校闹事,最后同事在全校大会上进行了检讨。

南昌市28中语文老师罗大典坦言:“如果老师管教学生冒职业危险,我不能犯。”老师选择明哲保身。因为一旦发生师生冲突,“错误”就一定是老师。

“在20世纪80年代,一把尺子被击中了,没问题。社会尊师中学氛围很浓,但现在不行。管教学生的时候,老师自然会找到安全感。”南昌市南沙附所红谷滩校区六年级语文老师傅健感叹。

近30年来教书的南昌市南沙府小夹山路校园执行校长王辉说,现在的师生关系不再纯粹了。老师管束学生,有戒心,不能放手,想管理,但害怕管理,最后的方法是邀请家长。(莎士比亚)。

记者采访南昌的一所小学时,听说一位老师急着不守规则挑衅老师的学生扇了一巴掌,结果家长、教育局和学校对老师施加了各种压力,最后这位老师按照家长的要求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向这位学生道歉。

“如果你努力动手,后续的事情会很麻烦。”采访中李老师的同事们说,这件事伤了老师们的心。

如今教师群体中普遍存在着管教学生的“无力感”,有些人为了保住作为老师的面子,尽量避免困境,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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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惩戒”伤了谁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江西一所小学发生了学生对老师拳打脚踢、扇耳光的事件。这名老师采用的是“罚站一会儿”的办法来惩戒这名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学生反应过激。学校几名老师对此表示“寒心”“悲凉”。面对记者的采访,学校的校长、老师却都希望“息事宁人”。类似事例并不鲜见。

面对学生在校园或教室里所做的不当行为,老师们往往不知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不少老师感叹,教师这个职业再也不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南师附小叠山路校区四年级语文老师黄茜说:“我们现在只能教知识,不敢教做人。”

惩戒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是每位教师应有的权利。教师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教师只管教书,伤的只是老师的尊严吗?

山东省滕州市东郭镇辛绪小学教师赵士金说,有的老师对学生的过错行为不问不管,虽说这样的老师不会因违规管理学生而受到处罚,但不能及时教育学生,学生的过错行为很容易得到强化,无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良好教学秩序的建立。

出生在农村的付健自认为从小不是一个乖学生,老师打骂是经常的事,“但是我非常感谢老师,我今日的规矩意识与中小学时老师的严管是分不开的”。付健认为,孩子犹如一棵树,除了阳光、雨露、温度、土壤,还需要有人修枝剪杈,这样的树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无规矩不成方圆。成长过程中规矩意识缺乏,是现在孩子存在的普遍问题。山东省济宁一中语文教研室主任孙伟说:“一些事情让老师们很寒心。那么我们怎么保护自己呢?我不管就是了,最后伤害的还是孩子。”南师附小老师张越群说:“规矩意识淡薄得不到及时教育,将来给孩子一巴掌的不是老师,而是社会。”

失去惩戒权的教育,难以保障大部分学生的学习环境不受干扰。罗田田说,现在,学生上课吃瓜子,扰乱课堂纪律,老师经常被顶撞,学生敢跟老师掀桌子,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丢失了。

现在“校园欺凌”等乱象很多,健康的教育环境需要多主体参与、共同落实教育责任。要想取得好的治理效果,将德育放在首位,老师惩戒权发挥警示作用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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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缘何不再举“戒尺”

王辉告诉记者,不能说老师现在一点惩戒权都没有,但实在“太弱了”。弱到了老师成为一个高危行业,一个弱势群体。

究竟是什么弱化了教师惩戒权?现在的教师缘何不敢举“戒尺”、不想扬“教鞭”?

