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追溯到1959年,湖北省实验歌剧团(现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排演了一部歌剧《洪湖赤卫队》,这部戏,无论是旋律、节奏、配器,还是吸收民歌、借鉴西方音乐方面,都为新中国的歌剧舞台树起了一座引航灯塔。而剧中唱段《洪湖水,浪打浪》,更是湖北省的“音乐名片”,声名远播。
好歌印记——
潮涨潮落的《洪湖水,浪打浪》
文/赵乐
一首老歌的吟唱,亦是对逝水年华的一次回眸和触及。
“洪湖水呀浪呀么浪打浪呀,洪湖岸边是呀么是家乡呀,清早儿船儿去呀去撒网,晚上回来鱼满舱。”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的“镇院之宝”———歌剧《洪湖赤卫队》自1959年问世至今,一直以浓浓的地域特色与欧洲歌剧融合的戏曲音乐风格为人们所熟知。而且,剧中人物韩英与秋菊的二重唱《洪湖水,浪打浪》,是流传甚广的优秀唱段之一。
半个世纪以来,围绕着这部歌剧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时有发生,也屡次成为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追踪的焦点,其中歌曲《洪湖水,浪打浪》著作权归属官司,亦被称为国内戏剧音乐作品著作权第一案,一度闹得纷纷扬扬的,难以平息。
《襄河谣》催生“洪湖水浪打浪”
《洪湖赤卫队》排演之初,剧团名字叫湖北实验歌剧团,成立于1952年9月,后来更名为湖北省歌剧团,1998年又与湖北省歌舞剧院合并组建成了湖北省歌剧舞剧院。
歌剧《洪湖赤卫队》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初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洪湖地区革命武装运用多种游击战术,与国民党军队及土豪劣绅进行斗争的故事。
“洪湖水呀红又红,洪湖渔船大不同。船头站的赤卫队,船后坐的是贺龙。”这几句顺口溜成了触发《洪湖水,浪打浪》歌词创作灵感的来源。那是1950年,湖北省文联文工团小提琴手朱本和随中央南方老苏区慰问团赴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慰问演出期间,收集了许多歌谣和民间故事等素材。朱本和回忆说:“写歌词时,忽然想起了这几句歌谣,随手就写了出来。由于第一个手稿遗失,歌词的变迁如今已经没办法考证。”
《洪湖赤卫队》是从修改的9场歌剧《洪湖赤卫军》演变而来的。《洪湖赤卫军》第一稿是由朱本和创作的;第二稿是由张敬安、朱本和、潘春阶三人集体构思,于1957年3月分头执笔完成的。当时由于诸多因素,歌剧团没有投入排练。接着,朱本和被下放到农场劳动,暂时离开了歌剧团。
到了1958年6月,歌剧团决定以张敬安为组长,由导演杨会召、音乐创作人欧阳谦叔,演员张玉瑚组成的创作小组,带着《洪湖赤卫军》一、二稿剧本资料,再次到洪湖县体验生活,进行全方位修改。目的是“要搞个歌剧为建国十周年献礼”,剧中音乐则由张敬安、欧阳谦叔负责。
《洪湖赤卫队》的音乐是从天沔花鼓戏和天门、沔阳(洪湖原属该县)、潜江一带的民间音乐中,汲取富于生命力的音乐素材创作而成的。“音乐琅琅上口、富有旋律性,并且非常贴近百姓生活,容易被观众接受。”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党委书记钱均平给“好歌背后有故事”采风组介绍,这首歌采用流行于江汉平原的《襄河谣》和天门小曲《月望郎》为其主要的音乐素材。音乐创作者张敬安和欧阳谦叔已去世多年,关于歌曲创作的细节和点滴往事已无法知晓。
“洪湖水浪打浪”的优美动听的旋律源自《襄河谣》,你一定会瞠目结舌,疑窦丛生:这哪跟哪呀,扯得上吗?可事实就是这样,《襄河谣》就是《洪湖水,浪打浪》的原始母版。
那么“襄河”在哪里?襄河就在绵延千里孕育了江汉平原的汉江之流域。
汉江发源于陕西秦岭太白山,蜿蜒流经陕、鄂两省,至汉口龙王庙与汉阳南岸嘴夹峙处汇入长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汉江在陕西汉中一带,叫汉水,而进入湖北境内,经襄阳及以下叫襄河,早先千百年来,被誉为“南船北马,七省通衢”的襄阳,扼南北交通之咽喉,处域内货贸物流之枢纽,拥区位经济之地利,得万帆竞樯之优势,襄河之称,言于自然,实属必然。
