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探险》当然是《探险》的延续。

就像这两本书的故事相互联系的情况一样,以前韦斯利故事中的《错手》和《真相》,亚洲秃鹫故事中的《死结》和《解开死结》,韩元

把一个故事分成两部分叙述,和把一个故事分成上卷略有不同。韦斯利故事中的3,《爱神》和《寻找爱神》、《蓝血人》和:010

《回归悲剧》和《地底奇人》采用的叙述手法是使用很多回忆来回收往事的片段,一点一点地收集起来,找出巨大的秘密。可以看出,书的每一段都可以自己编一段,前后顺序混乱也没有关系。可以看出,隐秘的真相逐点暴露,先暴露哪些点并不重要。(莎士比亚,莎士比亚。)

整个故事的中心人物当然是白老大和白牛兄妹的母亲,经过多天的探索,从各方面得到的资料的集合体并没有一层一层地揭开谜团,而是一头栽在谜团里,似乎再也走不出来了。

但是我、白少、白纪伟,但是没有死心,一有机会就聚在一起讨论各种疑点,也成为了我们三人和白老大之间隐秘的“打法”

嗯,西门豹,要么继续探险,要么先从红能开始。

在苗江发现的女野蛮人,我反复说,她是故事中意想不到的重要关键人物,但完全没有公开嘴巴,是的,露出嘴巴,故事看起来没有那么有趣,而且,事实上,直到这个故事开始,我完全没有想过。

《卫斯理与白素》开始时,《探险》开始时,实际上相差了10天。

从《继续探险》开始,白素从漠河回来,带了一盘生活在漠河蓝屋的录像带,我看到她全身毛掉了,开始学说话,打扮成母女后,浓眉大眼,是一个英姿飒爽的漂亮姑娘。还有一个,一个,一个,一个,一个,一个,一个。

等到回忆结束后,继续看视频。越看越感兴趣,最后废寝忘食,甚至不做别的事,10多天里一口气看完了所有的视频。(莎士比亚,莎士比亚。)(视频。)

这十几天里,白素大部分时间都和我在一起,但有时不在,我魂不守舍地问我去干什么,她也没有跟我提起。(莎士比亚)。

温存他们,有时和我一起来,看起来很神奇,自然有很多辩论。(莎士比亚)。

我终于看完所有录像带后,荧光屏以无序闪烁的点和线发出了毫无意义的“修沙”噪音。但是我脑子里比这种情况更乱,不能集中精神思考。(威廉莎士比亚。泰姆派斯特。)我首先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方法是一口喝下摄氏零下20度的一杯冰窖,用糖浆状的烈酒伏特加冷冻。等着冰冷的泉水,径直向丹田走去,再次变成一丝温暖,流向四肢的白海后,我才长长地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那是什么?)(威廉莎士比亚。温德萨默。)

虽然闭上了眼睛,但眼前仍然跳动着许多颜色绚丽的影子。出现最多的当然是红色的圆脸、她的浓眉和大眼睛。

不需要叙述这150多个录像带的详细内容,但必须大致提及。

洪能完全摆脱“野人”的外形后,她的野人本质也正在发生迅速激烈的变化。首先,她学习正常人生活的速度很快。特别是在语言方面,吸收和学习的速度更加惊人。——只要听两遍就能立即记住,并正确运用。

这证明她有出色的理解力和记忆力。也就是说,她的智商很高。

白索不仅贪婪地教她——,她还很快向苗宗学了“布努”。那时她已经完全和母女住在一起了,完全看不出她是女野人,某某也对她毫不避讳。

白少和12日官员教她武功,这一点完全符合红能的天赋。红色能力无穷,武学上的进步快,更难以相信。——就像武侠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在一系列更换镜头下,已经成为绝世武功,可以下山了。

这部分的情况特别让我佩服。因为贞贤中国武术好的人不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学习中国武术,所以要非常努力,并且经过非常长的训练过程才能达到“成就”阶段。否则,即使勤练十年八年,最终也有可能在武术表演中获奖的结果。

这种情况和现代社会已经脱壳,所以像杨震美景的出现一样,又在12日发现了棺材。虽然证明了天下之大、离奇,甚至有些龙和老虎的人物都有,但已经是奇迹了。

但是,现在又出现了红绀般的奇迹奇迹。

看到红能练武、跳舞、飞跑、发奋、做更难的动作,对她来说,用筷子夹食物比用筷子夹食物更容易——,所以拿筷子,反而学了相当长的时间,开始焦虑起来,不知道掐了手金,掐了多少粗大的竹筷。(莎士比亚)。

