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卫生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现公开招聘宝应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医药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通则: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4)符合《宝应县卫生局事业单位2015年9月公开招聘医药技术人员引荐表》(以下简称《岗位引荐表》,附后)中各岗位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1979年9月9日至1997年9月13日出生,其他限定年龄参照本办法计算);201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非就业)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六)在祖国大陆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在祖国大陆取得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符合招聘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密切婚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岗位,不得应聘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5级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未被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本简章“检查”参考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以及依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宝应县卫生局所属机构《2015年9月公开招聘医药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介绍表》:
宝应县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yldbz.gov.cn)
宝应健康信息网(www.bywsj.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和资格考试
1.注册方式和时间
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注册、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支付通过网络同时进行。申请人应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网站(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照岗位要求和在线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注册和上传照片时间:
2015年9月9日09:00-9月13日16:00;
资格考试时间:
2015年9月9日09:00-2015年9月14日16:00;
付款时间:
2015年9月9日09:00-2015年9月15日16: 00。
报名网站:扬州人事考试网(网站www.yzrsks.com)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可以在24小时后在注册网站上查看自己是否通过了资格预审。通过初审后,他们将支付费用并完成支付,这将被视为成功注册。申请人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支付相关费用。
2.注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即35×45 mm,jpg格式,尺寸20Kb以下)。
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甚至开除学籍。
(2)申请前,请仔细阅读招聘手册及其“岗位简介表”,明确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择岗位。申请人必须具备本手册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并在2015年9月13日或之前发布。
(3)申请人只能在职位简介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二代身份证;资格未通过初试或者资格初试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转为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考试失败时,能及时转岗。
(4)开口率为3︰1。注册完成后,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缩减,直至该职位被取消。上述不符合开放比例的岗位中,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岗位应当按照规定降低开放比例。相关信息及时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宝应健康信息网发布;申请取消的岗位,通过岗位资格考试并缴纳成功的,可于9月16日09:00-16:00再次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申请其他合格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应先网上缴纳,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2015年9月17 -18日到宝应县卫生局人事处(宝应县健康路11号107室),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挂号费手续。
(6)通过注册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必须及时缴纳注册费。逾期付款将被视为无效注册。
3.在线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的准考证。
4.初始资格考试
宝应县卫生局负责对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期间,由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值班解答报名者的咨询。审核部门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要求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对于不完整或需要申请人补充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对于通过报名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部门将及时下载留存申请人报名信息,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的内容主要以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基础。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辅导书考试不指定。
笔试时间:
2015年9月19日上午
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相同,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
(3)面试候选人的确认和申请资格的重新审查
(1)确定面试候选人
笔试结束后,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笔试合格分数。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三倍工作计划人数的比例(以低于实际人数的比例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含同分并列)。员额之间没有调动。
(2)重新审查入学资格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复试。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学历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在资格审查期间,申请人应提供招聘手册和工作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5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申请条件中是否有其他具体要求(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执业资格等。),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及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接到体检通知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人员在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时最迟必须提交。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期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当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面试考生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审计部门高度重视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应当客观、公正、及时。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适应相应岗位的能力和素质。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用百分制打分。根据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不能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
(5)体检
在上述“(四)面试”中符合最低资格标准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使用百分制计算综合其总分。
根据入围考生的总分,按照用人单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考生总分相同的,由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是一样的话,笔试就单独加,参与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调查
对合格医务人员的检查由县卫生局协调,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聘的有关检查(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县人民社会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当因体检或检查不合格出现计划空缺时,将根据该职位入围候选人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填补。
(7)宣传
经检查合格的,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宝应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通过宝应健康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8)就业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相关材料经县卫生局审核后,由招录单位报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出具就业资格通知书,允许录用的人员凭就业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被允许录用的人员,如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的,应在正式录用前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反映问题严重,证据确凿,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就业资格核准后放弃就业资格的,不予更换。
就业工作应当按照事业单位岗位就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离职后管理和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首次受聘人员与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超过3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就业和自谋职业资格。就业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性。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察局)0514-88282738,宝应县监察局驻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8917739,宝应县监察局驻宝应县卫生厅监察室0514-80890139。
六、本章“以上”、“以下”、“之前”和“之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9月,宝应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科技岗位工作人员,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 88288307 0514-88250583
在线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附:1。2015年9月宝应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情况简介
2.论考察标准(政审)
宝应县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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