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有什么用?
这么说吧:
就像身份证一样,
每人一个,
终身工作!
如果信息有误,
以后入学会很麻烦。
教育部在学生身份方面的作用如下: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学生身份不应作为录取和转学的条件。
●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先决条件。
●转移学籍或创建新学籍是招生的后处理过程,不应该把学生以前的学籍或学籍是否已经转移到接收地作为确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如果学籍已经建立,则通过学籍系统转入学籍;如果没有建立学生身份,应在重复检查程序后建立新的学生身份。
●如遇学籍系统故障或数据传输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长要求通过离线流程办理转校。线下流程完成后,将学生视为学生,然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传递,实现“人与家庭之间的身份认同”。最终的审查将基于学生身份系统的信息。
学籍和每个学生的家庭息息相关!对于家长最关心的一些难题,边肖将根据教育部的文件整理如下:
1.学生注册号有哪些类型?
答:以G字开头的学生登记号是一人一号,伴随着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另外还有J字头和L字头。
G字头:将没有官方学生登记号的学生数据与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合格后分配带有“G”字头的官方学生登记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始后通过学籍系统发放。
前缀为“G”的官方学生登记号通过了国家查重、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比对等一系列严格的测试。,并且是学生身份的权威象征。原则上不允许删除前缀为“G”的官方学生登记号。如需删除问题学生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向教育部提交支持材料进行处理。
J字头:对于不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给他们的是前缀为“J”的官方学生注册号。探索允许的“J”字头学生登记号,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后,会改为“G”字头学生登记号,但会保存历史信息。
L字头:临时学生登记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生登记号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在获得正式学生登记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各地学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平等对待临时学生登记号学生,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2.该学生在A学校没有学籍信息。我该怎么办?
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的学校登记机关报告,并指示学校同意释放学生的学校登记。
之后我向a校申请学籍转b校。
如甲、乙学校之间或学籍主管部门之间发生争议,可参照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3.没有国家学籍,学生退学有符号要求吗?
一个学校录取了学生,但是因为没有国家学籍或者不能转学籍而要求学生退学,是否符合规定?
答: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分门别类处理。
第一种情况:学校招收没有招生计划的学生,可以退学,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学生之前没有学籍,但在其他方面符合录取条件,学校要按照规定为其建立学籍,不能退学。
第三种情况:如果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要尽快开始转学到原学校取得学籍,不能退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借读、超计划招生等违法行为,防止和控制“人证分离”,不应以此为借口不接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当然,原则上,学生在转学前要完成转学工作,不能长期“人与家庭分离”。
4.转学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学籍不应该作为录取和转学的条件。
换句话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而不是先决条件。转学籍或者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处理,不需要确定学生是否有以前的学籍或者学籍是否已经转到接收地。
如果原学籍已经建立,则通过学籍系统转移学籍;如果没有建立学生身份,应在重复检查程序后建立新的学生身份。如遇学籍系统故障或数据传输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长要求,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移。线下流程完成后,将学生视为学生,然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传递,实现“人与家庭之间的身份认同”。期末复习以学籍系统信息为准。
5.新学籍系统如何办理转学?
答:所需资料简化,大部分都是网上加工。
学籍系统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以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的处理环节为基础,设置了学校校长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为了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准确的学籍信息(如转学学校打印的基本信息表)和转学到学校(接收学校)外,不应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因故障需要办理线下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及证明材料。
6.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怎么确定?
答:学生入学年龄的最后期限由各省依法确定。未成年学生跨省入学要慎重对待!
8月31日外省6岁以下儿童入学需要谨慎对待,避免跨省上学后回本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延期入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入学年龄,由省人民政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法设定,全国没有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控制录取截止时间的功能,但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定截止时间。
7.非小学新生应该如何建立住所?
答:先查复本,再建登记簿!
原则上,全国中小学生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的连接或进入小学一年级时建立学校地位。对于少数非一年级小学生因某种原因未确立学籍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每个月底将学生名单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复检。只有通过复检的才能建立新的学籍,没有通过复检的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理论上,学校应该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了防止恶意或过失重构学籍,保证学生学籍在我国的唯一性,保护相关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有必要对非一年级学生进行全国复查。
8.外省初中毕业,如何回户口上初中?
答:当地教育部门一定要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毕业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招生。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得以其无学籍或者不能转移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如果有学籍,接收学校会发起相关流程进行学籍转移。没有学籍的,参照学籍建立的有关规定办理。
初中毕业后上高中,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才能招生。招生条件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不能转移学籍为由拒绝招生。户籍所在地的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并可以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移。如果有计划调回户籍地,学生和家长应尽早了解户籍地高中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9.怎么处理学生的成绩和成绩?
答: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生学籍变更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需要说明的是,学籍系统具有相关的处置功能,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设定市、区、县的处理权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以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和规范学生跳级或留级工作机制,指导市、区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当然,义务教育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其特点是平等、公平、强制,所以原则上不鼓励复读和跳级。复读跳级问题是一个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生身份的改变。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复读和跳级的条件和处理要求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0.父母遇到学籍问题怎么办?
回答:及时回复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
根据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省内自行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应以报告形式及时上报教育部。
扩展阅读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随迁农民工等非本地户籍从业人员子女在我省参加入学考试,享受与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的待遇。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情况制定。
1.所有初中都不允许接收没有学籍的学生
每年省级示范高中的公助生分配都是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省教育厅强调,将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公立省级示范高中,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
所有初中不允许接收无学籍的学生,不允许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有空会员或无会员学习,杜绝一个人生有多个会员或一个会员有多个学生的现象。
特殊情况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初中生不享受公共助学生分配到公立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的政策。
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转移或接收学生、虚假入学考试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分配到省级示范高中的学生人数,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高中不允许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
为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我省要求公立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不予录取;
不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入学考试或根据比赛结果单独接受;不允许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报名;
不准在规定的产地以外的地方派遣人员或聘请人员开展招生业务;
不得以金钱、实物或者其他形式收买或者变相收买学生;
不得以收取押金或扣押档案的方式限制学生报考。
招生计划实行入学考试前公告制度,公立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公布,私立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全省公布。
普通高中不允许录取低于学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的学生。
标签:与学生身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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