白少也给她灌输了其他知识,讲了外面的世界,做了一套小学教科书教她写字。

红绫认字能力很快,但学写字很笨拙,对写字很抗拒。

白少耐心地教她,哄她,劝她,有时吓她,但收效甚微。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我最常见的白小桥红能写文章的场景。很有趣。白素教她写汉字,令人惊讶的是,白素对红能的智力预计会很高,在简单的单词中,她同时教了红能英语,并说:“希望你能好好打她。”

的英文基础”云云。

我们之间曾有一段对话:我说:“她就算不是女野人,也是一个苗女,我不认为苗女有必要懂英文。”

白素道:“我不认为她是苗女——我的意思是,她不会在苗疆中过一生,以她的聪明才智,绝不会。”

我没敢出声,因为我早已隐隐感到,白素对红绫的感情异样,她要把红绫带出苗疆,引向世界的意图,十分明显,我也不会反对,但是也不鼓励。

白素那天,教的是一个“猫”字。

摄影机可能是固定在架子上的,所以看到白素,也看到红绫。红绫正和一群猴子玩成一团。

我绝不怀疑红绫懂得猴子的语言,她甚至可以和猴子心灵相通,看她和猴子一起玩的情形,她自己也根本是一只大猴子。

而且,还有一个十分异样的情形,若是有研究灵长类动物的生物学家看到了这异样的情形,必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和红绫在一起嬉戏的猴子,至少有三四种不同的种类,有一双长臂猿,有一只是罕见的金丝狐猴,还有三只身型很大,头上有一圈棕黑色的长毛,也叫不出是甚么名称来的猿猴。

猿猴具有“种族主义”,不同种的猿猴,不会走在一起,看到一大群猿猴在一起,必然是同种类,或是及其相近的种类。

这时,三四种种类绝不相同的猿猴,不但和红绫玩,互相之间,也玩作一团。

红绫是由一种被称作“灵猴”养大的,据苗人说,灵猴是一切猿猴的王,是不是红绫也有着可以号令天下猿猴的本领呢?

白素摊开了书,红绫一下子跃向前来,十来只猴子也跟着跃向前。摊开了的书上,有几只猫,也有老大的一个猫字。

红绫看了一眼,就大声念出来:“猫”。

接着,她又用英语念了,再用“布努”念,还触类旁通地向一边指了一指,白素面有嘉许之色——多半红绫所指之处,有猫只在。

然后,白素就取出了硬纸板和笔,红绫一看到,就皱起了眉,抿起了嘴,一副不愿意的样子。

白素循循善诱:“来,写这个猫字,照着写。我教过你了,你会写的。”

红绫不肯去接纸和笔:“我不写。”

白素摇头:“你要写,人一定要会写字,猴子才不用写字,你是人,要写字。”

红绫摇头,又向一旁一指——那边一定有一些人在,所以她说的是:“他们都不写字,我也不要写。”

这个问题就不容易解释了,穷乡僻壤中的苗人,当然不会写字,可是白素再有办法,也无法向红绫说得明白这个问题。

白素十分有耐心:“我昨天教过你写这个猫字,你是忘记了?”

红绫一扬眉:“我记得,不必你教,我看到甚么字,认得它,就会写,可是我不愿意写,认识就行了,我为甚么要会写?”

红绫这时,不但学会了说话,而且,伶牙俐齿得叫人吃惊。

白素笑了起来:“你不会写,人家怎么知道你想表示甚么?我已教过你,文字,是——”

红绫不等白素说完,就道:“我要人家知道我的心思,我会说。”

她用手指着自己的口,开合了很多次,表示会说话就可以了。

白素仍然笑:“那人不再你身前呢?你说的话,他听不到,就得写了送去他看。”

红绫又大摇其头,伸手直指白素:“你不是告诉我,外面世界,隔着几千……老远,也可以讲话。”

白素呆了片刻,说不出话来。

我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看来,你找不出理由要她学写字。”

白素正在我身边,她苦笑:“你能想出甚么理由来,使她学写字吗?”

