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不同:前者是封建制度产物,后者是资本主义制度产物。权力不同:前者只有提供意见,后来有票拟的权力,但没有决定权,即没有行政权,行政权掌握在君主手里,明朝内阁制只是君主的顾问机构。后者是直接的权力机构,掌握实际的行政权。作用不同:前者只是顾问机构,后者与首相共进退,一同掌握行政权,处理国家大事。

明朝内阁制度发展

明朝内阁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

雏形——明朝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同年九月,朱元璋设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从明代起,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

洪武十五年(1382年),再次撤销,而仿照宋朝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其中礼部尚书邵质、检讨吴伯宗、翰林学士宋讷、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

之后,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以辅导太子,品秩为正五品,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成立——建文年间,改大学士为学士,悉数罢免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此后改谨身殿为正心殿,设正心殿学士。

明成祖朱棣虽有朱元璋一样独揽大权的雄才伟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驾亲征让他不能真正意义上地总揽政事,于是一个帮助皇帝的“助手”机构——内阁应运而生。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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