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老师:
我做秘书。在起草文稿时,我常常不确定是写“处分”,还是写“处分”。请问哪个说法比较好?谢谢你
天津读者宁
宁读者:
“给”和“给”的用法略有不同。“给”是动词,意思是“给”。它后面的宾语在语义上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例如:
(1)教官表扬了新战士的做法。
(2)几位专家支持老李的观点。
(3)我军战机警告接近侦察的外国军机。
(4)老师批评了这种到处扔果皮的行为。
“给予(jǐyǔ)”的意思是“给予”,意思是“让对方得到某物”。例如:
(5)大家经常对这个残疾同学给予热情的帮助。
(6)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对地震受灾群众深表同情,纷纷捐款捐物,有的还自告奋勇。
(7)当地人民大力支援八路军,送粮送水送军鞋,做了大量工作。
(8)各级政府对迁出库区的移民给予照顾,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业、就学、医疗等问题。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与“给予”不同的是,“给予”所涉及的对象大多是积极的,是让对方得到某种东西。所以“罚”之前要用“给”。虽然有时会看到“给予处分”的写法,但从规范用词的角度来看,在起草文稿时,最好用“给予”来表达正语义。
另外,“给”有书面语的色彩,口语用得少,书面语用得多,在比较正式的文本中更为常见。
《语言文字报》前主编杜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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