我道:“以她此际的知识程度而言,确然很难,她认识字,可以看书,可以通过文字来接受知识,会不会写字,确然没有甚么大不了。”

白素生气:“我一直想不出办法来,你怎样可以这样说,文字的功用那么大— ”

我笑:“细想起来,也不是那么大,就算要著书立说,也不一定会写字,可以口述,由他人笔录。”

白素闷哼一声:“不像话。”

我心急想看下去,因为我知道白素要红绫写“猫”字,她一定非达到目的不可,看红绫的情形,不会肯写,且看白素有甚么法子收服女野人。

白素又向红绫灌输了一些要学写字的道理,红绫一个劲儿的摇头— 在红绫摇头的时候,那十来只猴子,也就跟着一起摇头,情景十分有趣。

白素最后大声道:“你根本不会写。”

白素说着,用力合上了书本,现出一副生气的神情来,红绫大叫一声:“我会写。”

她一伸手,抓起笔来— 就是一把抓起来的,全然没有执笔的正确方法,迅速的在纸上写起来,看得我目瞪口呆,因为顷刻之间,纸上就出现了一个“猫”字,并不歪斜,十分过得去,的的确确,是一个“猫”字,可是竟不知她是从何处开始,又自何处结束的。

红绫写完了字,把笔一抛,望向白素,白素多半是看惯了这种情形,竟十分高兴:“来,再多写几个。”

红绫摇头:“不写了,书上的字我全会写,学打拳吧,我学会了教它们,它们也会打。”

红绫说着,就身手异常矫健,生龙活虎地打起拳来,那些大小猿猴,果然也跟着她一样动作,看得白素也不禁好笑,再也难以坚持。

我在看到这里的时候,把红绫写字的经过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才看清她从“田”字的右下角开始画,一下子就把那个“猫”字画了出来。

我不禁感叹:“素,这女孩子有过人的记忆力,她必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灵猴能抚育出她强健的体魄,可是决不能给她知识,这是遗传的。”

白素默不作声,可是她点头,同意我的话,又补充:“许多字,只要是她认识的,她都可以随心所欲,用她自己的方法写出来,可是她最不愿意写字。”

我叹了一声:“别勉强她,她又不是不识字,也不是不会写,只是不愿写,不算甚么。”

白素瞪了我一眼,说:“你真会纵容孩子。”

我笑:“别忘记,半年之前她是甚么样子,半年之中有这样的进步,已经是奇迹,若是让我来教她,成绩必然大大不如。”

白素道:“要不要把她带到城市来?见识一多,进步自然神速。”

我大吃一惊,用上了一句京剧的道白:“娘子何以竟有这般戏言?”

白素并不回答,只是望着我。我和白素之间,在相当多的情形之下,根本不必通过语言,也可以了解相互之间的心意。所以我知道,白素这时这样望着我的意思是:如果那不是戏言呢?

我叹了一声,我相信白素也明白我的意思:我不同意,而且是相当强烈的不同意。

白素仍然望着我,看来,她在表示,她要坚持她的主意,我则再以眼神,劝她再思,三思。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将近一分钟之久。白素这时现出了语言又止的神情,可是她却没有说甚么,偏过头去,不再望着我。

我看到了这种情形,不仅大是讶异。因为白素分明是心中有话要和我说,可是又感到难以启齿。

这种情形,可以在任何两个人之间出现,但是绝不应该在我和白素之间出现,我和白素之间,还有甚么话是不能说的?

而情形也正糟糕在这里:我和白素之间,应该是无话不说的,竟然出现了她欲语又止的情形,可知她心中一定及其为难,这就使得我连问也不能问了,一问,只有更增加她心中的为难程度。

白素竟然不能坦率告诉我的,究竟是甚么事呢?这时我实在无法想像。我只是在白素的神态上,联想到了白老大的难言之隐。

白老大和白奇伟、白素父子父女之间,本来也应该甚么话都可以说的,而白老大居然对子女保留了那么重要的秘密,这“难言之隐”,实在是重要之极矣。

有一次,我在白老大的脸上,也见过白素刚才现出的那种欲言又止的神情——那并不是故意做给人看,反倒是想竭力掩饰而不成功,所以才被有敏锐观察力的熟人所觉察到的。

那一次,我十分清楚白老大欲言又止的原因,但现在,我不知道白素欲言又止的原因。

我反对白素把红绫弄到文明社会来,虽然在录影带上看来,白素这五个来月对红绫的训练,使红绫已然有了彻头彻尾的改变。

来到了文明社会之后,她会有更多更快的改变,但是她毕竟是女野人,从她坚决不肯写字,而且认为写字没有用处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她自有她的一套想法——要使她改变习惯,认识文明,这比较容易,但是要改变她的观念,却比较困难。

