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的通告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深切表达全市人民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哀悼,2019年12月13日上午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活动。为确保国家公祭仪式活动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19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二、自2019年12月1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13日24时止,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航空器升空飞行活动。禁止升空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类遥控无人机、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三、市民如发现违规升空的航空器,可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公祭仪式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3日是全国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公祭日。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和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中所有被日本侵略者杀害的遇难者,铭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向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深表全市人民的哀悼,将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举行全国公祭仪式。为确保国家公祭仪式的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全国公祭仪式将于2019年12月13日10时开始。10:01-10:02报警时,城市主城区内道路上的机动车辆应停止行驶并鸣笛哀悼,列车和船舶同时鸣笛哀悼。路上行人和公共场所所有人员也同时默哀,悼念1分钟后恢复正常。2.从2019年12月11日00: 00至2019年12月13日24: 00,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航班空。禁止升降空飞机空,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降落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种遥控无人机、航空空航天型号、孔明灯笼、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Iii .如果市民发现自己违反了/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宣布。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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