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企业名称:山东华宇钢结构有限公司
货号:ZBZR17054H
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他
企业性质:国有资产
转让方:济南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上市起止日期: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日
转让底价:327.38万元
评估价格:327.38万元
评估人:济南仲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钢结构、钢网架、金属拱形波纹屋面、冷弯型钢、彩色压型钢板、彩色夹层复合板的设计、制造和安装。(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标企业的所有权结构
目标企业股权结构:否。
目标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转让权: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1。行使山东华宇钢结构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必须在上市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转让申请,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如果形成竞价,全程参与项目的竞价活动,按照拍卖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上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程序条件。如果老股东不履行上述程序,就不符合同样的条件。2.2017年7月11日,目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再延期。3.2018年1月26日,山东建筑大学上市转让山东华宇钢结构有限公司33%的国有股,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4.其他重要事项,请参见《审计报告》(鲁中宇转审字(2016)第200号)和《资产评估报告》(冀平保字(2016)第199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济南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财产(股份)所有权比例:40%
待转让财产(股份)比例:40%
国有独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转让有关的其他条件:
1.拟受让方应承诺产权转让后目标企业将继续承担原债权债务,并履行目标企业签订的全部合同。
2.拟受让方应承诺按转让股权比例承担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目标企业的损益和风险。
3.拟受让方应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的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上市费和交易佣金)以及权证变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并承担投标时转让方的投标佣金。4.拟受让方应承诺在交易中心确认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资格:
1.拟受让方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必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这个项目不会被联合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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