譬如说,来到城市,可以很容易教会她交通灯的讯号和作用,可是,她是不是愿意遵守,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会认为别人要遵守交通灯的讯号,她可以不必,因为她有纵跃如飞的本领,可以在车水马龙之中,行动自如,那么,她一出马,就天下大乱了。

这,只不过是例子之一而已。我认为,把红绫交托给十二天官,是最好的办法,而白素对红绫的照顾,也已经仁至义尽了。

约有一分钟,我和白素都没有出声,白素首先打破沉寂,她道:“我还要到苗疆去。”

她在这样说的时候,现出了十分坚决、绝不可动摇的神情。我叹了一声:“你和令尊,真的十分相像。”

我这样说,当然有感而发,白老大要任意而为时,也会有这种天塌下来都不改变的神情,而且,我也想藉旁敲侧击的办法,弄明白为甚么白素居然会有话不能痛快地对我说。

果然,白素立时向我望来,我道:“我记得,有一次,在病房中,看到令尊望着我们,有欲言又止的神情,你记得吗?”

白素低下头去,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是明知故问,她自然不会忘记。

几年之前,白老大由于被查出脑部有一个十分细小的瘤,需要接受当时十分先进的激光手术治疗,治疗的过程,有程度相当高的危险性,几个专家会诊的结果是:手术成功的机会只有一半。

白老大虽然出色之至,但是在那种情形下,他也有一般老人的固执——他不肯动手术。

我和白素,自然劝他一定要进行手术治疗。我们专程到法国之时,还发现了一桩奇事:从一座小山中开采出来的石块,上面都有花纹,这些石上的花纹,竟然和世上发生的事有关,这花纹所显示的竟就是全然不可思议的“预言”,其中有一组花纹,竟然是苏军在阿富汗的飞弹布置图——这把整个东西方阵营的间谍网,闹的天翻地覆。

又有一块石头上的纹路,竟赫然是白老大脑部X光照片的放大图。(这些怪事,都记述在题为《命运》的这个故事之中。)

白老大的态度开始十分坚决,他声称:“够老了,最多死。”

他在医院的病房之中,责斥医生,呼喝护士,任意喝酒,吵闹的像一个顽劣无比的儿童,令我和白素,十分头痛。

有一次早上,我们去看他,推开门,看到他半躺在床上,手中拿着一只小型录音机,看来正在说甚么,神情十分严肃,而且有一种深沉的痛苦。

他一定是全神贯注在做他要做的事,所以,竟然没有觉察到我们推开了门。看来,他是下定决心要说甚么了,可是却又现出了欲言又止的神情。

那是一种为难至极的、欲言又止的神情,这种神情,一落在我们的眼中,我们立时明白他想干甚么了。

白素首先叫了起来:“爹,你想干甚么?”

白老大震动了一下,抬起头来,神情苦涩,声音也是干枯的:“我……想留下些遗言,竟然不知道……从何说起才好。”

白素又大叫了一声:“爹!”

别看她平时文静,这时,像是一头猎豹一样,扑向前去,一伸手就把那小型录音机抢了过来,用力摔在地上,又道:“好好的留甚么遗言?”

白老大望着白素,白素来到床边,抱住了她的父亲,声音有着呜咽:“爹,你只要肯听医生的话,就一定会好起来,健康如昔,啥事也没有,照样去研究你的速成陈酒之法。”

白老大也十分感动,所以促使了他有了决定:“好,请医生定动手术的日子吧。”

白老大这才肯接受手术,手术也成功,白老大身体壮健,当然再也不会提起“遗言”两字了。

而当时,我和白素,一听到白老大提到遗言,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因为白老大曾对白素兄妹说过,他临死之前,会把一个大秘密告诉他们,使他们知道生身之母是甚么样人。

白老大脑部生瘤,面对生死关头,他准备留遗言,自然是想说这段隐秘了,而他也知道白素十分想知道这个秘密,可是白素还是把录音机夺了下来,可知白素对父亲的关怀,这才令白老大感动,肯动手术的。

事后,我略有埋怨:“让他把话说出来,有多好。”

白素大嗔:“你怎么说这种话?”

