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名言"的封面下,法国近年来以理直气壮的口吻,使用叛道的话、令人震惊的话,特别是仇外心理、仇外心理和种族主义的话,在电视、广播、讲座、沙龙和报纸上流行。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
作者:郑若琳
“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我发誓我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据说是伏尔泰的“名言”。这句话在伏尔泰的祖国法国也被广泛流传为“道理名言”!在这一"名言"的封面下,法国近年来以理直气壮的口吻,使用叛道的话、令人震惊的话,特别是仇外心理、仇外心理和种族主义的话,在电视、广播、讲座、沙龙和报纸上流行。在“誓死捍卫话语权”的幌子下,一切似乎都可以接受!媒体享有“绝对自由”的权利。但这只是“幻觉”。绝对自由的言论不存在,不应该存在。伏尔泰的这句“名言”也只是误传!伏尔泰从未说过这样的话,甚至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
第一个提出这个“名言”的人是英国女作家伊芙琳比阿特丽斯霍尔。她在1906年出版的《伏尔泰之友》一书中引用了这句话。后来在另一本书《书信中的伏尔泰》中再次引用。但是后来这句话引起争议的时候,霍尔明确表示,他“概括”了伏尔泰的思想。她的依据是“埃尔修事件”。伏尔泰不喜欢克劳德阿德里安艾尔写的《论精神》本书。这被称为“无序思想”。但是,当这位百科全书派哲学家的书出版后受到教会和当局的攻击时,伏尔泰为他辩护。所以霍尔在评论这件事时写道。“‘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我发誓我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从那时起就成了伏尔泰一贯的态度。她用“错误”给自己的评论加上了“引号”,结果后人认为这是伏尔泰本人的话中引用的。所以很多人引用这句话,那句话越来越宽泛了。但是,很多伏尔泰学者在伏尔泰的着作中从未读过这句话,所以这句话问世以来一直受到质疑。
伊夫林贝娅特丽丝霍尔本人后来在1939年5月9日的信中承认,她把这句话放在引号内,引起了读者的误解。她在这封信中说:“你在我的着作《书信中的伏尔泰》中读到的这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我发誓要捍卫你的话的权利。’写道。这是我本人的话,我不应该用引号括住它。我无意中犯的错误误导了你,使你认为这是伏尔泰的一句话。请接受我的道歉。“霍尔的这封信后来收入了1943年出版的一本书。因此,伏尔泰从未说过这句话。差不多清楚了。
但是在1963年出版的《法兰西名言录》本书中再次提到了这句话。书的作者是生活在美国的犹太翻译家诺贝尔古特曼。古特曼作了另一个解释,这是伏尔泰写给一位名叫勒里奇的教士的信中的解释。据古特曼的《翻译》报道:“教士先生,我不喜欢你写的文章。但是我会不惜生命继续写文章。”这本书出版后,我再次想起伏尔泰确实说过这句话。但是,会议派根据古特曼的解释进行了搜索和研究,结果发现这封信实际上是历史性的,被进口到伏尔泰全集。但是伏尔泰的原信中说:“教士先生,我讨厌你写的文章。但是我会不惜生命继续写文章。”上面没有写。“这样的一句话连这个意思都没有。古特曼对他的这本《翻译著作》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直到1994年,通读伏尔泰所有文字作品的日内瓦伏尔泰博物馆馆长夏尔比尔斯在接受电视采访时再次提及此事,证明伏尔泰从未在任何作品中说过“名言”。
法国最近质疑伏尔泰这个“马”,是因为“名言”最近成为法国许多违法媒体的挡箭牌。因为其中包括排斥外国人、仇外心理、种族歧视、种族仇恨等过去不能说或被法律明确禁止说的话。法国社会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出现了向极右移动的趋势。仇外心理等思潮越来越有市场。因为将复杂的经济危机简化为“都是外来移民的错误”是非常有效的、可以被民众广泛接受的主张。过去法国法律禁止发表种族主义言论。但是今天在这个虚假伏尔泰《名言》的封面下陆续出没,影响着法国社会向极右急转。著名电视记者埃里克吉姆尔最近公开表示,一家企业主不要在职业介绍所推荐黑人和阿拉伯人。几个人权组织共同起诉了吉姆尔的“种族主义”。吉姆尔的“粉丝”们正是用伏尔泰的“名言”来辩护的。巴黎极右翼国民阵线新任主席玛丽娜勒庞(前主席玛丽勒庞的女儿)被这种思潮包围,在民意调查中稳步上升,甚至超过现任总统萨科齐。正是这一思潮导致的政治动向,引发了法国对“绝对言论自由”的反思,甚至是“反动”
最近的导火索是刚刚出版并引起广泛争议的《勒庞万岁》,作者是“记者无国界组织”前主席罗贝尔梅纳尔。这本书已在法国引起了轩然大波。梅纳尔将被各大媒体邀请,引起激烈的争论。在法国France Inter电视台和主持人帕斯卡尔巴斯卡、法国收视率相当高的有线四大《大报》专题节目中,与政论家让-米歇尔阿帕蒂等人一起,梅纳尔与尖锐的词进行了交锋。特别是后一种情况,帕蒂和梅纳尔的“呛到了”
是这一争论最为典型的缩影。阿帕蒂的评论这本书时说,这本书用“勒庞万岁”为题目就是为了争夺眼球,目的就是想表示,“极右派思想在法国政治辩论中应该有其存在的位置和理由”,也就是说,不管极右翼说什么垃圾,都有权表述出来,其中包括违法的语言。“这使我想起与国民阵线一名成员让—伊夫·勒加鲁在九十年代中期的一次谈话。勒加鲁当时手中挥舞着一枝笔,画了一张奥斯维辛集中营煤气炉的图解,声称煤气炉杀人是不可能的,因此二战中数百万犹太人被毒死也是不可能的……对这种令人极其厌恶的言论,我要高呼:‘盖索法万岁’!”
