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未公开的庭审中,在榆林神府活跃多年的“记者”李浩被送进了监狱。在审判席上,之前瘦了不少的李浩目光呆滞。他从未想过命运,他会再次入狱。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西部》,李浩曾凭借记者的身份在玉林红极一时,并与陕西前首富高乃则有过密切联系,后者视他为客人。
强盗为什么会成为真正的记者?
李浩早年不叫李浩。他上学的时候叫李圣明,以前的另一个名字叫李海辉。
1982年10月17日,李圣明出生于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20岁时,李圣明因抢劫罪被判处十年监禁。
2002年7月至2008年5月,李圣明在陕西省红石岩监狱服刑。在监狱服刑六年后,李圣明被减刑释放。后来改名为李浩,2011年申请了一个叫李锋的账号。
陕西榆林以煤为生。煤矿开采带来财富和神话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灰色地带,比如“假记者”的兴起...
出狱后,李浩也参与其中,成为智库时代杂志的记者。
服刑期满的李浩是怎么通过考试拿到记者证的?
根据《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从业记录不良、记者证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且在处罚期限内、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记者证。
前首富高漫·奈泽的客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陕西前首富高乃则与李浩交往频繁,关系很浅。"高乃则把它当成客人,请他帮忙处理许多媒体问题。"
2016年7月中旬,李浩以记者李锋的名义接受了高乃则的专访。这份题为《2016年零距离看星茂,看高乃则》的手稿,字里行间充满了美丽的文字。
当时有很多关于高乃则的传言,说他公司资金链紧张,后续发展堪忧。在此背景下,李浩接受了高乃则的专访,并在谣言的漩涡中对高乃则做出了积极的澄清。
采访中,中年发福的李浩和高乃则聊得很开心,两人并肩坐在一起合影。
今后,李浩和高乃则的友谊将日益加深。说到媒体舆论,高乃则会找李浩帮忙,比如删除网上一些负面的帖子。
根据司法文件,2016年7月,府谷县洪建煤矿负责人苏某某告诉股东高乃则,网上有太多关于该矿的负面消息,需要解决。对此,高乃则表示可以联系李浩删除帖子。
据统计,2016年7月至8月,李浩7次支付删帖费用,并收取苏福利费17.98万元。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李浩作为一名江湖人士,经常充当媒体经纪人,通过帮助他人处理或解决舆论来获利。
李浩的收钱方式
除了有偿删帖,李浩对一些工矿企业的敲诈勒索也是五花八门。
根据司法文书,2017年夏,李浩来到府谷县昊天集团董事长汪爱谋办公室,扬言要向昊天集团下属的飞马梁煤矿安全事故受害者报告医疗费用及后续赔偿,要求赔偿10万元。王爱勉强同意了李豪的条件。
不仅如此,李浩还强迫企业主购买白酒。根据司法文书,李浩曾十多次以同样的方式向一些工矿企业出售珍贵的白酒。经鉴定,这些高价酒在各项指标上与真名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李浩还通过找关系帮助陕西省三鑫集团的一家分公司办理了煤矿露天开采的手续。因此,他要求原负责人朱某某赔偿20万元解除关系,但此事未完成,钱也未退还。
2018年,针对陕西榆林假记者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舆论环境运动。一批假记者和部分非法持照记者相继被处理,李浩也参与了犯罪。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被捕过程中,李浩甚至将警车开进了边沟。时隔十余年,他再次陷入法网,记者证也被府谷县公安局扣留。
2019年11月12日,府谷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李浩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一审判决后,李浩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9月2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陕08第31号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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