我不觉得自己有甚么不对。可是,白素和白老大,毕竟父女情切,她说出一番话来,令我叹服不已。

她道:“爹年纪大了,一直身体很好,忽然有了病,求生的意志,就十分重要。若是他真的写下了甚么遗言,他自忖死亡会来临,求生意志就会崩溃,那对他的健康,极其不利。”

我高举双手,表示自己失言,心中却有几句话,在心中打了一个转,不敢再说出来了。

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早留遗言,老人家很可能在毫无病痛的情形下,安然逝世,加果有这种情形发生,那么秘密就永远成为秘密了。

虽然我没有说出来,但是白素显然明白了我的心意,她沉默了半晌,才叹了一声:“只要他老人家好,秘密……就让它— ”

我不等她讲完,就打断了她的话:“秘密,凭我们的努力,一定可以找得出来的。”

我在作这样豪语的时候,确然十分有信心。可是在事实上,若是想探索一个昔日的秘密,每过—天,困难就增加一分。

因为随着对光的流逝,知道当年事实真相的人,就越来越少,等到所有曾经参与或是知道当年事实真相的人全都不在人世了,那这事情也就永远没有人知道了。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基于这个原因,我们都相当积极地在进行这件事,然而所得的资料之少,真足以令得人万念俱灰。

我和白素把已得的资料整理了一下,发现一个极为奇怪的现象。

那怪现象是,不论白素兄妹的母亲是谁,一直到白素出生的那年正月,也就是白老大救了那个团长的时候,白老大的爱情生活,或夫妻生活,还是十分快乐和融洽的,因为在团长的转述中,曾有白老大和两岁不到的白奇伟的对话,说“妈妈会惦记我们”,证明那是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

可是何以到了白素出世,白老大离开苗疆,遇上了鸦片贩子殷大德的时候,就仿佛全世界的愁苦,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了呢?

可知一切变故,全是在那半年之中发生的。

在那半年之中,又有甚么特别的事发生呢?

最特别的,自然是那“摔下来的飞机”,和有可能被白老大救起来的两个人。

可是无论怎么查,也查不出那是甚么飞机,获救的是甚么人。

单是这个现象,已经十分难解,因为几乎是有准确的日子的。年份、月份都可以肯定。团长离开成都,带着那箱金洋,进入苗疆,大约是十五到二十天,还在正月份。有那么可靠的日子,应该可以查到飞行记录的。

为甚么竟然一点资料都没有呢?

有一次,和几个退休了的空军将官谈话,我和白素,提出了这个疑问,那几位空军将官,都是驾驶员出身,身经百战,其中还有一位,是抗日战争时,陈纳德将军飞虎队中著名的战斗英雄。

他们在听了我的叙述之后,也觉得奇怪,议论纷纷。可是他们的意见,十分可取,他们的意见是:“那极可能是一次小型机的军事任务飞行。”

我道:“即使是极秘密的军事飞行,也有飞行记录,我曾有机会翻阅当时军中的机密档案,可是却一点线索也找不到。”

一位将官咬着烟斗,说出了极其重要的一句话:“当时两军对垒,已到了一决生死的时候,你所能翻查的档案,只是一方面的,有没有接触过对方军队的纪录?”

一听到这句话,我和白素都不由自主发出“啊”的一声,刹那之间,想到了许多问题。

确然,那时,正是两军对垒,进行你死我活的决战的时刻,情况错综复杂之至,简单地来说,分成甲军和乙军两部分。多少日子来,我们接触的,全是和甲军有关联的人物。

像陈督军,就属于甲军的阵营,打陈督军翻天印的那两个师的师长以下的高级军官,受了乙军的收买,才有叛变的行动,我们连他们也未曾见过,更不必说正规的乙军人物了。

两军对垒的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我们自然没有机会接触得胜的一方。

所以,当年那架失事摔在苗疆的飞机,如果就是军机,而且又属于乙军的话,那确然无法找到资料的了。

当天晚上,白素有一个提议:“听说古怪的原振侠医生有一个亲密女友,隶属于最高情报组的,是不是可以托她去查一查?”

