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整个人类的灾难,但参与其中的主角总是男人,女人呢?作为战败方,只能活活地充当受害者与牺牲品;作为战胜方,男人都去论功行赏,封侯拜相,就没有女人什么事儿了。
战俘,男性“有死而已”,赶上老天爷睁眼,还能苟延残喘,为敌人做爪牙、当鹰犬。女人就不行了——她们生来就是无辜的受害者,胜败双方,都会把她们作为美丽的战利品。翻翻史书,可清晰地看到“女俘虏”的三种悲惨下场。
其一,遭侮杀
从两千多年前的波罗奔尼撒战争,到行之不远的二战,核心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就是破坏,哪有文明的力量可以约束?
早在1864年,世界各国就开始陆续缔结《日内瓦公约》,白纸、黑字、红印章,信誓旦旦地写着:“禁止破坏不设防的城镇、乡村;禁止杀害、胁迫、虐待和驱逐和平居民;禁止体罚和酷刑……”
上世纪70年代,还缔结了一个《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其中规定:“应尽最大努力使妇女和儿童不受战争蹂躏;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禁止采取如迫害、拷打、惩罚性措施、屈辱待遇和施行强暴等措施,尤其禁止对平民中妇女和儿童采取这种措施。
交战双方在从事军事行动期间或在被占领领土中对妇女和儿童实行的一切方式的压制以及残忍和惨无人道的待遇,包括监禁、拷打、射杀、集体拘捕、集体惩罚、毁坏住房和强迫迁出,均应视为犯罪行为……”这些冠冕堂皇的许诺,都是与虎谋皮的废话。
战端一开,谁对谁负责任?双方都杀红眼了,无辜平民变成理所当然的战俘群。老百姓碍着谁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所谓“宁当天平犬,不做乱世人”,即是真实写照。妇女、儿童是易受攻击群体,他们的命运更为悲惨,大量的青年妇女被奸杀。
单以古代战争为例:著名的靖康之难,北宋末年,金兵第二次南下包围了汴京城,为了苟延残喘,宋徽宗、宋钦宗竟以上万名宫廷、宗室和京城妇女为抵押品,明码标价地抵押给了金军。
在金军的营寨中,她们遭到强暴和蹂躏。1126年11月25日,北宋都城汴京被金军攻破,共俘虏后妃3000余人,民间美女3000余人。
到1127年,《开封府状》的记载,女俘多达11635名。其中半数遭虐待、奸杀,剩下的一半,被赶到金国,进入所谓“浣衣院”,其实就是“军妓营”。
包括皇室嫔妃、公主在内,侥幸存活下来的5300名女俘,日夜惨遭凌辱、奸杀。《呻吟语》载:“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均露上体,披羊裘……”
现代战争更是如此。“1937年12月8日,江苏镇江沦陷,日军屠杀民众上万人,奸淫妇女数以千计。1941年1月25日,潘家峪惨案,日军在河北丰润潘家峪村屠杀村民1230人,其中妇女、儿童658人。1943年5月,厂窖惨案,日军在湖南厂窖地区枪杀中国民众3万余人,强奸妇女2000多人……
战争结束后女俘虏的悲惨世界,霸占蹂躏当众凌辱。近现代的世界史,就是一部打打杀杀分分合合的世界史。战争带来的,是大量的死亡。我国古代战争中,朝代更迭,哪次不是死伤千万。战争失败后,俘虏就是敌军最大的消遣了。男战俘可能会死的痛快一些,女战俘的命运就由不得自己了。在战场上的敌军,并不会因为是女俘虏而怜香惜玉。那么战争结束后,女战俘都会被怎么处置呢?
基本上大体来说,对于战败的女俘虏,大部分敌军是不会因为怜香惜玉而产生同情之心,也不会因为女儿身而产生怜悯之心的。这部分女俘虏大致有三个归宿。
一、惨遭侮辱杀戮:
无论什么时期的战争,弱肉强食是不变的铁律。一旦战争打响,没人会对无辜的妇女儿童负责。北宋1126年,金兵南下围住汴京城,徽钦二宗如丧家之犬,为了苟延残喘,上万名宗室和京城妇女,就成为他们明码标价的抵押品送给了金军。在北宋著名的“靖康之变”中,金兵攻破北宋首都,就连皇帝都像丧家之犬,城市内的上万名宫女、宗室儿女、民间妇女共计上万人被强行掳走,被金军带到所谓的“浣衣局”(军妓院),被日夜蹂躏侮辱,最后活下来的竟不到5000人。其中,大多数都在路上被侮辱至死。士兵们轮流对其进行侮辱,最后直接杀了。 这样的情况在历史上虽说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无论是古代战争,或者是现代战争,都是有出现,主要是看指挥官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有人性,就绝对不会允许士兵做出这种事来的,这种事天理难容。
二、被战胜国的君主占为己有:
这种状况算是下场比较好的。历史上也有此类例子,比较被人熟知的便是赵光义(以前是叫赵匡义,因为避讳他大哥宋太祖赵匡胤的名讳,就改“匡”为“光”)毫不留情占有了李煜的女人“小周后”。据沈德潜说,他在画上看见有元朝人冯海粟的题诗:“江南剩得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这两句的诗便暗含了赵光义强占小周后之实,据说赵光义曾经叫来了宫廷中的画师把他临幸小周后的场面进行了描绘,于是便有了《熙陵幸小周后图》,“熙陵”指的就是赵光义。 从978年的元宵节后的半年时间内,孤苦伶仃的小周后连续被强奸。最后,李煜被赵光义毒死了,小周后也殉情了。这种关于古代皇帝的污点很难被正史记载,但是历史是不可掩盖的,历史事实总会浮出水面。
三:成为礼物送来送去
在战场上,女人都是被掳掠的重点对象,当她们被掳走以后,除了受尽屈辱,被易手送给别人的也不在少数。俘虏被划分等级,最好看的,自然是给国君所有,其次就是被各个将领所分,在往下就都给士兵们了。
比如东汉末年的才女蔡文姬,新婚不久赶上了董卓乱世,她被掠到了塞外。匈奴左贤王派人将她索要过来纳为妃子,直到曹操以黄金白璧将蔡文姬换回,蔡文姬只好忍痛丢下两个孩子,她的结局还算不错。大部分被俘虏后转赠别人的女子,也只能博主人一时之欢,便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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