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支付宝前员工李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在公司后台下载支付宝用户数据,并将其出售牟利。他被移交公安机关调查的消息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又刺激了人们的神经。
如果个人信息被出售,如何才能被捕获,被捕获后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最近杭州西湖法院刚传了一个案子。
房地产评估公司员工
辞职前复制了很多客户信息
他两次转卖了6000多条个人信息
如果获利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取20个以上公民的特定个人信息,可能有罪
2013年6月13日上午,上海某房地产评估公司杭州分公司的李先生接到其合伙人马先生的电话。
马先生说,市场上有人在出售他们公司客户的信息,并将员工收到的销售信息转发给李先生,包括卖方的电话号码和QQ。
同时,李先生还接到合作银行的投诉电话,银行投诉他们公司泄露客户信息。
李先生决定亲自检查。他根据马先生转发的信息添加了对方的QQ。为了留下证据,李先生和对方同意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今年1月至2月的资料。500元汇过去,信息发了。总经理李查了一下,发现和公司的资料是一样的,就报警了。
7月30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不久,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原来周是该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前员工。他出生于1987年,大学毕业,在房地产评估分公司做了近三年的评估员和业务员。
2013年2月离职前,他将公司房地产评估的部分客户信息复制到了自己的电脑上。离开公司后,曾经和他们公司合作过的房产中介问他有没有关于房产评估的客户信息,他一开始拒绝了。但后来因为暂时没找到工作,资金紧张,想把自己的资料卖了换钱。
他从公司复制的信息是加密的,于是他从网上下载了破解密码的软件,成功破解了获得的信息,共有6151条客户信息。
5月初,周将客户资料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房地产经纪人冯,5月底又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吴。冯得到信息后,4次出售客户信息,非法获利9300元。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周、冯以盗窃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额较大,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21日,西湖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两人。前两天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个人受到了惩罚,但对于公司来说,如何保留客户信息确实应该考虑。
浙江省犯罪量刑标准:一般是指获利5000元以上,非法获取20名以上公民的特定个人信息,或者非法获取1万条以上未指明的公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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