我迟疑了一下:“好多年之前的事了,只怕不容易查得出来。”

白素扬—扬眉:“查不出,也没有损失。”

白案提到的原振侠医生的密友,名字是海棠,身分奇特之至,白素后来,在一个怪异的化妆舞会中和她相见——在那个化妆舞会之中,海棠竟化妆成为白素。

海棠确然尽了力,可是她得到的资料是:“当时,军事上的胜利,来得实在太快,一切混乱之极,根本没有任何制度,也没有甚么纪录,只知道争取胜利,只知道战斗,所以查不出甚么来了。”

我们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希望,所以也就没有甚么失望,因为那是意料中的事。

海棠带来的资料,有一点也相当有用:“当时,乙军根本没有空军,没有飞机,就算偶然捕获了一些小型飞机,也不会有人懂得驾驶的。”

海棠的意思是:飞机不会属于乙军。

于是,本来就虚无飘渺的一条线索,又彻底地消失了。

举出这一件事来,只是想说明想要获得一点资料之难。而且,有些时候,见到了当年的人物,讲述了一些事,当时以为和整件事无关,日后资料多了,才知道原来大有关联。

这许多点滴的资料,幸而我们在得到的时候,都十分重视,所以后来才能串连起来,至于获得资料的时间次序如何,反倒不重要了。

所以,我在叙述的时候,以“有一天”、“有一次”作开始——这是这个故事的特色。

有一天,我才准备出门,门打开,就看到有两个人站在我的门口,看来正在踌躇着,拿不定主意是不是应该叩门。正好门打开来,他们都一愣,我也一愣。

我首先看到的一个人,又高又瘦,奇怪之极。这个人,瘦得十分可怕,他的骨骼十分大,一只手正半扬着,我估计自中指尖到手腕,至少有三十公分,正如一些通俗小说中所形容的那样,是“薄扇也似的大手”。这样的大手,若是捏成了拳头,自然也是“醋钵也似的拳头”了。

身形魁伟的大汉,我也见过一些,却未曾见过瘦成这样子的,而且他的那种瘦,显然是由于营养不良,而形成的,所以看来更是怪异。

我抬头再打量这个大汉,只见他满面风霜,头顶中秃,只余了一圈白发,显然年事已老,但是难得的是他的身板笔挺,这就更显得他高大,可是,他分明已踏入了生命的暮年,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株仍然挺立的枯树一样。

我不知道他是甚么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一个人,必然会有十分多姿多采的过去。我刚想开口问他有甚么事,自他的身后,就闪出了另一个人来。

那个人,我倒是认识的,他就是我不久之前见过的那个出售金币给收藏家的团长。

团长见了我,十分熟络地向我打了招呼,大声道:“卫哥儿,介绍一个人给你,他有陈督军的事要告诉你。”我愣了一愣,登时省悟到,这大汉的身子这样挺,自然是军人出身的缘故了。这时,我已知道陈大小姐至少曾和白老大共入苗疆,所以,有关陈督军的事,我也很有兴趣知道。

我就向那大汉伸出手去:“欢迎欢迎,阁下是— ”

那大汉一开口,声音倒并不特别宏亮:“我也姓陈,是和督军一条村的人,叫陈水。”

他自我介绍的方式十分特别,可想而知,他必然和督军有相当亲密的关系,而且,他对督军有很深的印象,督军成了他记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所以才会有这种古怪的现象出现。

我一面让他们进屋子,一面问:“陈先生在督军麾下,担任的职务,一定十分重要了?”

这时候,已经进了客厅,陈水听得我这样说,神情变得十分苦涩,双手互握着,手指节骨发出“格格”的声响,长叹了一声,并不出声。

那团长则道:“陈水是大帅的警卫队长,也是大帅的贴身侍卫,你别看他现在瘦,当年,他身形如铁塔,力大无穷,枪法如神,能把两只相斗的大牯牛硬拉开来,也曾一拳打死三个土匪… ”

看来,团长还准备说下去,但是陈水一扬手,止住了团长,声音嘶哑:“好汉不提当年勇,说这些干甚么。”

团长道:“那你就说说那一年正月初一的事,卫哥儿有兴趣听。”

“那一年正月初一”,自然就是陈督军在部下的叛变行为中丧生的那天,我确然对那天发生的事,十分有兴趣,因为其中还关系着一个人:陈督军的二女儿,也就是后来的韩夫人。

算起来,韩夫人那年只有七岁,她是如何在那么险恶的环境之中脱身的呢?

所以我忙道:“是啊,请说。两位要喝甚么?”