园诗人孟浩然,在《早寒江上有怀》中,有这样的怀念诗句:“木落燕南度,北风江上寒。我家襄水曲,遥隔楚云端。”襄水,就是襄河。
《襄河谣》唱的是百姓饱受洪水之患的悲苦心情。张敬安在谱写唱段时,把收集到的这段素材很自如地运用到歌剧中。当时他写这段音乐的旋律和前8句歌词一气呵成。“张敬安为《洪湖水,浪打浪》谱曲只用了5分钟的时间。”他的遗孀周慧华曾回忆说:“这是长期积累,偶然为之。”
歌曲后面的一段歌词与重唱部分旋律则是欧阳谦叔写的。
张敬安,1925年3月出生在麻城宋埠镇野鸡岗村,1949年毕业于湖北省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系。2003年12月20日病逝,享年79岁。
欧阳谦叔,又名欧阳熙,生于1926年12月,湖南双峰人。2003年12月5日逝世,享年76岁。从《洪湖水浪打浪曲作者笑对癌症》(2003年11月03日《武汉晚报》)一文中得知欧阳谦叔生前回忆《洪湖水浪打浪》的创作过程:“1958年,我们到洪湖体验生活,当地有很多英雄事迹,其中贺龙的姐姐贺香姑的传说最有特色,我们在此基础上创作加工,韩英的形象就这样出来了。”
1959年元旦前夕,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三人分头执笔完成了六场歌剧的编写,业务团长梅少山参与了剧本的修改。之后,时任湖北实验歌剧团党支部书记的李锦炎认为《洪湖赤卫军》名字不妥,建议把“军”改成“队”,于是,歌剧名字改成了《洪湖赤卫队》。
王玉珍是歌剧《洪湖赤卫队》中第一代韩英的扮演者,当年只有23岁,她也是《洪湖水,浪打浪》的首唱和原唱者。忆及当年排演时的历程,想起曾经的“战友”,她更是感慨万千,“那不是在演戏,而是在经历一场革命的洗礼。”
1959年9月,《洪湖赤卫队》在洪山礼堂首场公演。1959年10月,湖北省歌剧团赴北京汇报演出《洪湖赤卫队》,董必武、贺龙、陈毅、李先念等老一辈革命家观看了演出。湖北籍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称赞这个戏编得好,音乐好,演员好。时任外交部长的陈毅元帅观看演出后感慨:“我现在可以向全世界宣布,中国有了自己的歌剧!”
借助电影“洪湖水一浪高过一浪”
歌剧是一门西方舞台表演艺术,简而言之,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乐来交代和表达剧情的戏剧。通俗的讲它是一种唱出来而不是说出来的戏剧。
较之其他戏剧不同的是,歌剧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传统声乐技巧等音乐元素。而真正称得上“音乐的戏剧”的近代西洋歌剧,出现在17世纪的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它源自古希腊戏剧的剧场音乐,既而传播到欧洲各国。
中国近现代出现的新的戏曲音乐被称为“新歌剧”,是为了区别于传统戏曲。他既不同于传统戏剧,又有别与西洋歌剧。
对于国内的观众来说,到剧场欣赏歌剧的机会并不多,真正使《洪湖赤卫队》及其剧中唱段走进千家万户、孺妇皆知的是同名电影。
电影《洪湖赤卫队》是一部原创歌剧艺术片,由北京电影制片厂和武汉电影制片厂于1961年联合摄制,彩色普通银幕,时长102分钟。谢添、陈方千、徐枫共同执导,由梅少山、张敬安根据同名舞台歌剧改编。影片音乐由湖北省实验歌剧团乐队演奏,指挥欧阳谦叔。当年影片中的主要演员王玉珍、夏奎斌等都是湖北实验歌剧团的演员。
“谢添大导演把这部歌剧搬上银幕,借助电影手段,几乎在一夜之间让歌剧蜚声大江南北。”肯定音乐是歌剧成为经典的主因外,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党委书记钱均平从不否认电影为歌剧《洪湖赤卫队》带来的名气。
无可置疑,当年歌剧《洪湖赤卫队》以及1961年同名电影的上映,曾产生过强烈的社会轰动效应。影片中由王玉珍演唱的《洪湖水浪打浪》《没有眼泪没有悲伤》《看天下劳苦人民都得解放》和李金梅演唱《小曲好唱口难开》等唱段,一时间街头巷尾广为传唱。京剧、评剧、河北梆子、豫剧……不论哪个地方,也不论哪个剧团和剧种,都在竞相排演《洪湖赤卫队》,“处处洪湖水,天天浪打浪。”
