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辽宁省及我市第二阶段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招生对象

第二阶段高职扩招补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其中,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和第一阶段高职扩招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此次高职扩招报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高职扩招志愿填报和考试。

报名时间

10月9日-10月25日

报名地点

1.锦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2850991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2. 黑山县招考办

电话:5522991

地址:黑山镇解放南街49—1号

3.北镇市招考办

电话:6622992

地址:北镇市政府A座327室

4.凌海市招考办

电话:6980131

地址:凌海市一高中

5.义县招考办

电话:7733251

地址:义县宜州新城路南综合办公楼601

6.太和区招考办

电话:5068071

地址:解放西路219号

7.滨海新区招考办

电话:3573378

地址:辽宁省滨海实验中学

报名材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还须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

招生院校、专业及招生计划信息可到辽宁省教育网查询。

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安排两次,分别在11月23日或11月30日。

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安排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

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参照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模式进行,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成绩录取。

其他考生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决定予以免试录取。

热点问题解答

录取入学时间

本次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12月20日前由学校办理录取手续,2020年春季入学。

是否为全日制学历

被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全日制高职毕业证。

培养和管理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各招生院校将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可以实行全日制教学形式,也可以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培养目标侧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技能操作能力。

资助政策

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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