“盖索法”是由法共议员让—克洛德·盖索提出的议案,于1990年7月13日在法国国民议会通过。该法案主要针对否定二战历史、主要是否定煤气炉存在的学说。这一法案通过以后,任何在法国否定二战历史的言论和研究都是违法的。盖索法从问世伊始,就引起激烈争议,至今在法国政界、历史学界都存在着不同的声音。法国右翼政治家有相当一部分反对这条法律,其中甚至包括现任总理费永。当时还仅仅是国民议会议员的费永曾投下反对票。
梅纳尔则反驳说,除了主张暴力和煽动对个人的仇恨外,任何事物都有权被表述、被说出来、被发表出来。历史应该由历史学家来讨论和论证,而不是由法律来界定。也就是说,在梅纳尔看来,“盖索法”介入了历史,是越俎代庖,因此“所有历史学家都反对这条法律”,难怪巴斯卡质问梅纳尔“是否还要否定法律”。
“誓死捍卫说话权利”的“名言”,关键恰恰在于将言论自由绝对化。实际上言论自由在世界各国都是有界线的,这个界线就是法律。在法国有阿帕蒂所提到的“盖索法”,此外还有“亚美尼亚种族屠杀法”以及“布雷凡纳法”,这些法律都是对“言论自由”的一种法律限制。齐姆尔的话最后被判有罪,根据就是这些法律。如果没有这些法律对言论自由的界定,那么这个世界很快就会变成种族仇视和冲突的场所。甚至就是“伏尔泰分子”也承认,言论自由不包括“主张暴力和煽动对个人的仇恨”的自由。问题是,以言论自由为由攻击另一个种族、另一种文化以及所有与自己不同的文明,难道就是应该容忍的吗?由此可窥,绝对的言论自由是不存在的,也不应该存在。你甚至可以批评法律本身,甚至可以认为这是“恶法”。就如“盖索法”,至今在法国有很多人反对,并公开批评这一法律。甚至有一位历史学家在网上征集签名反对“盖索法”,连美国著名学者乔姆斯基都签名支持。但当法律仍然有效时,你的言论却不能违反法律。任何人言论一旦违法,法律就必将制裁。任何国家都无例外。
事实上,伏尔泰本人也从来没有“誓死捍卫”过他人的发言权利。法国研究伏尔泰的专家们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伏尔泰非常讨厌巴黎《文学年代》刊物创始人艾利·弗雷龙。此君文字尖刻,常常攻击当时的文学家和哲学家。伏尔泰对其一直难以忍受,甚至专门写了一出讽刺剧来挖苦他。该剧如此之刻薄,以至于前来观剧的弗雷龙夫人当场被气晕。伏尔泰的朋友们最终动用他们在政府的关系,多方攻击弗雷龙,甚至一度将其投入巴士底狱。最后弗雷龙的老板、伏尔泰的朋友拉莫永—马雷谢尔伯决定解雇弗雷龙并让《文学年代》停刊,伏尔泰这时却并没有“誓死捍卫”弗雷龙说话的权利……
最令我困惑的是,尽管法国人绝大多数都不清楚这句话并不是伏尔泰说的,但只要有心,查一查百科全书,甚至上网查一下维基,都能够立即明白事实真情。但我吃惊地发现维基法文版和其他语种的版本都清楚说明了这一历史误会的因缘,但“自由的百科全书”维基中文版里却继续将其作为一个事实来介绍,只是“另有一种说法”认为不是伏尔泰的话而已。有人在故意误导中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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