那团长作了一个喝酒的手势,我道:“我有几瓶极好的老窖泸州大麴,我去拿来。”

酒还没有拿出来,单是听了我这句话,陈水不但双眼放光,连全身都像是多了一股生气,他搓着手,咽着口水,声音竟然有点哽咽:“多久没尝到真正的老窖了。”

我把他们让到了桌前,又请老蔡弄了些适合下酒的菜,一打开酒坛,酒香扑鼻,陈水和那团长,已自然而然,欢呼起来。

本来,那团长形容猥琐,看来不是很顺眼,可是忽然之间,他竟也变得豪意甚高,脱胎换骨一样,那自然是酒精在他体内,发生了作用之故。

陈水这大个子,更脸发红光,像是回复了当年征战沙场,在枪林弹雨之中冲锋陷阵的气概。

陈水先不对我说甚么,却尽对那团长说些当年的军旅往事,看来他们也有很久没有相聚了。虽然他们的言谈,也很有趣,尤其若是研究那一段时期的军队野史者,更加会加获至宝,但是我却不是很有兴趣,正当我想打断他们的话头之际,陈水忽然道:“团长,你还记得我那副队长?”

团长陡然吸了一口气,举到一半的酒杯,居然停在口边— 本来他是杯到酒干,已经一下子就喝了七八杯了,由此可知,陈水提到的那个副队长,一定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隔了多少年,提起来,还能令他发怔。

所以,我也暂且不再催他们快些转入正题。

团长当然还是一口喝了杯中的酒,然后,自他的口中,发出了“滋”地一声响:“怎么不记得,这边花儿,真是个怪人。”

他在说到“边花儿”的时候,向我望了一眼,我知道他是在看我是不是懂得甚么是“边花儿”,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边花儿是土话,是指瞎了一目的人,一般称之为“独眼龙”。

若不是陈水接下来的一句话,我也不会对一个独眼的副保卫队长有兴趣,可是陈水接着道:“凭他那副长相,听说他竟然对大小姐有意思,用摩登的话来说,就叫作暗恋,哈哈。”

陈水像是想起了最好笑的事一样,陡然轰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他这时虽然瘦,可是他个子实在太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不但笑声震耳,而且,摇得他坐的那张椅子,格格直响。

团长也笑,一面笑一面道:“也难怪他,大小姐出落得如此花容月貌,谁见了能不动心?不过得看身分,谁敢出声?只有那边花儿,想得太入神了,才会每次酒后,都叫大小姐的名字,听说,有一次大小姐把他叫了来,当面问他来着。”

团长的这一句话才出口,陈水笑声陡止,人也不再摇动,连喝了三杯闷酒,可知这段往事,十分重要。

而我听到了这里,也大是感到兴趣。陈大小姐的身分如谜,有可能是白老大的救命恩人,也有可能是白老大的红颜知已,更有可能,曾和白老大到苗疆双宿双栖,生儿育女,就是白素兄妹的母亲,也正是我们所要探索的隐秘的核心人物。

所以,我先急急如问:“大小姐的闺名是甚么?”

团长和陈水连想也不想,齐声脱口就道:“月兰,陈月兰。”

月兰是一个根普通的中国女性的名字,我听了之后,略有失望之感。可是在团长和陈水的神态上,却看得出他们对大小姐的印象之深,只怕当年把大小姐的倩影长存心底的,不止那个边花儿一人。

团长和陈水,在叫出了大小姐的闺名之后,看到我盯着他们看,有点不好意思,团长道:“大小姐不但人长得美,而且念的是洋书,进的是洋学堂,人一点架子也没有,很喜欢和我们谈天说地,是女中豪杰,而且衣着……也和别人不同,夏天是光着膀子,看得人……会天旋地转,又不舍得不看。”

团长的这一番形容,虽然粗俗了些,可是却也是一幅十分传神的素描,把陈大小姐形容得十分生动。四川民风保守,姑娘家即使到了夏天,也不会露出手臂来,陈大小姐进的是洋学堂,自然不当露手臂是一回事,而美女的玉臂,粉光细致,自然十分动人,所以才使当年的兵哥儿,至今留下深刻的印象。

团长又不好意思地笑:“大帅也不说怂她。”

陈水道:“怎么不说,可是说得听才行,有一次大帅怂她,我正好在一边,大小姐怎么说他爹?她说:”你没见过,不知道,露膀子算甚么,洋女人正式的礼服,讲究把奶子露出一半来,奶子越高越大,越神气。‘大帅一听,不怒反笑,骂了一句:“胡说八道。’当时我也以为大小姐胡说八道,后来见了世面,才知道竟是真的,当真是天下之大,无所不有。”

