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红星记者从被告人杨同鹏的辩护律师、北京市福利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处获悉,日前已收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今天14时40分开庭二审。
▲被告律师收到的二审出庭通知
去年2月,山东聊城一家馅饼店的女员工,在宿舍与男网友王莫奎发生婚外情。被老板杨同鹏发现后,王莫奎多次试图离开宿舍,被杨同鹏拦住,被脚踢搧;杨同鹏也把老婆叫过来,“让他们说清楚。”
被发现并堵了20分钟左右后,王某某从二楼宿舍窗户跳下身亡。
▲王某某从二楼窗户跳出后死亡
今年4月,聊城高唐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杨同鹏限制他人自由并殴打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杨同鹏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法院认为,王莫奎之死与杨同鹏被非法拘禁有因果关系。
杨同鹏对判决表示不满,提起上诉。今年4月,杨同鹏的妻子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丈夫阻止王莫奎离开,查看房子里有没有财物丢失,王莫奎自己跳楼,与丈夫的行为无关,认为丈夫是无辜的。
▲杨同鹏一家向高唐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指日可待,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本案死者王某某的家属也对一审判决“严重不满”。据王莫奎的家人说,王莫奎“英年早逝,母亲晚年丧子,终日住在以泪洗面,妻子伤心欲绝,情绪低落...幸福的家庭因为被告的恶行而破裂,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精神遭受沉重打击”。
王莫奎的家人提出“因为他失去了鲜活的生命,一个家庭的支柱瞬间消失。判决和赔偿都是不能接受的。”王莫奎的家人要求司法机关将杨同鹏的刑期增加到死刑,并要求对其家人的死亡进行赔偿。
▲王某某从二楼窗户跳下
“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公正,罪犯会得到他们应得的惩罚。”王莫奎的家人说。
杨同鹏的辩护律师尹认为,该女员工离开后,杨同鹏告知对方不得擅自进入宿舍,但对方拒绝服从安排,坚持进入宿舍。“这是事件的部分原因。杨同鹏为了等妻子来现场看看东西丢了没有,阻止王莫奎离开。他有合法合理的理由暂时控制王莫奎。”
▲事故室
尹表示,这位退休女员工和王莫奎都没有合法理由进入杨同鹏租住的宿舍。从这个意义上说,王莫奎的行为可以视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杨同鹏虽然实施了暂时阻止其离开的行为,但并非出于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是有原因的,有法律依据的。
“王莫奎死的后果是因为自己的感情跳楼,而不是杨同鹏的限制造成的。”尹认为,杨同鹏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红星记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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