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缺乏正常引导。付健认为,现在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尤其是一批独生子女已成为父母,他们在原生家庭中形成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在新生家庭孩子身上继续,认为孩子不能受到一丝伤害。其实绝大部分老师的惩戒并不是一种伤害,而是出于关爱。王辉认为,把子女看得过重,娇生惯养对孩子的成长是很不利的,一些孩子从小过份娇惯,抗压能力弱,有的拿离家出走、跳楼当作对付家长的方法。

快乐教育深入人心,社会对教育惩戒不再宽容。近些年来,许多人潜移默化地不再认可教育惩戒是一种必须手段,似乎学习就应该是快乐的,老师只能对学生和颜悦色,久而久之导致一些学生对老师缺乏敬畏。南昌二十八中物理老师颜国安说,一些学生不把老师放在眼里,对老师没有敬畏心,“我都被学生骂老不死的”。

一些教师缺乏职业道德的案例被舆论片面放大,削弱了教师群体的权威感。不可否认,现实中存在一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的教师:有的唯利是图,利用教师职位向学生销售商品以牟利,有的索取、收受家长的财物,有的课上不讲课外讲,牟取巨额补课费,还有的肆意对学生施以拳脚,甚至进行性侵害。这些案例频频曝光后,在网络舆论的放大效应下,很容易让人们形成对教师群体的负面印象,一些教师因而感觉底气不足,难以行使惩戒权。

社会、家长、学校多方共识难达成。南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学思品教研员胡建设呼吁,家长应该对适当的教育惩戒给予一定的理解和支持,健康的师生关系需要共同努力建立起来。济南盛福实验小学校长高红燕认为,对于教育惩戒,应该达成更多共识,即教育惩戒不是非人道、反教育、落后的教育方式,而是现代教育的一部分。只有社会、家庭、学校有效结合,才能教育好中国的下一代。

惩戒尺度难把握。南昌二十八中初一语文老师孙海东从事教学近40年,他认为,惩戒符合心理学、教育学规律,是有必要的。但是不科学不规范就会被滥用,一些教师认为惩戒就等于惩罚,甚至等于打学生,就会简单粗暴。要使惩戒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素质本身要相应提高,有些孩子接受惩戒以后,因从众心理表面上接受了,实际上心理被毁损。处罚和鼓励相结合,孩子更能接受,教育效果更好。

让教师“敢”举“戒尺”,仍须达成更多共识

文 | 李建发 半月谈评论员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半月谈”(ID:banyuetan-weixin),首发于2019年7月12日,标题为《让教师“敢”举“戒尺”,仍须达成更多共识》。

就在中央发文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惩戒权”之际,又一则新闻将“教师惩戒难”的问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二中一班主任,因为学生逃课,用课本抽打学生。此举给这位女教师引来“大祸”——除学校给予处分外,该县教体局通报:扣发绩效工资,责成学校不再聘用,纳入信用黑名单……此事引起舆论关注,也引发了不同意见的争论。不少网友感叹:在实施细则未出台前,即便教师惩戒权有了法律和文件“撑腰”,具体执行起来,践行师道落实“惩戒”二字,何其难!

该事件中,班主任用课本抽打逃课学生行为,究竟是必要的管教还是应该被摒弃的体罚,各方舆论表现出的针锋相对值得关注。

近年来,快乐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对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出现了较大分歧。虽然惩戒符合心理学、教育学规律,但不科学、不规范的惩戒,确实让惩戒权出现被滥用的风险。毋庸讳言,近些年教师滥用惩戒权导致惩戒过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教师缺乏正确的惩戒观念和惩戒素养,这既不利于教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也不利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惩戒”相关的新闻之所以容易在舆论中引发热议争论,也是因为人们习惯将之与“体罚”画上等号。

事实上,适度的、必要的惩戒既关系师道尊严,更有利于学生成长,这是家校合作必须达成的共识。教师的惩戒除了要有法律和文件“撑腰”,更离不开家长、学校、社会多方支持,健康的师生关系才能因此建立。

教师究竟如何把握惩戒尺度?明确教师“惩戒”权,亟待推出更具操作性的细则作“后盾”。

应该把惩戒权还给教师的理念虽然深入人心,但由于缺乏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惩戒的范围和尺度并不明确,执行起来有难度。特别是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体罚”和“惩戒”的边界又十分模糊。怎么避免教育惩戒权的滥用,并体现教育的温度和人性化?如何畅通救济渠道,健全监督机制?这一系列问题,都迫切需要教育部门推出实施细则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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