在此需要告诉读者的是,1960年9月电影开拍时正值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遇到的最大问题不是在镜头前怎么表演,而是在镜头后面如何填饱肚子?韩英的扮演者王玉珍在崔永元主持的《电影传奇》中回忆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音时,每人每顿2两粮食,吃不饱,高音唱不上去,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到饭馆里唱几段,以换取几碗米汤来填肚子。“演员们半夜3点钟起来化妆一直到晚上11点钟,每人每天7两粮食,也没什么副食,饿得都浮肿了,在拍摄牢房戏的时候,我严重浮肿,尤其是眼睛,为了表现不肿,剧组只好每天给我增加一小碟黄豆,以补充营养。”
由于吃不饱,加上每日工作量大,演员们体重急剧下降。扮演队长刘闯的夏奎斌体重从159斤降到了118斤,“我每天吃两个馒头,吃前先喝一碗冷水撑肚子,结果拍片子的时候越来越瘦,瘦得两个腮帮子都没有了,瘦得骨头都露出来了,连化妆师都没办法化妆了。”这怎么能行呢?为使刘闯能精神饱满地在银幕上立起来,只好找来一团棉花塞进了他的嘴里,使他的腮帮子鼓起来。这个小方法虽然解决了问题,但夏奎斌可遭了不小的罪,由于棉花在口中长时间摩擦,嘴里都打了泡甚至出了血。
艰苦困苦的拍摄条件并未影响到影片的质量。1961年歌剧艺术片《洪湖赤卫队》获得了1962年首届电影百花奖最佳音乐奖。然而,就在《洪湖水浪打浪》随着电影的热映而唱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文革”开始了,《洪湖赤卫队》被列为“反党黑歌剧”,不得不退出艺术舞台。
第一代“韩英”王玉珍也失去舞台,还经常挨批斗。在一次批斗中,一个红卫兵重重地向王玉珍的腰部踹了一脚,她当场昏了过去。王玉珍拖着受伤的身体在“牛棚”一呆就是3年。
从中央音乐学院退休后的王玉珍和儿子沈峰生活在一起。爱人沈崇刚生前担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他是我国第一批留苏学生,是知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家。
1977年1月23日,《人民日报》报道,《洪湖赤卫队》在武汉重新公演。
《洪湖赤卫队》是“文革”后第一部被解禁的影片。
“洪湖水”著作权纷争起硝烟
看似风平浪静的“洪湖水”,实则风起云涌。
《洪湖赤卫队》上演30年后,湖北省歌剧团退休干部朱本和对剧本的著作权提出争议,率先点燃了硝烟弥漫的著作权纷争战火。
著作权纷争事件源于报纸上发表的两篇有针对性的文章。1988年11月19日,《武汉晚报》周末版刊载了瞿晓写的《洪湖水,30年后浪打浪——洪湖赤卫队作者署名曝光》稿子,披露了湖北省歌剧团退休干部朱本和是歌剧《洪湖赤卫队》真正作者之一,而原执笔人梅少山只参加了后来剧本的修改,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紧接着,12月24日,《武汉晚报》又以同样的版面刊登了原湖北省艺术研究所所长兼党委书记梅少山写的《水落石头在正理说不歪》文章,反驳了《洪湖赤卫队作者署名曝光》一文,强调剧本是由他“统后定稿的”。
两篇文章的出现,突如其来的署名权争执,是本来已经快要平静的“洪湖水”,波澜骤起。孰是孰非,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质疑。朱本和与梅少山在报纸上针锋相对的“指责”,也涉及到主要创作人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的名誉问题(此时的张敬安、杨会召均已患病偏瘫)。
就在参加过《洪湖赤卫队》创作和演出的人员众说纷纭、各执一词之时,朱本和就《洪湖赤卫队》歌剧剧本著作权归属问题,于1988年12月到法院起诉。提出《洪湖赤卫队》是根据他个人所写《洪湖赤卫军》剧本修改而成的,自己到乡下体验生活修改过剧本,但剧本发表、剧目上演时均未被署名;而当时的剧团业务副团长、党支部书记梅少山没参加创作,只修改了一些台词,不仅署名,而且排在首位。这就是朱本和状告梅少山侵权的佐证。
有关文献记载,《洪湖赤卫队》上演后,起初有关报刊杂志上刊登此剧文学剧本的署名均为湖北省实验歌剧团集体创作。1959年9 月在《长江戏剧》月刊上首次发表时, 署名为湖北省实验歌剧团( 湖北歌剧院前身) 集体作词,张敬安、欧阳谦叔曲。
