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山西奶农郭勒索伊犁”一案,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郭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怎么回事?
郭是陕西省应县海军奶牛养殖合作社的经营者。因为和伊利公司发生纠纷,她找人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内蒙古伊利公司如此压迫奶农,他们会保护弱势奶农的利益》。
本文发表在2018年3月8日的70多个网站上。根据起诉书,文章中的虚假事实损害了伊利公司的商业信誉。2018年4月16日,郭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拘留,同年5月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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