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告福建省大田县吴山镇阳春村委会、大田县吴山镇东圃村委会诉被告奥斯卡·范·奥弗伦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奥斯卡·范·奥弗伦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案。 被告人奥斯卡·范·奥沃雷姆被责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张”佛像返还福建省大田县吴山镇阳春村委会、东圃村委会。
案件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立案,答辩材料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程序在荷兰顺利送达被告。该案于2018年7月26日和10月12日两次公开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坐在“张公大师”肉身上的佛像是其出生地和长期保存的重要标志,承载着当地许多信徒的精神寄托。佛像只有回到它的诞生地和长期保存的地方,才能真正具有融入众多信徒日常生活的生命力。作为传世的集体文物,坐在佛像上的“张公祖石”的集体所有权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作为祖先信仰的象征,从情感上来说,“张弓祖先”的佛像应该归还给忠诚的村民。“张公祖”作为人类遗存的文化财产,从理性的角度来说,坐在佛像上应该回归其原有的文化氛围和本土环境。“张石”佛像未经中国政府许可被盗并非法出口国外后,阳春村委会和东圃村委会有权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跨境追索,并要求非法占有者归还丢失的珍贵文物。据此,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上述判决。
三明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长达37页,2万多字,对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纠纷焦点进行了逐一认定,可见中国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我国通过民事司法途径追回流失文物开辟了一条新路,是一个标杆性、突破性、开创性的判决。
1.《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追索案宣判 事件的真相是什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追索案宣判 事件的真相是什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1214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