1960年底,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洪湖赤卫队》剧本第二版,署名为:梅少山、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1962年,《剧本》编辑部要求具体署名时,署的也是以上的四个人;1984年,国家文化部艺术局组织编写《歌剧故事集》,《洪湖赤卫队》文学剧本署名是: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梅少山、朱本和,但有关作曲的署名均是张敬安、欧阳谦叔。不可否认,《洪湖赤卫队》的著作权纷争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当时的特定的历史背景造成署名多次更改,为日后的著作权纠纷埋下了隐患。
1989年11月,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状告梅少山侵犯著作权,后被法院劝其撤诉。
1990年4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洪湖赤卫队》剧版权纠纷案。在法庭进入调查阶段,原告朱本和称,他是歌剧《洪湖赤卫队》文学剧本第一稿的作者,梅少山没有参与该剧的创作,但梅少山利用职权将自己的名字署在作品上,并侵犯了他的署名权,要求法院受理他的起诉,保护他在《洪湖赤卫队》剧文学剧本著作权上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1990年11月29日,法院对这起有重大影响的剧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一、歌剧《洪湖赤卫队》文学剧本的著作权属湖北省歌剧团所有;二、驳回原告朱本和的诉讼请求;三、一审诉讼费100元由朱本和承担。朱本和败诉。
一审判决后,朱本和不服,上诉至湖北高院,并在重审时追加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为此案当事人。
经过4年“马拉松式”的审理,1992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洪湖赤卫队》文学剧本著作权归湖北歌剧团(今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张敬安、杨会召、欧阳谦叔、朱本和、梅少山、潘春阶对歌剧《洪湖赤卫队》的文学剧本享有执笔人的署名权。
据了解,1980年,《洪湖赤卫队》重新复排公演时,朱本和的执笔人署名已经得到解决,作为执笔人之一予以增补。
《洪湖赤卫队》的《洪湖水,浪打浪》《白毛女》的《北风吹》和《江姐》的《红梅赞》是为数不多的民族歌剧里优秀的唱段。如今,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从社会名流到普通百姓对知识产权都越来越重视。
究竟谁是“洪湖水”的著作权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想到的是,事隔7年后,关于《洪湖水,浪打浪》其音乐著作权之争的烽烟接二连三地燃起……
1999年初,中国蓝田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蓝田”)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的广告中使用了《洪湖水,浪打浪》这首歌。1999年12月,湖北省歌剧舞剧院一纸诉状,将中国蓝田总公司告上法庭,称其未经著作权持有者的许可,将《洪湖水,浪打浪》作为广告片音乐,在公共平台播出,因此索赔200万元
岂料,2000年,《洪湖水,浪打浪》词曲作者张敬安、欧阳谦叔作为有部分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联手,将蓝田公司和省歌剧舞剧院一起告上法庭。两人声称,在1992年《洪湖赤卫队》剧本的著作权官司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认定两人享有《洪湖赤卫队》剧本的署名权,故也享有《洪湖水,浪打浪》歌曲的著作权,两人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
2000年6月,该案突然杀出“第三者”——湖北天门花鼓剧团离休干部吴群。吴群诉称,《洪湖水,浪打浪》歌曲照搬其创作的《襄河谣》,要求蓝田公司停止侵权,并索赔20万元。
诉状、侵权、索赔、舆论等接踵而来,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他背后是否另有原因?它该引起媒体、知识产权界、音乐界怎样的警醒?
