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76名研究生学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要求
详见《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近三年被认定在人事考试中作弊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我市各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或已受聘于我市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服务不满五年辞职的人员,不能报考。6 .服务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者招聘时要求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者被辞退不满5年的公务员;7 .申请人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后至录用前的试用期内成为公务员的,取消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⑧应聘人员入职后不得申请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2)具体条件和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为2017年及以前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2.申请人取得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薛鑫)上进行审核和认证。http://www.chsi.com.cn/)。获得的学位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和认证。具有海外学位的考生的认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年份为准;已取得海外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证书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每个资格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7月31日。
3.考生的本科专业应与研究生相同或相近。
4.考生专业(研究)方向的确定,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持有的毕业证书、所在系教务处(研究生部)颁发的证书、研究生期间的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习岗位、研究生论文选题方向等情况确定。2017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应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就业。如果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不符,不能办理就业手续,后果自负。
5.除非另有说明,信息表中的所有岗位,包括岗位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不包括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表中“临床医学”指西医临床医学。
三、注册方式
(1)注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至4月3日(工作日)。
(二)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报名时请按以下人员类别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可以先提交复印件,考试(面试)时提供原件验证。具体类别如下:
1.2017届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本人近期一寸彩照)、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复印件。最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注册证原件。
2.往年失业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注册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复印件(本硕士学位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或本科学位证,须提交本硕士学位相关证明材料)。除以上材料外,就业后申请考研的还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职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阶段),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以及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复印件(尚不能提供的最迟应在档案审查阶段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认定审批表》。登记表中有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的,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每个候选人限于一个职位。申请人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有任何欺诈行为,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6.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要准确流畅。
(3)注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地点:泉州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5-22130158
邮政编码:362000传真:0595-22183272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泽街眼科综合楼(6号楼)6楼
四.初始资格考试
我院根据招聘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为考核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参加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医院招聘委员会制定。考试采用百分制,申请者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算合格。
面试通知发布在医院官网(http://www.qzfeyy.com),我院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应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严格执行相关回避规定。参会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报名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评估(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不及物动词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体检人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 1比例确定。
(二)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考试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的组织。体检是我们医院组织的。参加体检的人员应按通知时间按时参加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向我院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女考生因怀孕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但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应当与招录单位商定。
七、档案审查、公示和录用
(a)档案审查
1.通过考试和体检的申请人是2017届毕业生。医院通知考生签订协议,毕业后转学复习;其他人员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移交至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档案审查手续。
2.在审查阶段,将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资质审查期限内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4.所有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证明。其中: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计划生育和品行鉴定(违纪和违纪)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县级以上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综合管理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申请人必须完整、真实地填写各种信息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被取消求职资格,并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列入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泉州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招聘工作。
(二)宣传、就业和待遇
申请人的资格经招聘单位复核后确认为拟录用的候选人,并在我院(http://www.qzfeyy.com)官网公示七天。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申请人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后,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开除。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支付,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我院官网(http://www.qzfeyy.com)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应始终关注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如果不及时关注网上的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院人力资源管理部,电话0595-22130158。
(2)申请人在申请前应完整仔细地阅读本通知。申请人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知有关规定而受到影响的,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3)如果考生体检、考试、复习不合格或弃权,我院招考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选择合格考生进行替换。
(四)申请人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当准确并保持公开;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8006566。
(6)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国家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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