我虽然听得有趣,但仍是提醒他们:“别太多感叹,且拣重要的说。”

他们两人静了一会,像是不知怎么说才好。我趁机想了一想,感到真是人的性格,决定人的命运。大小姐若不是天生性格如此不羁,就算进了洋学堂,也会吓个半死逃出来,自然也不会违抗父命,逃婚出走,那当然也不会在苗疆遇见白老大了。

才听得他们提起大小姐的一点点事,这个美丽、豪爽、任性、不羁的女中英杰,已经很令人神往了。

陈水咽下了一口酒:“奇怪,大小姐并没有骂边花儿,只是对他十分恭敬,低声说了几句,边花儿就红着脸走开了。边花儿跟大帅很久了,照说是看着大小姐长大的,就像我看着二小姐长大一样,不应该会那样,再说,凭他那长相,怎么不撒泡尿自己照照?”

这时,我有许多问题,最主要的,自然是想问他们,二小姐是怎么脱险的,可是想一想,这两个人叙事已经不是很有条理了,还是不要再去打扰他们的好。

果然,他们照他们自己叙事的方式,十分郑重其事的讨论起那个暗恋大小姐的边花儿来——各位自然早已知道,我在这里一再提及那个独眼龙,是由于这个人,跟整个故事,有很大的关系之故。

先是团长说:“这边花儿究竟是甚么来历?人长得像猴子一样,又少了一只眼睛,走夜路要是见到了他,怕不把他当成了野鬼,偏偏大帅那么相信他,要他寸步不离地保护,他有甚么能耐?”

陈水沉吟了一会:“我也不知道他有甚么本事——当年,我有甚么本领,你是知道的了?”

团长的话,虽然有点恭维,但是很可能是实情:“当然知道,全军上下,谁不知道?要不然,也当不了大帅的保卫队长。”

陈水吸了一口气:“我和大帅同村,算起辈分来,大帅长我三辈,大帅对我,恩重如山,可是直到现在,我还因他曾说过的一句话,心中有疙瘩。”

团长像是吃了一惊:“甚么话?”

陈水喝了一口酒:“有一次,大帅兴致很高,我记得,二小姐那时只有三、四岁,扎着小辫,和几个小丫头逮猫儿,大帅正和几个大帽子在说闲话,二小姐奔了进来,模样可爱,所有人轮流揪她的瓢瓢儿,我和边花儿都侍之在侧,大帅就是那时说的这句话。”(二小姐头发扎了短小的“马尾”,在捉迷藏,大帅和几个大官、大人物在闲谈,所以大人都争着去捏二小姐的小脸,表示亲热。)

陈水又喝了一口酒,神情仍然有点愤愤不平,可知大帅的那句话,给他的刺激,非同小可。

我和团长都没有催他,他清了清喉咙,才道:“大帅把二小姐高举起来,对客人道:”我两个女儿,还是小的可亲可爱,就像我两个保卫队长,小的比大的有能耐一样。‘我一听这话,当时就忍不住叫了一声:“大帅,小人不服。’大帅瞟了我一眼,直指着我道:”别看上秤,你一个顶他七八个,真要是动起手来,你一定不是他的对手。‘我自然不能和大帅辩,只是涨红了脸,那年我多少岁?还是血气方刚,怎忍得下这口气?“

陈水当时,不但脸涨得通红,而且双手紧握着拳盯着边花儿看——边花儿好像没有名字,虽然他官拜少校副队长,可是自上至下,都就他生理上的特征,叫他边花儿。而且,他的编制,虽然是在保卫队,事实上,他从来不归队,只是寸步不离地跟着大帅,是大帅名副其实“贴身侍卫”。

对这种情形,陈水早就心存妒忌了,他和大帅是同村人,又有亲戚关系,他又这样神威凛凛,是人见了他,都不免楞上一楞,理应大帅更应该相信他才是,可是大帅更相信边花儿。

陈水到这时,才算详细形容了边花儿的外型。

原来边花儿身高不满五尺,又黑又干,像猴子比像人还多,秤起来,只怕还不满六十斤,又瞎了一只眼睛,没瞎的那只,也是白多黑少,怪异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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