颇引人注目的是,经有关部门协调,省歌剧舞剧院撤回了对蓝田公司的诉讼。对于2000年5月省歌剧舞剧院撤诉一事,了解当年内幕的人士披露,湖北省歌剧团起诉“蓝田”过程中,张敬安、欧阳谦叔二人参与诉讼,要与“老东家”争歌曲的著作权。当时考虑到张敬安、欧阳谦叔二人年岁已高,又为《洪湖赤卫队》立下了汗马功劳,不愿与他们争执在法庭上。另外,蓝田公司及有关领导多次出面找歌剧舞剧院表示协调这一纠纷。在这一特定背景下,歌剧团才主动申请撤诉。
2001年3月,经法院调解,蓝田公司与张敬安、欧阳谦叔达成协议:两人授权蓝田公司使用《洪湖水,浪打浪》,蓝田公司一次性支付10年(2001年到2011年)使用费25万元。张敬安、欧阳谦叔随后撤诉。
蓝田公司与张敬安、欧阳谦叔私下达成和解的事实,湖北省歌剧舞剧院不予认同,于2001年5月再次将蓝田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剧院同样享有《洪湖水,浪打浪》的歌曲著作权,蓝田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省歌剧舞剧院作为歌剧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歌剧舞剧院认为,1992年关于《洪湖赤卫队》剧本的官司,已将《洪湖赤卫队》的著作权判归剧院享有,《洪湖水,浪打浪》作为其中一个部分,剧院当然也享有其音乐的著作权。
而蓝田公司认为,享有《洪湖水,浪打浪》歌曲著作权的是张敬安、欧阳谦叔,省歌剧舞剧院只享有优先使用权,而非著作权。
由于涉及到著作权人与享有著作署名权人的权益如何划分、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如何划分等敏感的著作权法律问题,此案在当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有法律界人士称,《洪湖水,浪打浪》是我国第一起涉及戏剧音乐作品著作权的特殊案例。
官司打来打去,归根结底是一个“著作权属谁”的问题。因此,如果弄清楚了《洪湖水,浪打浪》的著作权属谁,谁是谁非也就泾渭分明了。
歌剧的文学剧本著作权和音乐著作权是否可分开予以保护?2001年7月,争议两年多的波澜起伏的《洪湖水,浪打浪》音乐著作权纠纷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最终以“湖北省歌剧舞剧院”败诉结束此案。法院认定,蓝田公司虽然使用了《洪湖水,浪打浪》的音乐片断作为广告背景音乐,但已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使用许可协议,并通过该协会向登记的音乐著作权人张敬安、欧阳谦叔支付了相应报酬,蓝田公司属合理使用。
有关吴群提出的索赔事件,据坊间传出的版本是:双方在私下达成了协议,《襄河谣》的作者吴群也得到了一定的补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南方都市报》在2000年07月21日曾以《“洪湖”官司一团麻》为题,报道了《洪湖赤卫队》著作权纷争事件的前因后果。
“洪湖水”再次掀起新波澜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十数年来,由戏曲音乐著作权引发的官司确实不少,比如:上海静安越剧团作曲贺孝忠告3家音像公司以及静安越剧团的著作权官司、豫剧《朝阳沟》中6段经典唱段引发的著作权官司、已故评剧表演艺术家新凤霞则被其琴师之子指责侵权……这一连串的著作权官司证明如今戏曲界的版权意识正在加强。不过由于戏曲音乐创作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著作权的认定变得十分复杂。
2007年,逐渐平静下来的“洪湖水”,又因3家单位联合投拍电视版的《洪湖赤卫队》被指侵权行为掀起新的波澜。那么侵权行为的始末又是怎么回事呢?
众所周知,1992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受理《洪湖赤卫队》创作人员署名权的诉讼,通过审理判决,确认湖北省歌剧舞剧院享有《洪湖赤卫队》的著作权。因此,凡涉及到《洪湖赤卫队》故事情节、音乐、歌曲等的使用改编,都要经过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授权。“没有经过其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编和重拍《洪湖赤卫队》,否则都属于侵权。”
2007年10月18日,由河北电视台、八一电影制片厂和北京今日盛典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拍的20集电视连续剧《洪湖赤卫队》,在北京举行开机仪式。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朱军当时还以《艺术人生》的形式做了现场采访。可是,正当该剧在河北白洋淀、湖北洪湖等地热拍时,2007年11月2日,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却授权律师正式发表声明,称该剧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制片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著作权纠纷爆出后,制片方并没有停止拍摄,理由是:电视剧《洪湖赤卫队》已经在国家广电总局立了项,因此他们拒绝停拍。然而,此版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却不见了踪影。
而后,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经视、湖北电影制片厂等单位联合出品的28集电视剧,虽然是在2009年6月开拍的,但制片方在2006年就同著作权持有者签订合作协议,获得了《洪湖赤卫队》的电视连续剧改编权。“我们是同湖北省歌舞剧院签订版权协议后,又历时两年对剧本进行打磨才开始拍摄的。拍摄前拿到了制作许可证,拍完审查后也拿到了发行许可证,两证齐全。”制片人钟虹曾接受媒体采访说,由石伟导演的《洪湖赤卫队》已经于2010年7月5日起在中央电视台播出,4代韩英的扮演者王玉珍、李祝华、刘丹丽、马娅琴在首播发布会现场同唱一首《洪湖水浪打浪》,把观众又带回了那段峥嵘岁月。
至此持续两年左右的两部同名的电视剧《洪湖赤卫队》相关版权之争有了实际上的结果。
(《歌声里的岁月》专题约稿2016年8月赵乐撰写,中央电视台采用的文字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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