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17时许,在日兰高速日照零点出口处,值班民警拦下一辆力帆轿车,在防疫控制例行检查中发现,车内吴某某等四人均为外省人。吴某某等人立即被隔离观察。幸运的是,他们都没有感染SARS-CoV-2。
经核实,2019年9月,吴某某从外省来到日照工作,通过中介将其租住在石臼街书屋贝尔新天地小区。2020年1月23日,吴某的三个亲戚从家乡坐火车来到日照。2月7日下午,吴的家人驱车前往青岛,经检查劝说返回,随后被隔离。
吴某某未告知小区及小区物业其家人从外省来到日照,阳光中介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外国人租房情况,日照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落实新天地小区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吴某某出租屋房东未登记并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情况, 相关责任人员未能及时调查掌握情况,给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东港市公安局分别对吴某某及其亲属、阳光中介负责人徐某某、日照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总监宋某某、吴某某租住房屋的房东朱某某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石臼街对社区领导韩某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电网成员丁某的诫勉谈话。
目前SARS-CoV-2疫情防控相持不下,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十分重要。
警方提醒
一、凡在我区租住3天以上的,应在到达租住地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租住地所在社区(村)申报居住登记。
二、租房业主(包括日租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租房人及其同行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在租房地所在社区(村)3个工作日内申报户籍。
三、凡在我区招用非户籍人员、从市外返回人员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劳动者向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四、所有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情况。
五、凡在我区居住(出租)的外来人员,要主动配合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疗隔离。
六、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疫区来我区的人、疫区回我区的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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