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流逝,岁月交织。二十多年的学生生活已经结束,入职快三年的我,在工作中也从新兵蛋子变成了“业务能手”。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贯穿工作的每一天。在每天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所有的工作都与法律密切相关,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也对“法律”一词有了新的认识。法律不仅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标准,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武器,法律是公平、权威性、确定性以及源于人民内心支持和真实信仰的价值。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与法律结缘3周年。2016年通过政法干警招考,入学后在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习了两年,在校学习期间完成了对我的法律知识“扫盲班”,获得了法务专业文凭。在此之前,在学生生活中,我仅限于对法律最基本的理解。只是宪法规定了国家、国旗,故意伤害别人的话,会判处严厉的刑罚等,自己也会被视为法盲,法律认识、法律意识等方面都有问题。在学校通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在工作。和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法盲者”一样,在我们社会的底层,我身边仍然有“很多人”,这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认识还有待提高。

很多人可能很难想象,但实际上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事例。因为不懂法律,所以误入了犯罪的道路。2018年6月,大船坞镇东某村的朱某和赵某签约了村里的一个果园,两人后来急需钱,于是砍伐了果园里的300多棵树,然后卖给别人,赚了5万多人民币。此后,据有关部门称,经过审查,两人因砍伐森林罪于2019年2月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2019年3 ~去我工作的司法所做社区矫正。通过与周某和赵某的交流,两人都知道,砍伐自己承包的果园的树木也要砍伐。反正是自己承包的果园,果树也认为只要属于自己,就可以随意砍伐果树。任意滥发森林的朱某和赵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森林法》第32条,砍伐森林必须申请砍伐许可证,必须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砍伐。农村居民砍伐自由地和房子前面房子后面的个人拥有的零星树木。事件发生后,周某和赵某后悔说:“当时我们俩签约果园的时候,如果知道很多相关法律知识,只要有一点法律常识,今天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生活中的这些事件只有我监督的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多。有些人不知道玩具仿真枪的买卖,有些人不知道违法,有些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些人不知道违法。原因当然是,法律认识的不足,法律意识的淡薄。(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法律名言)。像我一样,毕业后有机会再次上学的法律知识学习很少,所以民众更需要的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关于普法活动,要谈论各种普法日。在我工作之前,在特定的日子举行活动的日子停留在生日、纪念日等。对能进行普法活动的各种庆典知之甚少。可以说的是3.8妇女节、5.1劳动节、12,比如1月春节前夕大家都去集市采购,人们流量大,可以趁这个机会去集市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民众和商人的食品安全意识。2月仍在春节假期期间,外出务工者和学生大部分在家,适合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3月8日,国际妇女节,开展“毛巾行动”前38名活动,集中宣传《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提高妇女保护法权、选拔使用的意识。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将指导公众识别假冒产品,引导商家诚信经营。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镇域企业、学校开展了安全月活动,提高了劳动者和学生的安全意识。5月1日国际劳动节,向公众发放《劳动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针对拖欠农民工资现象,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6月5日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引导很多人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6月26日,国际禁毒署向居民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条例》等相关法规,使广大居民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食毒、拒绝毒品、抗毒能力和参与禁毒战争的积极性和积极性。11月9日,在消防宣传日、商场等人流集中的场所,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相关法规,阐述了火灾、用电、火灾发生时及时救援、逃生和其他日常生活安全相关知识。12月4日,组织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通过法治小品、法治相声、法治快板等文艺节目及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法律“七进”、法律援助等法治特色工作。通过这些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丰富了公众对法律的认识,也丰富了民众的休闲生活,提高了民众的法律意识。(在《美国法典》中,在《美国法典》中,在《美国法典》中,在《英国法典》中,在《英国法典》中,在《英国法典》中,

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我想知道有多少人能认真学习手头的宣传资料,有多少人能真正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发现,一个民众往往最想了解法律。他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是需要用法律解决的时候了。(约翰肯尼迪)。

。在我们开设法律咨询台,为群主解疑答惑时候,有的民众在咨询问题时甚至都能把相关法条一字不差的背下来,他说因为他想了解自己这件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你看这就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人们更多把法律当做一种工具,而不是一个源自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的法律,用到时才能想起来,不用时便丢到一旁。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美国学者伯尔曼也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也告诉我们: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只有当全社会都发自内心的拥护、信仰法律,才能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才能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步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几年里,记不清多少次跟随同事一起走在普法的道路上,在市集、商业街上的宣传解答,在村委会入情入理的调解,在社区矫正人员家里苦口婆心的教育感化,一次次问题的解答,一场场斗争的平息,一起起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当看到寻找答案的群众豁然开朗的表情;当看到刚刚还剑拔弩张的“冤家”握手言和;当看到弱势群体在法律援助之下,合法权益得到伸张;当看到爱心帮教的社区矫正人员迷途知返;每每完成这些工作,心底里都会有一种满足感、成就感。这就是普法工作,看似平淡,却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虽然充满艰辛和挑战,却又充实而快乐,因为每每开展的法制宣传就是播种法治之苗,共树法治信仰。法律援助之后的感谢,矛盾调解之后的笑颜,帮扶教育之后的悔改,普法宣传之后的求知,当看到群众对我的付出表示满意和认可,瞬间的感动就是在那点滴之中,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普法的力量,鼓舞并支撑我一路向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回首者70年,普法工作从“一五”到“七五”,通过几代人的辛苦努力,“五年普法”的一点一滴的积累,让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才有了大幅度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才有了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才有了明显提高。我们法治宣传也由此能用最轻盈、最舒畅的脚步跨入崭新的一程。真心的感谢司法行政岗位,让我褪去学生时期的青涩和毛躁,日益走向成熟、稳健,在磨练中使我收获和积累了很多。在普法工作中,我作为普法第一道防线“守护人”,深感普法工作者肩上的责任重大,今后,我将一定牢记责任、满怀信心,更加主动地承担起普法工作职责,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努力开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本文荣获山东省“我与普法”主题征文比赛三等奖 作者:滕州市大坞司法所 韩超)

1.《【小学生法制作文】[《我和普法》优秀征文]我和普法》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小学生法制作文】[《我和普法》优秀征文]我和普法》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2780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