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会怀旧,花甲年过去后更经常回想起过去的美好时光,尤其是迷恋充满憧憬的青少年时期。(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初恋。那是一杯自酿但难以下咽的苦酒。

初恋,一杯自制但难以下咽的苦酒。

我不喜欢唱歌,但我喜欢听歌。特别喜欢听李春波的《小芳》。一听到那旋律,我心跳加快,血液涌出,眼泪涌出!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漂亮善良,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头带粗长。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难忘。谢谢你给我的温柔。谢谢你让我度过那个时代。”听说这里已经心有余悸,无法自制,我感到心碎的疼痛!四十多年前的那件往事像电影一样在脑海中闪过。

村有个姑娘叫小芳,看起来漂亮善良。

20世纪70年代初的晚春,我来到乌尔河河畔的黑龙江种畜场,来到知识厅,被分配到了九联。每天日出日落,日落西山,过着枯燥单调的农耕生活,对未来和未来茫然。

那时正是锄草季节。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风筝的钟声响起,志青们不情愿地起床洗脸,吃早饭,扛着锄头铲地。每个村口都加入了当地农户的行列,双方打着招呼,谈笑风生,走向了无边无际的农田。(莎士比亚,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美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

农场夏天的早晨是美丽的蓝天,青葱茂盛的农田,乌苏里尔河像玉带一样弯曲,天空像鸟儿飞翔,风景像诗一样。但是这些对我完全不感兴趣。一想到要在农场过一辈子,上学时憧憬的理想都化为泡影,每天糊里糊涂地度过时间,很郁闷。(莎士比亚)。

蓝天碧绿茂盛的农田

当时玉米锄头两次,这是锄玉米地最困难的工序。玉米苗已经有半英尺高了。除草的时候要换树苗,扔掉不必要的秧苗,留下一棵丈母娘。我第一次学训练,不仅体力不行,连手都抓不好,经常锄丈母娘,保持软弱的幼苗。看到别人嗖嗖地铲在地上,坐在树荫下休息,我愚蠢地把锄头拴在地上中间。各路堤坝都依靠别人的接待铲完了。(莎士比亚)。

经常迎接我的人里总有一个姑娘的影子,因为我在后面,所以暂时看不到她的脸,只记得她的蓝绿半袖丝绸衬衫。铲一次的时候正好从账本里派人送水,送水的人一放下扁担,人们就围了起来,急急忙忙喝着清凉清爽的井水解渴,去解暑。我用铲子一直打狼。(掉在后面,后面被嘲笑为狼。),有点自卑,经常最后去“喝”。(*译注:译注:译注:译注:译注:译注:译注:译注:译注)有趣的是,铲地时迎接我的“绿色丝绸衬衫”在喝水时也是最后一件,我终于近距离看清了她的龙母3360。她不能说很漂亮,但绝对端庄秀丽。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粉红色脸颊上有青春的生机,马尾、新月、刘烨眼,还有一对不太显眼的双眼皮,看人的时候好像有点瘦,有点害羞。张嘴说话的时候,两个酒窝在脸颊的时候隐约出现,晶莹动人。

马尾、新月眉毛、刘烨眼和一对不太显眼的双眼皮

我在面对她的眼睛的瞬间心怦怦直跳,不知道为什么心脏怦怦直跳,碗里的水差点溢出来。我像小偷一样迅速避开她的视线,拿着水碗躲到一边。

从那时起,我的眼神失去了控制,“绿色丝绸衬衫”经常摄取瞳孔。每次铲垄沟的时候,我都偷偷靠近她,希望能和她粘在一起。在无形力量的怂恿下,我铲地的水平很快,不再依靠别人,紧贴着“绿色丝绸衬衫”挥舞着银锄头,严厉是干农活的老家伙。(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农名言)看着我像比赛一样追着她跑,“绿色丝绸衬衫”什么也没说,但总是抿着嘴笑,看着我有点落后,她放慢了速度,等着我,这时我的心比喝蜂蜜还甜。

在“绿色丝绸衬衫”旁边轻轻挥动银锄头

打听了一番,我理解了她。她的名字叫刘淑贞,19岁,和我同岁,是农场的坐地户,家里有5个兄妹,她是老大

标做了农场职工,挣钱补贴家用。那个年代提倡晚婚晚育,二十二三没结婚的姑娘多的是,虽然给淑贞提亲的人不断登门,都被父亲以淑贞年龄尚小给回绝了。知道了淑贞还没有许配人家,我心里一阵狂喜。

