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发布通知,取消普通美容化妆品消费税,将“化妆品”更名为“高档化妆品”。收藏范围包括高档美容化妆品、改性化妆品、高档护肤化妆品、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高档美容化妆品和高档护肤化妆品是指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ml (g)或15元/片(张)以上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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