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安迪与娄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该案于今年5月27日立案。被告娄某某发布了4篇涉嫌诋毁安迪的博文,内容包括“热衷营销”和“网络暴力”。“人”“害人”“撕衰生气”等词语,“恶意”“作恶”“恶意欺负”“魔鬼”等侮辱性词语
安迪起诉了网上的一些插播,就是他在安迪身上造谣了一些负面的东西。人家明明没有这个东西,黑粉给人家造谣,安迪就起诉他。当然,起诉之后,他胜诉了。胜诉后,那个人好像要赔他6.5万。这种名誉损失是精神损失,粉丝也很吃香。他们感觉很好。我觉得也是好事。无论如何都没有跟我说过很多次,就是我们在网上批评这个名人的底线是什么?第一,不要造谣,也就是说,你能说出什么是客观,但你说不出来。我知道谁说杨紫有逃税行为并且是个情妇。第二是我觉得你不会演戏。你不能这样对我,对吗?比如在《安迪》里,我觉得你在这个综艺节目里根本不是这么做的。但如果我说,“我是安迪”,你不是逃税者吗?嗯,我这样说是违法的。
被告辩称:1。安迪是公众人物,对批评和职责要有一定的包容度;2.受访者主要是吴亦凡的粉丝,不是媒体或名人,影响范围仅限于吴亦凡粉圈;3.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法院判决被告娄某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安迪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3万元;赔偿安迪精神损害赔偿3.5万元。
案件于今年5月27日立案,被告娄某某发布此博文涉嫌诽谤安迪,内容包括安迪的营销激情、网络暴力、自残失败、恼羞成怒、恶意作恶等侮辱性言辞。被告辩称,安迪是公众人物,他的批评和职责应该以宽容的态度来衡量。被调查者主要是吴亦凡粉丝,而不是媒体或名人,他的影响力仅限于吴亦凡粉圈。3.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过高,法院判处被告娄某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安迪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赔偿安迪精神损害赔偿3.5万字,案件受理费7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15日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作为最近炙手可热的新生代女演员小华,安迪拍摄的每一部作品都受到了大众的期待和讨论,和她合作过的演员也因此被带上了风口浪尖。所以很多人开始针对安迪的缺点对她进行抨击,主要集中在她的长相、整容、与男艺人缺乏应有的关系等方面。
针对这种情况,安迪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起诉该网友,并表示:长期以来,他们一直坚持清心理念,但宽容的后果是对方越来越恶劣,肆无忌惮。
对此,有网友表示支持维权,将网地还给网络!加油安迪!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名声,犯错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忏悔和道歉,不知道王法,无视法律,在黑暗的角落瑟瑟发抖。你觉得那个人会看着你,欣赏你所有的“努力”吗?期待你的亲朋好友点击这个热搜,看到这不堪一击的一面。
安迪今年28岁,已经出去20年了。因为她是童星,以前的长相也让网友印象深刻,但是她的变脸和小时候大不相同,所以她的演技一直被网友质疑。而且,安迪里面很多当红的电视剧都和男主角有暧昧关系,所以有网友质疑安迪的不良行为。
安迪是个童星,但她早在7岁就出道了。她主演过很多当时著名的电视剧,比如《晓庄秘史》、《大宅门》。2004年,她与宋丹丹·斯雷主演的喜剧《有孩子的家庭》引起了广泛关注,一炮而红,正式开始了她在娱乐圈的职业生涯。
在这个小系列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要时刻注意在网上说话,不要造谣中伤。最后,边肖表示支持安迪等粉丝维权,黑粉不应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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