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公众的热门话题。
那么什么是版权呢?
你对版权了解多少?
今天我们来看看版权(版权)
什么是版权(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其对象是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上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的形式再现的智力成果。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文字作品;2.口头作品;3.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和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1 .出版权;2.署名权。修改权;4.保护完成工作的权利;5.版权;6.分配权;7.租赁权;8.展览权;9.履约权;10.展示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拍摄权;14.适应权;15.翻译权;16.装配权;17.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眀确版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哪里可以注册版权?
山东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于2014年正式上线。目前我省所有版权注册都是通过平台在线注册,权利人不出家门登录山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入服务大厅选择版权作品进行注册,通过平台实现免费在线注册和审核。根据权利人需要,提供作品注册在线申请、相关资料提交、在线审核、电子证书发放、版权咨询信息、法律法规在线查询等功能。权利人登录平台填写注册信息,在线完成作品注册申请,可以实时了解处理进度。该平台不仅方便了版权管理机关的管理,还大大简化了版权人在版权申报上花费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开通审核口,各区县各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工作站均可接受版权登记。我市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这个口岸申请著作权登记,领取登记证。
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非职务创作保证书;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合作协议;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委托协议;著作权归属协议;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说明书。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因著作权归属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作品自愿登记。作品是否登记,不影响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内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台湾省、香港、澳门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的登记。
第四条作品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作者、其他公民、法人或者享有著作权的非法人单位、专有出版权人及其代理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或者传播的作品。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其登记:
1、经登记,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
2.经登记,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的注册;
4.注册后发现重复注册。
第七条享有著作权的作者或者其他公民,以其身份证上的地址所在的辖区为准。共同作者和多个著作权人的,以受托人管辖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管辖,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管辖为准。
第八条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提供表明作品所有权的证明(如封面、版权页复印件、部分手稿复印件、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缴纳报名费。其他著作权人在申请作品登记时也应出示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工程的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合同)。排他性权利人应当出具证明其享有排他性权利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的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准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劳动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根据本办法所附样本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登记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劳动登记表和劳动登记证应当载明劳动登记号。工作登记号格式为左登字:(地区号)-(年份)-(工作分类号)-(序号)。国家版权局注册的作品注册号不包括地区号。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每月向国家版权局申报地方作品登记情况。
第十二条作品登记由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向社会开放。检查工作应填写登记表,交纳检查费。
第十三条工程登记检验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音像制品的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计算机软件的登记应当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进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结束
照片: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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