多次的目光相交,我眼神传递出爱慕的信息被淑贞接收到了,每当看我时,她脸上便泛起一片红晕。当我壮着胆子把一封情书递给她时,她没推辞,接过情书红着脸转身跑开了。

第二天傍晚,淑贞应约在乌裕尔河的小桥边与我相会。

淑贞应约在乌裕尔河的小桥边与我相会。

有了淑贞,我心中悲观失望的阴霾一扫而光,对未来美好生活充滿了希望。每天清晨盼望上工的钟声赶快敲响,尽快见到淑贞,到了地里又盼望太阳快点下山,好与淑贞去河边和草原上散步。

其实淑贞选择我也是慎重而又深思熟虑的。十九岁的大姑娘,情窦已开,自然要寻找可托付终身的意中人。在农场坐地户眼里我是知青,是文化人,是城里人。虽谈不上英俊,却也五官端庄,又是一米七五的个头,父亲是乡党委书记,家庭条件优越,是理想的意中人。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喜欢和追求淑贞,而且义无返顾。

在农场两年多的日子里,淑贞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未来美好生活的希望。我们黄昏时手拉手奔跑在克钦大草原上,夜晚肩并肩坐在乌裕尔河畔,她听我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听她唱《小路》,渡过了无数个美好的夜晚。

淑贞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未来美好生活的希望

然而,很多事情不以人们的意志而转移,随着社会的变革,知青返城浪潮掀起,许多比我早到农埸的知青陆续返回城里,我返城离开九连已是必然,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时我发现淑贞眼里有了几分忧郁,不仅不再唱《小路》,甚至话也少了。我心里也乱麻团一般,既盼返城,又怕返城离开淑贞。

不久,母亲退职,家里为我办理了接班手续,我将告别知青生活返回城市。

在离开九连前一天的晚上,我与淑贞在乌裕尔河小桥墩上相拥坐了很久,我告诉淑贞我不会抛弃她,回城后一定说服父母娶她去城里。淑贞一直没说话,只是深情地看着我,一手搂着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抚摸着我的脸颊,俏美的柳叶眼里充盈着热泪。

一手搂着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抚摸着我的脸颊

回城后我接母亲班参加了工作,这时我已二十二岁,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优越的家庭背景,头上又顶着国营企业的光环,常有说媒的人找上门来,单位里也有姑娘向我释放出爱的电波。然而我不为所动,因为我心里想着淑贞。

听说我农场有一个恋人,我还要娶她为妻,家里人一致反对,理由是娶一个没有工作的农村姑娘,不仅门不当户不对,会拖累我一辈子,还会被人笑话。

我据理力争,向家人讲述两年知青生活中淑贞给我的爱和对我的真情,如我辜负淑贞做了“陈世美”不仅道德沦丧,对淑贞也是巨大的伤害。

两年知青生活中淑贞给我的爱和对我的真情

然而这些都不能说服家人。

时间真是个万恶的魔鬼,随着时光推移,我渐渐融入了流光溢彩的都市生活,淡漠了对淑贞的感情。最终就范于父母,含泪给淑贞写了一封“绝情信”,委婉地表达了父母的态度和我的无奈,祝愿她一生幸福。

给淑贞的信寄出后,我每天都忐忑不安,先是怕见到她的回信,后又盼望她回信,哪怕是痛骂我一顿才好。然而,淑贞一直没有回信。

一年后,我遵从父母意愿,先为人夫,又为人父,每日上班下班,周日休息或看望父母,或戏儿床前,过着平淡而又安稳的城市生活,与淑贞那段经历渐渐淡出记忆。

淑贞那段经历渐渐淡出记忆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李春波一首《小芳》唱响大江南北,歌词一下触动了我心中那根最敏感的神经,虽然她不叫“小芳”,也没有又粗又长的大辮子,但那句“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难忘怀!谢谢你给我的温柔,让我渡过那年代”不就是说的我和淑贞的那段故事吗?我甚至怀疑这首歌写的是我。我再也控制不住了情绪,常常在无人时落泪。我想去看看淑贞,既便她骂我打我,我也要去,可最终没有那个勇气。

时光荏苒,日月穿梭,一晃四十几年过去了,我常常回忆起那段幸福美好的初恋,同时也对自已的失信而自责。与我分手后的淑贞会过着怎样的生活?现在可好?这些我都无法想像,只能默默地祝愿她一生幸福。

我再也控制不住了情绪,常常在无人时落泪

每当想到这些,耳畔便会迴响起李春波的《小芳》委婉忧伤的旋律——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美丽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辮子粗又长。

在我回城前的那个晚上,

你我来到小河旁,

从没流过的泪水,

随着小河淌。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难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让我渡过那个年代 ……

这就是我的初恋,一杯自酿的一生都喝不完的苦酒!

初恋,一杯自酿的一生都喝不完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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