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在所谓的“广府屯门公园”游行中,一名16岁男孩因拥有激光笔、登山杖和改装雨伞而被捕。7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裁定,该少年犯有“故意持有攻击性武器”和“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将推迟至本月25日审理。
据香港媒体报道,裁判官接受了两名警察的证词。被告曾经承认他在那里是为了参加游行。他认为,如果他只是在和平示威,就不需要携带激光笔或其他涉案设备,雨伞也损坏了。他为什么不立即放弃?而是把山上的手杖藏在伞里,所以他认为被告的辩护是借口。
网友说:
傅尔佳-:鳄鱼的眼泪不值得同情。
CAPA:十六岁是无脑的年龄,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尼基·沃沃:如果你年纪轻轻就学不好,香港能由你来管理吗?
1.《香港少年藏激光笔游行被控2项罪名 具体什么情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香港少年藏激光笔游行被控2项罪名 具体什么情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983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