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微信官方消息7月21日,近日,我校学生Nuxx被处以缓刑,引起网络关注。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2020年4月17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怒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随后,该学生所在院校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至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予以缓刑或者开除学籍”,并鉴于司法部门已认定Nuxx为刑事缓刑,并已自首情节,学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给予Nuxx缓刑。
学校非常重视网上反映的关于该学生的信息,并立即展开了后续调查。教育导向的学校致力于创造一个干净和积极的校园环境。他们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绝不姑息。感谢社会各界的建议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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